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析公权力转企业化之弊端近期有件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曾经一度作为创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来解决城管人员编制不足,结果使部分涉黑成份界入,造成深圳城管部门只做到了购买社会服务但却没有做到依职权去认真管理、指导和监督,使这一城管外包所谓的创新机制执行 5 年来广受社会质疑。深圳市城管局透露,深圳市的城管可能不再向外发包给企业。 促使改变深圳市城管局“创新思路”的引子,不能不重提一起小贩杀死城管的案例:2011 年 9 月 9 日晚,深圳城管人员龚某等四人在“执法”过程中,被一摆烧烤摊的小贩赵某剌杀死亡。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各项经济损失 60 余万元。事件发生
2、后,龚某死前服务的深圳市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还曾经为龚某申请“革命烈士”称号,因此事件的发生在社会引起广泛争议,最终未获批准。事后深圳南山区警方在破获的一起涉黑团伙案件中,查获龚某竟然是该涉黑团伙里的骨干成员。这个盘踞在粤海街道办辖区的犯罪团伙,其中不少成员和龚某一样,是“披着城管协管外衣”对辖区商贩大肆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的“黑社会” 。公开的资料显示,黑社会团伙头目张某与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利用该公司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资格,采取“围标”等方式于 2010 年 4 月竞标得到城管外包业务,与粤海街道办事处签约取得治理乱摆卖“执法权” 。粤海街道办向该公司每月支付 11.5 万元报酬。该公司
3、20 多名“马仔”穿上城管制服,开着标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车辆,堂而皇之地开始对粤海街道辖区的商贩收取保护费、打架斗殴、故意伤害,还敲诈南油附近的山海天酒楼 15 万元“保护费” 。而所谓的汇运丰公司注册地是一间仅仅只有 8 平方面积的老杂货店。杂货店的固定电话就是这家公司对外联系电话。平时只有该公司法人代表罗某的老母亲看店。 无独有偶,2012 年 6 月期间,南方都市报记者根据群众举报,通过暗访查寻到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肉联场,经水口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备案,成立了涉及水口街道办事处辖区生猪屠宰销售市场管理的“水口屠宰场执法大队” 。期间,该执法大队因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涉黑问题,
4、该场老板、部门经理、执法队长等 18 人被抓获。公诉机关审查认为,该执法大队为暴力垄断惠城区水口猪肉市场,私建猪肉配送中心,强迫、敲诈、殴打猪肉档主。为获得更多利益,还进行非法采砂活动。最后将涉案的 29 人以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非法采矿罪共六项罪名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尽管此案尚未判决定论。但是,他所显现出一类新型产业,那就是借用政府之名行企业投资效应之实。这种公权力转企业化行为,确实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怪胎。 何为公权力,是指国家授权国家管理机关实施的公共权利。具体来说,由政府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利,就
5、是公权力。公权力作为国家管理机关特定职权,在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过程中,应当是公正的,理性的,无私的。不能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但是,一旦公权力通过政府部门一纸文件或者某领导口头授意转换为由民间资本承包运作,这些公权力转企业化存在的若干弊端必然就显现出来。 首先,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使政府与人民群众鱼水关系面临干涸危机 政府公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国家机关公信力的强弱不仅关乎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关乎社会和睦稳定。一旦政府失去公信,社会主体将人人自危,相互忌惮,政令难以畅通,社会管理成本将大幅上升,而管理效率将大幅下降。在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到处可以看到“为人民服务”的宣传标语。在我们
6、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为人民服务”的各种表象都是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在实行市场经济以后,我们一些政府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在追求 GDP 增长的同时,一切活动都围绕“经济”谋权谋利。以城管外包为例,从深圳市相对最早实行这一体制的初衷来看,其立意是好的。当它向全国延伸后,由于这种体制没有法律的支撑,各地方政府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政出多门,形形色色。 其次,政府部门怠于行使管理职能,出现问题推卸责任 城管在所谓的行政执法时,都是依赖于地方政府的指令。这些管理和处罚权又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长期以来,凡是发生治理违章建筑、征地拆迁、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位、排污等等,以至于公安、城管、
7、工商、环保包括街道办事处集中整治的某些专项活动中,都有城管执法人员参与。在这些执法环节,也最容易发生社会群体事件。由此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对于自己管理的辖区最为敏感的事务,特别是针对涉及小商小贩这些社会最底层的关系他们生存的事务,视为烫手山芋。为了最大限度地尽量避免与人民群众直接发生正面冲突。一些政府部门借以改革创新,一纸政府文件就将公权力下放外包,将可能会与老百姓发生正面矛盾冲突的城管执法公权力给予外包。一旦发生问题,政府只是出面承认管理失察,但不会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这必将产生公权力的异化。 再次,公权力转企业化,其中转换的过程必将滋生腐败 笔者通过公开媒体报道信息得知,自
8、2009 年 9 月,广东省广州市实行大部制改革成立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来,在广州市城管系统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共有 27 人因腐败而落马。级别最高的首指该市城管委副局级的副主任张建国。他也是全国自从有了城管机构设置以来因腐败倒台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还有 5 名分管城管的处级主要领导。该“窝案”发生后,引发全国广泛关注。据媒体披露,这 27 个人当中,15人涉嫌包庇违法建设收受贿赂,11 人涉嫌在城市保洁招投标中收受贿赂,1 人涉嫌为制造贩卖假烟违法犯罪人员提供方便。广州市 12 个区和县级市中就有 8 个区城管系统都有涉及其中。涉案总金额近千万元人民币。 其四、公权力转企业化后,政府公务
9、人员人浮于事,民众与政府之间矛盾加剧 一直以来,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无论哪一级机构管辖发生问题,大多都以编制不够,管理力不从心来搪塞,推卸责任。另一方面,老百姓对政府耗费大量纳税人金钱养活了一支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但是吃粮不当差而怨声载道。中央早就提倡和实施的政体改革,其结果越改机构越多,吃皇粮的人也是自然增多。就是在这种人浮于事状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不是把创新思路放在如何有效发挥现职公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有效性方面,而是别出心裁地将国家公务人员本应履行的职能搞成外包创新。在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下,照此发展下去真是很可怕的事。 其五,公权力转企业化,促使其在政府行为光环掩盖下为虎作伥
10、,施暴于民 自从有了城管执法队伍以来,全国发生的因城管执法与群众矛盾冲突事件,只要上网搜索实在太多太多。城管人员粗暴执法表现形形色色,手掀、脚踢、辱骂、没收、殴打,致摊贩伤、残,甚至致人死亡也屡见不鲜。从公开见诸媒体的表象证实,仅从 2000 年至今,因城管执法与摊贩发生冲突造成摊贩或无辜群众受伤和死亡事件,所发生的成因和造成危害的结果让人触目惊心。 在我们全国各地,每天有多少类似上述事例所披露的因城管粗暴执法事件发生,这些血腥事件发生的背后又有多少属于行政执法权外包,使得这些人拉大旗,作虎皮,为虎作伥导致,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广而告之的,这些年代表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城市管理部门与生活在社会贫困线以下自谋出路求生存的老百姓之间,长此以往,城管与百姓之间没有鱼水关系,有的只是水火不容。 参考文献: 12012.7:中国之声央广新闻. 22012.8:大洋网. 32012.8:中国广播网; 42012.7:中国网络电视台. 52012.7:北京晨报; 62012.7:华夏在线(长沙). 72012.9:广州日报; 82012.6:新华网. 92012.6: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