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安排表 阶段、时间 工作内容 实施主体 准备、宣传、发动阶段 ( 8 月 11 日 9 月 10 日) 制定东阳市农村“三资”管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三资”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意见、东阳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东阳市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东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和有关示范资料、表格。 市农业局 在湖溪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场推进会。 市农业局、市“三资”办 各镇乡(街道)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成立领导小组、“三资”办、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足农经员及
2、代理中心工作人员。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各镇乡(街道)召开由各村(社)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社监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报帐员及乡镇机关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发动、业务培训。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各村(社)成立“三资”工作小组 各村 全面实施阶段 ( 9月 11日 11月 30日) 开展资金、库存物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合同协 议、资源等“三资进行摸底调查。 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代理中心、各村(社) 填制各村(社)“三资”帐面数据 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 代理中心 清理结果同帐面数核对,核准“
3、三资”所有权,建立台帐、复核补查。 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代理中心、各村(社) 清产核资结果提交村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社监会)通过。 各村(社) 全面实施阶段 ( 9月 11日 11月 30日) 清理结果公示( 7 天) 各村(社) 公示反馈意见讨论和复核、各村(社)填报汇总“三资”清查表格,形成书面 清理报告上报各镇乡(街道)“三资”办。 各镇乡、街道领导小组、“三资”办、村(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社监会) 收集整理触摸屏信息公开平台资料 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代理中心、各村(社) 各镇乡(街道)着手代理机构建设:添置电脑、照相机、扫描仪、触摸屏、档案柜等硬件,落实工作
4、经费。 各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初步制定有关“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图。 各镇乡(街道)“三资”办、各村(社) 签订“三资”代理服务协议,取消各镇乡(街道)代理中心帐号,分村设置基本结算帐号、办理财务印鉴移交,实行“双印鉴”管理。 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各村(社) 统一注销不规范存量收款收据,使用金华财政局监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各村(社) 连接“三资”监管相关功能模块,启用“三资”网络监管软件系统,村村安装触摸屏公开查询系统。 市农业局、市“三资”办 开展“三资”管理业务培训
5、。 市农业局、市“三资”办 启用网络帐套、 “三资”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审核、触摸屏正式开通、构建网络监管平台。 市、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代理中心 对村级收入缴存、大额支付、经济合同兑现结算、工程项目结算、债权债务催收结算设置,网上预警系统,建立“三资”监管预警机制。 市、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代理中心 各镇乡(街道)建立“三资”管理相关制度。 名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各村(社)通过并形成“三资”管理规定。 各村(社) 总结验收阶段 ( 12月 1日 12月 30日) 各镇乡(街道)对“三资”管理工作落实 情况进行自查。 名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各镇乡(街道)查漏补缺和完善。 名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各镇乡(街道)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汇总“三资”数据,写好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市“三资”办。 各镇乡(街道)“三资”办、“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市组织考核验收 市“三资”管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