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 南 理 工 大 学 文 件校国资201718 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已经 2017 年第 9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理工大学2017 年 7 月 6 日2河南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采购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修订) 、河南理工大学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
2、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与后勤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第四条 学校采购主要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学校分散采购三种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是指河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或者是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3工程和
3、服务项目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采购。学校集中采购,是指河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也可学校自行组织采购。学校分散采购,是指河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 1 万元(含)以上,3 万元以下(科研项目 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由采购申请单位按学校分散采购程序组织采购。河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采购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由各单位自行采购,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和财务报账手续。第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遵循统一领
4、导、分工负责、集体决策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各类采购工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国有资产、财务、监察、审计、基建、后勤、图书、教材、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监察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处、图书馆、现教中心、国资处、采购管理办4公室和法律事务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工程采购工作组、仪器设备与家具采购工作组、后勤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组、图书与教材采购工作组、科研外协项目采购工作组,分别负责采购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5、第七条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对全校的采购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审定学校采购工作重要规章制度;(二)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各采购工作组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三)审定学校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审定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五)否决违反法律法规的中标结果;(六)审议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国资处,具体负责学校各类采购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监督,其主要职责:(一)负责拟定学校采购工作的基本规章制度;(二)负责协助采购工作组制定相应采购工作实施细则;(三)负责建立和管理“采购代理机构库”“学校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 ,并建立健全相关
6、管理制度;(四)负责组织在“采 购代理机构库” 中随机抽 选采购代理机5构,并做好委托采购项目的协调工作;(五)负责接收并审核采购工作组提交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申报材料,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采购项目报批,以及采购合同的备案工作; (六)负责接收并审核采购工作组提交的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申报材料; (七)负责接收并审核采购申请单位提交的学校分散采购项目申报材料;(八)审核采购工作组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并提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九)负责协调与督促采购工作组或采购申请单位及时处理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活动的质疑和投诉;(十)完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 建
7、设工程采购工作组由主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基建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处、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基建处。第十条 仪器设备与家具采购工作组由主管国有资产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国资处、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科技处、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处。第十一条 后勤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组由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后勤处(集团)、财务处、审计处、采购6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第十二条 图书与教材采购工作组由主管图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图书馆、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医学中专部、财务处、审计处、采购管
8、理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图书馆。第十三条 科研外协项目采购工作组由主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审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处。第十四条 采购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采购工作组采购工作实施细则; (二)接收并审核采购申请单位提交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河南理工大学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 河南理工大学采购计划申报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采购管理办公室;(三)负责组织实施业务范围内的学校集中采购工作;(四)协同采购管理办公室抽选采购代理机构,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委托采购的各项工作;(五)负责签订项目采购合同,报采
9、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六)负责组织采购合同的执行与验收;(七)及时处理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活动的质疑和投诉;(八)讨论、提出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申请,7并提交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九)负责提出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意见;(十)负责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十一)完成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五条 采购申请单位制订采购需求计划应合法、合规、完整、明确,其中的技术参数和预算应论证充分、有据、合理、合规。第十六条 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对采购项目的合同文本等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负责处理采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纠纷。第十七条 监察处负责对采
10、购工作进行再监督,按照管理权限对采购活动中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 财务处负责对采购项目经费来源、预算、付款方式和资金使用进行审核。第三章 采购方式与程序第十九条 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网上商城采购等。采购方式由采购申请单位提出,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管理办公室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属于学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申请单位报采购工作组审核;属于学校分散采购项目,采购申请单位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8第二十条 所有采购项目,必须依照河南理工大学经济活动立项管理办法(修订)(校财 20175 号)规定完成立项审批后,进入采购程序。第
11、二十一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一)提交采购申报材料。采购工作组汇总经审批后的河南理工大学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 河南理工大学采购计划申报表等相关采购申报材料,报采购管理办公室。(二)上报主管部门审批。采购管理办公室将学校审批完成的项目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三)确定代理机构。采购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采购工作组从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选代理机构。(四)制定招标文件。采购工作组组织采购申请单位参加制定招标文件,确定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及其他相关内容。(五)发布采购信息。代理机构发布采购信息,采购工作组协调采购申请单位,配合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文件答疑和踏勘现场。(六)开标评审或谈判。代
12、理机构组织开标评审或谈判,采购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七)发布中标公告。评标结果产生后,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公告,采购工作组与代理机构共同签发中标通知书。(八)签订合同。采购工作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9合同洽谈,签订合同。(九)合同备案。采购管理办公室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发布及合同备案。(十)验收报账。采购工作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十一)整理归档。采购工作组整理采购工作资料并立卷归档。第二十二条 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程序由各采购工作组制定,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工作组汇总经审批后的河南理工大学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 河南理工大学采
13、购计划申报表等相关采购申报材料,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二)采购工作组拟订招标采购信息,经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发布。(三)采购工作组在开标前到采购管理办公室抽选评审专家。(四)采购工作组组织并完成招标工作后,拟订中标公告,经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发布。(五)采购工作组组织后续的合同签订、验收及采购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具体程序参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第二十三条 学校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10(一)提交采购申报材料。采购申请单位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河南理工大学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 河南理工大学采购计划申报表等相关采购申报材料。(二)采购审核。
14、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项目审核备案。(三)组织采购。采购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三人以上的采购小组,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参与监督,依法合规的组织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分散采购项目评审表,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四)签订合同。采购申请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五)验收。由采购申请单位组织,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使用和管理人员共同参与,严格按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填写书面验收报告。(六)资产登记与报账。采购申请单位在验收合格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和财务报账手续。(七)整理归档。采购申请单位整理采购工作资料并立卷归档。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学校采购工作的时效性,学校对限额以上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行集中申报,集中申报时间由各采购工作组确定。第四章 纪律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