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系统项目.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951315 上传时间:2019-03-24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1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吴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系统项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新吴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系统项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新吴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系统项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新吴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系统项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新吴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系统项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新吴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吴分局二一九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项目要求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招标文件。1、项目说明1.1 项目名称:新吴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系统项目1.2 采购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吴分局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 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26 万元2、投标人条件:2.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

2、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时间:3.1 公开招标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20 日3.2 提疑时间:2019 年 3 月 21 日 9:00 至 11:00,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人,传真:85258705,电邮

3、信箱:3.3 答疑时间:2019 年 3 月 21 日 17:00 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3.4 投标时间:2019 年 3 月 22 日 9:00 至 9:30 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3.5 投标地点:新吴区龙山路 9 号 322 会议室3.6 开标时间:2019 年 3 月 22 日 9:303.7 开标地点:新吴区龙山路 9 号 322 会议室3.8 评审时间:2019 年 3 月 22 日 10:003.9 评审地点:新吴区龙山路 9 号 322 会议室3.10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3.11 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新吴区龙山路 9 号 322 会议室3.12 投标文件正本

4、份数:1 份,副本份数:2 份4、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5、招标文件:5.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5.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5.3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5.5 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6、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应认真审

5、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2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半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 招标人有权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关于资

7、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2 证明文件:9.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9.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9.3 补充性文件对应评分标准中所需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 ,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

8、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9.4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5 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6 机构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10、投标文件的要求10.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10.2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 ,须有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9、10.3 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10.4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10.5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10.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10.7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在标袋中,同时在标袋上盖章并注明“正本” 、 “副本”字样,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0.8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10.9 投标费用自理。11、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10、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1.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11.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1.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1.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11.7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1.8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9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1.10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

11、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1.11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1.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1.13 不同投标人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投标的;11.14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2、开标、评标12.1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吴分局宣读、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 。12.2 投标文件的审查:12.2.1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2.2.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

12、为准,并修改单价。12.2.3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2.2.4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3 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工作由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吴分局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2.3.1 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的资格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2.3.2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13、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2.4 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

14、,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2.5 评分标准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指标一投标报价(10 分) 10 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者为有效报价,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价为满分,其价格为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最低价其他投标价10对项目需求的掌握理解(6分)根据对项目需求的总体理解程度。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对基础资料的需求列举完整得 5-6 分,其他根据理解程度和深度以及对基础资料的需求列举完整性得 1-4 分。组织构架(6 分)成立完善的

15、组织构架,明确各级人员的分工。针对工作内容制定相适应的组织构架。构架详尽、科学合理得 5-6 分;构架一般得3-4 分;构架模糊或对应性差得 1-2 分;无组织构架不得分。技术程序与方法 (10 分)针对工作内容,选定对应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思路清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8-10 分,思路较清晰、有针对性得 5-7 分,基本合理得 1-4 分。人员投入(9 分)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得 3 分;项目组人员中高级工程师(不含项目负责人)每 1 人得 2 分,最高 6 分。(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进度(9 分)项目时间进度安排应科学合理,有完善的工期管理措

16、施。进度安排完全符合要求、可行性大得 9 分;进度安排完全符合要求、有操作性得 5-8 分,进度安排基本符合要求得 1-4 分。二技术方案编制 (55 分)成果保证(10 分)有明确的质量检查流程及质量检查内容的,成果内容非常完整、格式完全正确,得 8 分;成果内容较完整,格式基本正确,得 5-7分,成果内容和格式基本满足要求,得 2-4 分;承诺成果能够通过各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和论证的得 2 分。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指标服务承诺(5 分)投标人承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完成后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反馈机制,承诺采购人有权对不称职的技术人员提出更换

17、,投标人无条件接受的,得 3-5 分;其他得 1-2 分;无服务承诺不得分。资质 (5 分)投标人具有投标人具有 CMMI3 证书(含)及以上的得 5 分。(需提资质复印件)资信 (6 分)投标人具有相关平台软件著作权的每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6 分。(需提供著作权相关复印件)质量 (5 分)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得 5 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资历 (6 分)投标人承担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自然资源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相关工作,有一项得 2 分,最多 6 分(未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原件不得分)。荣誉 (5 分)完成相关业务信息系统获得过荣誉,国家级每一项得 2

18、分,省级每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5 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三投标人综合情况(32 分)本地化服务(5 分)投标人注册地在无锡(或者在无锡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得 3 分,成立三年以上加 1 分,五年以上再加 1 分。(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 标书编制(3 分) 3 分比较各投标人标书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最优得 3 分,其他得1-2 分。13、定标1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吴分局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19、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13.2 当场评标定标后将向中标作业单位发中标通知书。13.3 未中标作业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作业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作业单位。14、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4.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14.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14.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4.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15、投标保证金:无16、中标无效的确认16.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6.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0、16.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6.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6.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6.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7、签订、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作业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作业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作业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