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港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 查 套 表 ( 企 业 法 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申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2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普查登记,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请普查对象准备好相关证照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及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积极配合普查员准确、完整采集相关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或提供虚假、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
2、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规定,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如果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行使本条规定的职权,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九条: 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
3、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三十二条: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三十三条: 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三十六条: 经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
4、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 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5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提醒: 虚报统计数据是统计违法行为,瞒报、漏报、少报数据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同样属于统计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列入统计信用异常单位 。3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表 号: 表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文
5、 号: 国统字(2018)100 号年 有效期至: 年月110 单位类型 1 法人单位 2 产业活动单位 普查机构填写:如为视同法人单位,请勾选 111 普查小区代码 112 建筑物编码 113 底册唯一标识码 114专业类别 A 农业 B 工业 C 建筑业 E 批发和零售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H 投资 I 劳资 L 社科文 F 服务业 J 名录库 A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102 单位详细名称 20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2 开业(成立) 时间 年 月203联系方式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移
6、动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网 址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地、州、盟) 县( 市、区、旗)乡(镇) 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105园区企业所属园区详细名称: 所属园区代码 区划代码 城乡代码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建筑业单位需填写本项,其它单位的注册地与 105 单位所在地一致的,免填本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地、州、盟) 县( 市、区、旗)乡(镇) 街(村)、门牌号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106园区企业所属园区详细名称(限建筑业企业): 所属园区代码 区划代码 城乡代码 208 运营状态 1 正常运营 2 停业
7、(歇业 )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9 其他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 1 2 3 103行业代码(GB/T 4754-2017) 211机构类型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5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0 其他组织机构205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130 股份合作
8、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151 国有独资公司免填报4续表贵单位是否为批发、零售、住宿或餐饮业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 1 是 2 否(如选“否” ,法人单位到 C 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到 D 部分)B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ES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 1 独
9、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直营店 4 连锁加盟店 9 其他 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经营形式选 2、3、4 的单位填报)E02零售业态(可多选,不超过 3 个) 有店铺零售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E03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S02 住
10、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C 法人单位填报216 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可多选) 1 港商投资 2 澳商投资 3 台商投资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11 地方 90 其他206 企业控股情况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209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210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11、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19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193 企业法人单位填报 营业收入 元 资产总计 元 税金及附加 元194 非企业法人单位填报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 元 资产总计 元214法人单位的上级法人单位情况: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 1.是 2.否 如为 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上一级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 1.是 2.否D 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182产业
12、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单位类别 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法人单位区划代码198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其中:女性 人 195 经营性单位填报 经营性单位收入 元196 非经营性单位填报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元197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平方米 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 平方米 申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一套表调查单位、金融和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以
13、外的全部法人单位,以及辖区内除金融和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外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9 年 4 月 30 日 24 时前通过 PAD 完成数据采集。市 级 统 计 局 2019 年 5 月 31 日 24 时 前 完 成 数据 审 核 、 验 收 、 上 报 。3.填报说明:(1)“114 专业类别”依据清查后的行业代码,由程序自动生成。(2)普查机构填报“103 行业代码” 、 “105、106 区划代码” 、 “105、 106 城乡代码” 、 “182 法人单位区划代码” 。(3)“105、106”中的“园区企业所属园区详细名称”和“ 所属园区代码”由普查
14、机构后期处理生成。(4)普查员免填“191 单位规模”指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生成。(5)C 部分中 192、193、194 指标普查对象免填,从 611-2 表、611-3 表、611-5 表和 611-6 表中摘取。(6)A 部分指标由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B 部分指标由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C 部分指标由法人单位填报, D 部分指标由产业活动单位填报。4.本表为通用表,在使用 PAD 采集数据时,自动将表式按“110 单位类型”和“贵单位是否为批发、零售、住宿或餐饮业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分表,实现所见即所填。5非一套表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表 号
15、: 表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文 号: 国统字(2018)100 号单位详细名称: 年 有效期至: 年月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甲 乙 丙 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01其中:女性 人 02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位)人员 人 0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位)人员 人 0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 人 05其中:技能人员 人 06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人 07技 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人 08高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人 09中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人 10初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6、) 人 11申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一套表调查单位、金融和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以外的全部法人单位,技能人员及其分组指标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报。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9 年 4 月 30 日 24 时前通过 PAD 完成数据采集。市 级 统 计 局 2019 年 5 月 31 日 24 时 前 完 成 数据 审 核 、 验 收 、 上 报 。3.审核关系:(1)01=02 (2)01=03+04+05(3)0106 (4)06=07+08+09+10+11 免填报6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表 号: 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 国家
17、统计局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文 号: 国统字(2018)100 号单位详细名称: 年 有效期至: 年月资产负债类( 所有单位需填报) 损益分配、人工成本及增值税(所有单位需填报)指 标 名 称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代码 本年甲 乙千亿 百亿 十亿 亿元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百元 十元 元甲 乙千亿 百亿 十亿 亿元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百元 十元 元本年折旧 211 营 业 收 入 301固定资产净值 250 营 业 成 本 307在建工程 212 税 金 及 附 加 309资产总计 213 投资收益 322负债合计 217 营
18、业 利 润 323年初存货 101应付职工薪酬(本 年 贷 方 累 计 发 生额 )401期末存货 205 应交增值税 402批发业和零售业经营情况( 仅批发业和零售业单位填报) 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仅住宿业和餐饮业单位填报)指 标 名 称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代码 本年甲 乙千亿 百亿 十亿 亿元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百元 十元 元甲 乙千亿 百亿 十亿 亿元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百元 十元 元商品购进额 01 营业额 07商品销售额 02 其 中 : 通 过 公 共网 络实现的营业额 08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03 其中:客房收入 09其中:零售额
19、04 餐费收入 10期末商品库存额 05服务营业额 06补充资料:无法独立填报财务数据的单位填报统一财务核算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 申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一套表调查单位、金融和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以外的以下单位填报:包括企业法人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 90 的其他法人单位。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9 年 4 月 30 日 24 时前通过 PAD 完成数据采集。市 级 统 计 局 2
20、019 年 5 月 31 日 24 时 前 完 成 数据 审 核 、 验 收 、 上 报 。3.审核关系: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1)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2)0203 (3)0204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1)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2)0708 (3)0709 (4)07104.资产负债类、损益分配、人工成本及增值税类中字体名称加粗的指标根据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指标过录表填报。免填报78非一套表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号: 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 文 号: 国统字(2018)100 号
21、单位详细名称: 年 有效期至: 年月调查单位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万元(甲)其中: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目财务支出法完成投资额 万元(乙)其中:计划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项目 个(丙)5000 万元及以上项目情况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项目行业编码 项目开工时间 本年全部投产时间计 划总投资(万元)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万元)本年完成投资(万元)1 2 3 4 5 6 7 8 9-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村) 、门牌号区划代码 年月年月申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除一套表调
22、查单位、金融和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以外的全部法人单位。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9 年 4 月 30 日 24 时前通过 PAD 完成数据采集。市 级 统 计 局 2019 年 5 月 31 日 24 时 前 完 成 数 据审 核 、 验 收 、 上 报 。3.有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应当填报“其中: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额” ,有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应当填报“其中:计划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项目个数” ,并将 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具体信息分别填列。4.对 2018 年 12 月份月报单位,5000 万元及以上项目部分数据
23、由国家统计局根据 2018 年 12 月份数据复制,调查单位在此基础上根据实物工作量填报依据进行核实填报。5.上表中“调查单位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以及“其中: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目财务支出法完成投资额”根据法人单位会计账簿中“在建工程”、“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土地使用权”等相关科目或会计分录“ 借方累计发生额”数据填报;5000 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完成投资,数据根据工程进度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见指标解释。6.审核关系:(1)调查单位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目财务支出法完成投资额(2)计划总投资自开始累计完成投资(3)自开始累计完成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免填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