拓展城市公共安全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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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拓展城市公共安全研究2013 年 6 月 29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并以国家主席令第 4 号公布,该法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立法背景 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备、设施,在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特种设备数量多、分布广,一般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因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落实,容易导致爆炸、坠落等生产和公共安全事故,严重危害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甚至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 随着特种设备数量的增加,特别是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增加,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已经从传统的生产安

2、全,发展成为社会生活安全,人们的忧患意识进一步提高。因此,需要从以政府的安全监察工作为主,建立企业为主体责任、全民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局面。 2006 年 7 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专门会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座谈特种设备安全立法问题。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和有关部门的建议,以及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现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的起草工作。2006 年 12月,第十届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特种设备安全法起草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领导,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法律界、经济界的有关领

3、导和专家组成起草组,分为领导、顾问、起草 3 个小组进行工作。2008 年,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后,在调研的基础上,确认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工作,重新调整了起草组。几年来,起草组在国内外就起草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将草案征求各部门和社会意见。2012 年 8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2013 年 4 月 23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常委会继续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二审) ;2013 年 6 月 29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重点内容 调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除对特

4、种设备的调整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外,又给予了一定包容。该法除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述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外,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的表述,使该法对特种设备调整范围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强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者、使用者的责任,增加了经营的要求。除近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生产责任外,该法还增加了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这实际上是强化了生产者的责任。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锅炉管板拉撑、后管板裂纹等缺陷,大多因设计、制造问题而产生的。出现问题后,往往是使用单位自行修理,有

5、的甚至因此发生事故。今后,如果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制造单位就必须采取更换、修理等方式进行解决,这样也可以迫使制造单位及时改进设计、制造,保证产品质量。 特种设备的使用环节是发生事故的最重要环节,该法除进一步明确使用者依法履行安全使用责任外,还特别规定了报废义务。该法规定“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例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 ,一方面明确了报废要求和义务,也为防止报废特种设备再一次流入市场做出了实质性的报废(消除功能)的要求。 检验、检测性质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检测的

6、性质和作用。该法开始的审议稿,将检验作为国家强制性要求单独作为一章;将检测作为一种服务行为,纳入生产、经营、使用的章节中。但是考虑到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要求有的是一致的,所以最终将两者列入一章。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保证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履行自行检测、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也允许将自行检测、安全管理等问题交由社会专业机构实施,这也是市场分工的一种方式。但是必须接受所要求的检验。从事检测服务的机构,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运作,为委托的项目负责。从事检验的机构性质应当是公益性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强制要求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职责

7、。 监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监管责任。规定“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对达到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督促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 ,这就要求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利用现代的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颁布,必将进一步提高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企业则会从中看出自己应负的义务和违法的成本,进而会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质量,加强使用安全管理。 该法的颁布实施,必将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及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将会更加完善、协调。 根据中

8、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行业组织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一些许可项目会改变行业的自律行为,由行业协会进行管理,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由政府行政监督、技术机构技术监督,变为政府行政监督、技术机构技术监督、行业组织的行业监督三驾马车,会使特种设备这辆车跑得更安全、更稳、更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还将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整合检验能力,发挥社会检测力量,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会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市场化运作和企业的要求,检测队伍也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阶段,将重点开展 4 项工作,为法律的顺

9、利实施做好准备。 抓好宣传工作 发动基础部门、行业组织,利用讲座、报刊、宣传资料,开展广泛的宣传工作。宣传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质检系统自身的监督管理队伍。近几年来,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检验队伍得到迅速发展,但是人员素质,包括思想和技术能力,跟不上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因此,应当通过宣传,使思想认识得到统一,为逐步提高队伍的行政监督和技术水平打好基础。此外,还将提高企业对该法的认识和了解,企业是法的执行者,不了解就无法执行,不宣传到位,就可能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增加执法成本,使特种设备安全得不到保障。 修改现行的特种设备目录 按照该法监管的需要,针对目前已经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进行认真研究,删除不合理

10、的部分、整合相似和不明确的部分,使特种设备目录更加符合特种设备监管的要求。 完善配套行政法规、规章修订的计划 另外也需要按照该法的规定,尽快制订出台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使用管理等规章,以便使该法的规定得到落实。按照科学性原则,整合现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同时倡导标准制定部门,适时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的制(修)定而进行标准的制(修)订。 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还将研究怎样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哪些政府领域工作将随之进行转变,行业组织是否有接受的条件,社会的承受能力如何等,都需要一步一步的研究,逐步进行,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急于求成,否则会引起新的社会矛盾,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受到不可挽救的损失。 除此以外,法律颁布后一段时期。一些矛盾可能会产生,包括监管队伍工作是否到位、企业守法意识是否建立等,以及如何推动保险工作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实际工作的定位都需要继续加强和探讨。 编辑 韩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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