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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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 采购项目 公开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采购单位: 东莞市清溪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 年 一 月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2 页 共 67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 4 一、投标邀请函 .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7 一、说明 . 8 1适用范围及资 金来源 . 8 2定义 . 8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8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 9 5投标费用 . 9 6. 联合体投标名词解释

2、. 9 二、招标文件 . 10 7招标文 件的组成 . 10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 10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 11 11投标文件格式 . 11 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 11 13投标报价说明 . 12 14投标货币 . 12 15投标有效期 . 12 16投标保证金 . 12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13 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 13 18投标截止时间 . 14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 14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14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 15 21开标 . 15 22评标委员

3、会与评标方法 . 15 23投标文件的评审 . 16 六、合同授予 . 20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3 页 共 67 页 24合同授予标准 . 20 2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 21 26发布中标结果 . 21 七、合同签订和履行 . 21 27合同的签订 . 21 28.融资 . 21 29.中标 服务费 . 22 八、询问、质疑、投诉 . 23 30.询问 . 23 31.质疑 . 23 32.投诉 . 23 九、其他 . 23 33.适用法律 . 23 34.招标文件解释权 . 2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

4、25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 3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3 一、价格文件(独立成册) . 44 二、商务技术文件 . 47 第一章 商务文件 . 48 第二章 技术文件 . 61 三、唱标信封 . 61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4 页 共 67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5 页 共 67 页 一、投标邀请函 广 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清溪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

5、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包号 采购项目 (品目 )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A 血液分析仪 1台 签订合同后 1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后试 用 1个月,试用合格后进行确认验收。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符

6、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公示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 2018 年 01月 17日至 2018 年 01月 24 日 共五个工作日。 6.报名事宜 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8 年 01 月 17 日起至 2018 年 01 月 24 日期间 (法定节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6 页 共 67 页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自带 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 投

8、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 PDF 文档格式 。 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3)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

9、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 02 月 07日上午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02 月 07日上午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18年 02 月 07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 A区 501会议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0.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10、( http:/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 11.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五层 A区 A501室 邮政编码: 523000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0769 22331990 传 真: 0769-21666806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7 页 共 67 页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8 页 共 67 页 一、说明 1

1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定义 2.1采购人:东莞市清溪医院。 2.2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日期:指公历日 。 2.5时间 : 指北京时间。 2.6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

12、传真发送。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13、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9 页 共 67 页 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的服务 4.1 本招标项目为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中标人应承担协助采购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 4.2 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 /或其它标准。 4.3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 4.4知

14、识产权 4.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15、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 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5投标费用 5.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东莞市清溪医院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441900-20-201801-2021007-0002 第 10 页 共 67 页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7.1.1 投标邀请函; 7.1.2 投标人须知; 7.1.3 用户需求书; 7.1.4 拟

16、签订合同文本; 7.1.5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 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

17、告。 8.2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 投标人应于 收到该 澄清或 修改文件的 二十四小时 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 8.3 招标文件的 澄清或者修改 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 或 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 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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