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评选 与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工作,选拔为 交通 运输行业发展 做出 重要 贡献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引导 和激励人才 健康成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是交通运输部 对 交通运输行业从事科学研究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在本领域 做出 突出 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授予 的称号 。 第三条 “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 评选工作由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会同国家铁路局人事司、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国家邮政局人事司组织实施, 每 两年 评选 一次 ,每次评选 名额不超过 150 名。 第二章
2、评选条件 第四条 申报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称号者,必须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具有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2 力, 是本单位青年 学术带头人 ,并 符合以下 条件 之一 : (一)在交通 运输 科研工作中,取得 的 创 新 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和实际应用 价值,对交通 运输 事业发展具有重 要 意义 ; (二)在交通 运输 教育 一线 工作 中,对交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贡献突出,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 (三)在交通运输规划、设计 、 建设 、维护
3、、管理等 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四)在交通 运输信息化、标准化等其他 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 特别 优异 的 成绩 、对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 。 第五条 评选工作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破除论资排辈。评选名额 向基层 单位、 西部地区和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基地适度倾斜。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 六 条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有关高等院校、行业职业教育专 家组织、部直属单位分别 负责本地 区、本领域、 本单位的人 选 推荐工作 。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
4、空局、国家邮政局负责本系统的人选推荐工作。 对已被授予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称号或原“交通青年科3 技英才”称号者,不得重复推荐 。 第七条 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遴选,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八条 推荐人选 须 报送下列材料 ,材料中应重点体现近 5年的科研成果 : (一)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推荐简表; (二)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推荐表; (三)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 (四) 学历、学位 、职称证书(复印件) ; ( 五 )重要奖励证书 (复印件)和有关证明; (六)人选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廉政鉴定书。 第九条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对推
5、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提交专家评审: (一)推荐对象不符合申报条件; (二)推荐材料不符合填报要求; (三)推荐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 (四)其他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情形。 第十条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提出拟入选对象名单,报部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交通运输部 授予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称号 。 第四章 管理 服务 4 第十 一 条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称号获得者 可 享受 以下 待遇: (一) 由交通运输 部颁发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证书,并 在行业内进行广泛宣传 ; (二)申请 交通运输部
6、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培养项目 ”资助 ; (三)优先推荐承担国家 和交通运输 部重大科技项目 ; (四)优先推荐 参加国家和交通运输部高层次人才评选; ( 五 ) 国家或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其他待遇。 第十 二 条 交通运输部 建立“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获得者人才管理信息库和沟通 联系制度, 及时 了解 其 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 其 对交通 运输 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称号获得 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称号获得 者如调 离工作单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工作程序及时 报交通运输部 人事教育司 备案。 第十 四 条 “交通
7、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称号获得者 如有违反科研道德规范、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的,经交通运输部批准,撤销 其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 ” 称号, 并 收回 “交通运输青年 科技英才证书 ”。 第五章 附则 5 第十 五 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 人事教育司 负责解释。 第十 六 条 本办法自 2016年 11月 6日 起施行, 原 交通部 2001年印发的 交通青年 科技英才评选奖励 和管理办法(交人劳发 2001 280 号) 同时废止 。 6 附件 1 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_ 专业技术职称 _ 从事专业 _ 所在单位 _ 推荐单位 _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制 7 填写说
8、明 一、主要学历:从大专毕业开始填写。何时(起止年月) 、在何地(国内外)、何单位,学习何种专业。如获得学位,请注明。 二、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主要成就、贡献与学风道德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写出具体内容。 三、反映专业技术成就和贡献的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目录,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填写。获奖成果应注明获得何种何等奖励及其在获奖中的名次;著作要注明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时间及本人角色;研究论文、报告注明题目及刊物的名称、卷、期、年份和排名情况。 四、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管国家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有关高等院校、 行业 职业教育专家组织、 部直属单
9、位等。 五、推荐表一律用 A4 纸打印复制,但不得增添和改动格式。 8 一、个人信息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日期 民 族 学 历 学 位 籍 贯 党 派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专长 工作单位及 行政职务 单位性质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其他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通信地址 单位所在地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手 机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二、主要学历(从大专或大学填起, 6 项以内) 起止年月 校(院)及系名称 专业 学位 9 三、主要经历( 8 项以内)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四、重要学术任(兼)职( 8 项以内) 起止年月 名 称 职务 /职称 10 五、重要科技奖项情况( 10 项内) 序号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