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退还申请单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由 开发建设,由 施工,已于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按照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于 年 月 日向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交纳保修抵押金¥ 元整。目前,进住率达 %,回访率达 %,对于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已按条例规定予以维修,用户满意率达 %。现保修期已满,申请将保修抵押金退还给 单位。附:工程质量回访意见表 份,回访保修报告 份。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 年 月 日物业管理单位(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业主委员会(或产权人) (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分站核查情况:核查意见:核查人: 分站长: 年 月 日质量投诉情况 有无投诉:处理结果:科长: 年 月 日审批:站长: 年 月 日工 程 质 量 回 访 用 户 意 见 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序号 用户楼号 用户意见 用户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