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5 年怀柔区民政工作要点2015 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怀柔区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基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这一主题,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十三五” 发展 规划,稳 步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专项社会事务六大工作体系建设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基础设施、规划统筹、信息宣传五项基础保障,乘势而上、奋发有为,实现怀柔民政事业新发展,为新怀柔建设做出贡献。一、推进法治民政建设1.贯彻
2、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民政部、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法治民政建设的意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引导干部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2.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民政行为和执法程序,梳理民政行政审批和处罚事项,依法清查、整治非法兴建墓地、骗取低保等行为,发挥法治的震慑作用。23.推进民政服务管理规范化。扎实开展“规范管理年” 活动。梳理民政办事和服务的事项,制定和完善流程规范及权力清单,全部实行网上公开。严格规范管理民政资金的使用和发放,通过网络管理和银行统发,确保民政资金管理更规范、精准,服务更便捷、高
3、效,实现民政资金的阳光运行。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4.着力加强政策创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局文件,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一系列地方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区民政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和法制保障。5.推进以德治理,德法兼治。充分发挥民政德治优势,推进以德治乡村、以德治社区、以德治社会。落实“孝星” 命名评选工作,指导社区制定和修订居规民约,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和实施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行业管理制度。二、稳步提升民政工作六大体系建设水平(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稳步提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水平6.落实社会
4、救助政策,完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出台怀柔区临时救助办法。落实低保分类救助、临时救助政策以及医疗救助政策,推动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37.提高低保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镇乡(街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建立低保追偿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方式。8.加强社会救助专项管理。做好低保标准城乡统筹,2015年 6 月底前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加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城市特困和农村五保供养,加强定期入户排查和动态管理,保护特困群体权益。继续做好社救、优抚对象建房惠民工程,完成
5、 60 户社救对象、20 户优抚对象房屋翻建及维修工作。9.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明确镇乡(街道)核对机构,加强核对工作队伍建设,实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核对,建立与相关部门常态会商机制。10.推动“慈善 怀柔”建设。落实北京市促 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怀柔区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完善慈善与救助、福利的政策衔接。设立“怀柔慈善奖” ,评选表彰一批知名企业、组织和个人,广泛开展“扬善念、增善举、推善行、当善星” 活动,打造“ 慈善怀 柔”品牌。成立怀柔区慈善基金会,在 2-3 个镇乡设立慈善专项基金。完善捐赠物资处理和慈善超市社会化运行模式,创建 3 个慈善超市。加强慈
6、善公益网站建设。411.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制定出台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创建 2 个国家级、3 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立健全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救灾物资储备量可应急保障 2000人的规模。加强社区救援队伍建设,加大镇乡(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二)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稳步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12.贯彻落实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区 “十三五” 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科学谋划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布局。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医
7、养结合、社会组织为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任务分解进度,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工作标准及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13.探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适合我区的实施办法。依托“96156 小帮手”居家养老( 助残) 管理服 务平台,引导养老服务商进入家庭和社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即将出台的北京市托老所注册审批管理办法,结合我区的试点工作经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管理。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置指标要求,完善新建居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514.发挥养老照料中心功能。完成 3 所
8、具备辐射功能的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完善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居家和社区的服务功能。制定社区托老所管理办法,推进社区托老所规范化建设。15.贯彻落实为老服务政策。落实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做好养老(助残)券变卡后的服务推广应用和为困难及 80 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实现 2015 年镇乡(街道)级老年协会全覆盖。推动“心语小屋 ”精神关怀工程,发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广泛开展老年精神关怀服务。16.推进养老机构改革。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定位,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以及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等老年人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
9、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小型托老所,加大镇乡敬老院转型升级力度,确保“ 十二五 ”末养老床位建 设总数达到 3400 张以上,着力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17.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继续推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注重政府投入资金使用实效,树立品牌养老机构,提升全区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积极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18.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利用民政部、市局的培训机构,加大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员的综6合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贯彻落实北京市第六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提升基层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建
10、设水平19.推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北京市第六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怀柔区关于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调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加强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监督评价、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社会动员等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优化社区居委会规模,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减负增效。20.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民主协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试点),推行参与式协商社区治理模式,在条件较为成熟的 8 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21.开展“六型社区 ”创建工作。巩固已评创 社区所取得的成果,总结先进经验,争创 3 个市级“六型社区”
11、 示范单位。22.指导居(村)委会选举工作。完成全区 34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谋划第十届村委会选举工作。723.推进农村社区管理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指导镇乡完成60%试点村的建设任务。实施农村社区“装修改造” 和“设备填充”项目,做好 农 村社区服务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24.深化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制定怀柔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完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难点村” 治理工作。完善村 级重大事项八步工作法制度,推行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 ”自治模式。25.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建设。打造 96156 社区服务品牌项目,提
12、升 96156 社区服务品牌影响力,增强社区服务平台信息服务能力。壮大社区服务商队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社区服务商的支持力度。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管理,推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方式,提升社区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26.稳步推进撤村建居工作。落实撤村建居的指导意见。推进城乡结合部社区建设,促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全方位、深层次转变,促进城乡深度融合。 27.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三社联动” 。加大社工教育培训,鼓励社工参加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吸引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进入社区,开展福利慈善、环境保护、矛盾调解等公益服务,初步构建以社区为
13、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人才为支撑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格局。8(四)贯彻落实市局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稳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水平28.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按照北京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规程,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推进非公募基金会、商会在我区的注册登记。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培育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29.推进政社分开。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强化社会组织法人地位,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统筹协调,做好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规范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平稳过渡、健康发展。30.加
14、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建立怀柔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选取初创期公益组织入驻孵化基地并进行培育。发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服务民生活动,打造 10 家优秀品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作用,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改造提升区、街镇两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提高服务与管理同领域社会组织的能力。31.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治理体系。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会商制度,探索多部门联动监管模式。指导枢纽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规范,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加大社会组织评9估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公开基本信息和服务范围,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15、。32.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严格履行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对不参加年检、连续年检不合格、不接受管理以及其他有违法违规问题的社会组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力争 2016 年底清理完两年以上未参检社会组织。(五)积极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稳步提升优抚安置双拥体系建设水平33.争创“全国双 拥模范城 (县)” 。开展“双拥在基层”工作,实施为驻怀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工程,建立军人奖励和救助机制,实现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做好新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迎检工作。34.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各项政策,及时准确足额发放优抚各项资金。加大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力
16、度,推进优抚对象医疗减免“ 一站式” 结算,切 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报销周期长问题。35.推进烈士褒扬工作。落实北京市烈士公祭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怀柔区烈士纪念活动实施意见,开展清明节、93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30 烈士纪念日等烈士纪念活动,建立烈士纪念长效机制。1036.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管理。做好沙峪抗日纪念碑扩建工作,确保 9 月 30 日投入使用。完成宝山弘德烈士陵园烈士遗骨迁移安葬工作。37.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推荐
17、工作。建立就业情况跟踪机制,探索退役士兵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自主就业率。38.创新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进军休房屋物业管理企业。加速服务管理转型,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39.提升光荣院服务水平。落实光荣院管理办法,提升日常生活护理、营养配餐调剂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作用,做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六)创新服务理念,规范工作流程,稳步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水平40.推进儿童福利工作社会化、规范化。做好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的分层、分类保障。推进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积极做好收养家庭评估工作。41.推进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落实怀柔区关于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京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