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监控程序,有效形成运行、监控、反馈、改进的质量管理机制,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保障优质高效地完成人才培养任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其任务就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预防,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二)全员性原则。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需要学校每个教师、每个学生、每个管理人员都要积极参与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人才培养过程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改进。(三)全程性原
2、则。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监控,着重加强对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环节的监控,有效促进学校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四)协同性原则。建立学校与教学单位两级监控管理、教学单位与管理部门协同联动的质量监控机制,形成全校上下相互配合,协同工作的监控体系。(五)客观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要深入实地,以事实和- 2 -数据为依据,做到监控过程科学、严谨、规范,结论客观、公正,建议和整改措施要符合校情,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第三条 开展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需要遵循的依据有:(一)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三)本科教学关键环节工作标准与评价标准;(四)学校有关人
3、才培养和教育教学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 监控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要协助校长做好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研究制定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政策与措施。(二)组织研究和解决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三)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督查和检查。第五条 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管理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有:(一)负责组织和落实学校有关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政策- 3 -和措施。(二)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三)负责整理和汇总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数据,并向
4、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四)负责相关部门、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第六条 各学院院长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要协助本单位院长做好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政策与措施,研究制定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办法和措施。(二)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重点加强对本科人才培养关键环节的监控。(三)组织研究和解决涉及本单位教育教学质量的问题与建议,并将涉及其他部门与单位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反馈。(四)负责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五)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教学质量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整改效
5、果评价。第七条 学校教学督导组、各学院教学督导组,要按照学校或本单位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对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 4 -教师和工作人员反馈,并按时提交监控工作报告。第八条 学校相关部门要按照学校的安排,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质量监督任务,认真做好监督工作。第三章 监控的内容与要求第九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的监控。(一)教务处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依据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提出的新增专业、调停并转专业方案,需要征询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行业(企业)代表的意见。(二)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新增专业、调停并转专业的必要
6、性、可行性审议通过后,由校长办公会审定。第十条 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质量监控。(一)教务处组织编制的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与要求,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1.要征求学校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校外专家的意见,有相应的征询意见记录;对各位代表与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合理的应予以采纳。2.需要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颁布。(二)各学院按照学校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Comment a1: 与质量保障项目执行和监控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相矛盾: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
7、,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请再斟酌。- 5 -原则性意见组织编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1.要征求本专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校外专家的意见,有相应的征询意见记录;对各位代表与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合理的应予以采纳。2.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与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由校长办公会审定。(三)按照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的规定与要求,由教务处组织制(修)订的课外(或第二课堂)教育指导计划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方案等均需征求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和校外
8、专家的意见,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颁布实施。(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颁布施行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需对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或课时进行微调的,需要提出充足的理由,进行有效论证,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的质量监控。(一)课程教学大纲的监控内容。1.课程教学目标与课程教学内容对人才培养与毕业生能力达成的支撑作用。2.课程教学内容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6 -3.课程考核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毕业生能力达成的关联性。(二)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或课程教学大纲审核专家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
9、长(副主任)审定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 招生质量监控(一)招生监控内容。1.招生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2.招生过程的合规性、透明性。3.招生质量分析。(二)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纠正。(三)招生质量分析采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进行,对招生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分析透彻。第十三条 教学过程监控。重点要做好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课程考核与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关键环节的监控。(一)监控的依据是学校组织制定的工作规范或标准、教学大纲和相关工作制度。(二)以各学院自检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为辅。各学院(部)要按学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部
10、署,组织本单位教学督导和教师做好教学关键环节的自检自查。学校组织教学督导对- 7 -各教学单位自检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第十四条 毕业生质量监控。采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进行,对毕业生就业岗位情况、适应社会需求情况以及能力与表现等进行跟踪调查,为学校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重要依据。第四章 监控方式与方法第十五条 学期初教学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教学准备情况。(一)各学院学期初教学检查。1.按照本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在开学的前一周,对理论课、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逐项逐课检查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文件(如: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教案等)、开课场所及设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等
11、。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本单位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与单位的要及时向教务处或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反映,确保每项教学任务在开课前具备开课条件。(二)学校巡查。由教务处牵头,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组成巡查组,在开学前 3 天完成对各教学场所、场地的巡查,发现问题,限期在开学前 1 天完成整改等工作。第十六条 期中教学检查制度。重点是检查各项教学任务落实和执行情况。- 8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提出的期中教学检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告的重点是列出发现的问题和相应的整改措施。(二)在对课堂教学普查的基础上,教务处、教学质
12、量评价与监控中心每学期都要确定一项重点检查专题,组织学校督导和相关人员开展重点检查。第十七条 期末教学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期末课程考试工作。(一)各学院需要对以下工作做好监督和检查:1.依据大连民族大学考试环节工作规范和课程教学大纲,认真做好每门课程考试试题、标准答案的审核和审定。2.做好考试过程、试卷评阅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二)学校组织教学督导对各学院期末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 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的领导干部,都要按照大连民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的要求,深入课堂、班级和实验室听课,了解教育教学情况。(一)做好听课记录,对课堂秩序、教师教学效果给
13、出相应的评价。(二)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课后要同任课教师进行交流- 9 -和反馈。(三)对听课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与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第十九条 同行听课制度。主要采取教学督导听课和任课教师相互听课的方式进行,监督的重点是理论课和实验课。(一)各学院按学期做好安排与部署:1.覆盖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2.涵盖理论课、实验课,必修课和选修课。3.每位听课教师都要认真填写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课后同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交给任课教师。(二)学校督导组应做好的工作有:1.对各学院同行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按照每学期确定的重点督查内
14、容与要求开展听课工作。3.对学生有反映和存在异议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核查。4.认真填写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课后同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交给任课教师;对问题比较严重的需直接向任课教师所在单位领导反馈。第二十条 教学巡查制度。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听课、同行听课覆盖不到的教育教学环节进行巡查。(一)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的教育教学情况,做好巡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10 -1.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教育教学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巡查。2.安排兼职督导对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工作室教育教学、第二课堂教育教学等进行巡查和检查。3.专职辅导员巡查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出缺勤和组织纪律情况。4.组织巡查各类课程
15、考核过程和考核情况。(二)学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开展巡查。1.学校领导在每学期初、期中和期末分别对教学准备情况、教学任务执行情况、期末考试情况进行巡视和巡查。2.学校督导按照学校的安排对实习实训、课外教育活动、教学管理等开展专项巡查。第二十一条 学生座谈会制度。按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重点是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一)各学院应按专业召开学生座谈会,各教学部应到每个学院分别召开座谈会。1.学院(部)的领导至少应参加一个专业(一个学院)的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2.做好会议记录,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涉及本单位的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应及时向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反馈。(二)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到每个学院分别召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