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概念规划及景观提升设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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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概念规划及景观提升设计项目政府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ZJXSJ2016011采购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单位: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六年四月1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办法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概念规划及景观提升设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

2、目编号:ZJXSJ2016011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概念规划及景观提升设计项目三、采购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四、采购项目内容:序号 标的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 求、用途1 概念规划及景观 提升设计 1 项 515000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六、采购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

3、30-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衢州市府东街 362 号)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 元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泰隆银行衢州分行银

4、行账号:3311010120100019302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 767 号)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注:必须确保所提交的资料均合法有效。十、开标时间和地点:3本次采购将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 9:30 时整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 767 号)二楼开标厅。十一、本公告发:浙江政府采购网()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二、其他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

5、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监管办投诉(0570-3851553) 。十三、业务咨询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建新 联系电话:0570-3888914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 联系电话:0570-8589008,18657

6、045122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6 年 4 月 19 日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备注 说明与要求1 采购人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 项目名称 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概念规划及景观提升设计项目3 规划编制周期: 90个工作日(不包括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回复意见的时间)4 报名截止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 17:0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5 报名地点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府东街 362 号)6 提交答疑截止时间 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

7、作日内7 投标保证金 详见采购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 日 16:30分。8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地 点2016 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 767 号)二楼开标厅9 开标时间 2016 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10 开标地点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 767 号)二楼开标厅11 采购结果公示期限 公示 7 个工作日12 签订合同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30 个日历天内。13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

8、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除外)退还保证金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 联系人 徐俊16 联系电话 0570-8589008 1865704512217 公告及澄清文件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叙述的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概念规划及景观提升设计项目。2、定义解释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采购人”是指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3“采购项目”是指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概念规划及景观提升设计

9、项目。2.4“投标人”是指获得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2.7“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2.8“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3、项目说明3.1 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2 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 凡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5、投标费用5.1

10、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其他6.1 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6.2 本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的组成1.1 采购文件共分为 6 部分,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办法第六部分 投标文

11、件相关格式1.2 除上条 1.1 内容外,招标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3 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6购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4 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

12、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不予受理、答复。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 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时,应用书面形式送至招标采购单位,但是招标采购单位收到该通知的时间一般不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 15 日,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予以澄清,并应将答复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发送。2.2 采购文件发出后,招标采购单位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2.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

13、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2.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若发出通知日距采购文件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招标采购单位在通知书明确是否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若所有投标人规定的回复中对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表示同意,则按原时间执行。2.5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或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签署意

14、见并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在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招标采购单位,逾期回复视为默认收到通知。2.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 除采购设备有关专用名称、型号外,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1.2 除采购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的组成2.1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组成。2.2【技术资信文件】和【

15、商务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3【技术资信文件】 (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3)投标人情况介绍(技术力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4)企业实力所涉及相关资料(参照评分细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人员配置方案及所涉及相关资料(参照评分细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7(6)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技术方案(参照评分细则编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4【商务文件】 (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1

16、)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说明3.1 投标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未提供投标文件标准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2 投标文件的纸张采用白色 A4 纸,格式及字体参照采购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及字体;未提供格式的,标题可采用黑体字,正文采用宋体字。3.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纵向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3.4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

17、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或未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与漏写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3.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投标报价4.1 本项目最高限价 51.5 万元。4.2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项目的相关城市设计服务、文本资料以及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成交后总价包干,投标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4.3 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承包内容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设

18、备进出场费、原材料价格变化风险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4.4 投标人必须按第六部分附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详细分项报价表附分项报价详细构成及分析说明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注:投标人应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的分项报价内容,并提供报价详细构成及分析说明。4.5 开标一览表及详细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不予接受。4.6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4.7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

19、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8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4.9 承包期内,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等遇政策性变化,不予调整承包总价。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85.1 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5.2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印章,同时签署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署。5.3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在封面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提交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5.4 投标文

20、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5.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1 技术资信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袋密封,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封口处应有盖单位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投标文件的提交2.1 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

21、件。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应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 “修改”或“撤回”字样。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4.4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

22、之后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见本采购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采购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六

2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1 详见采购公告。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2.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原账户原额退还(须提供汇款账号、开户行等的详细信息) ,不计利息。9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3.2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3.3 经查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七)无效标条款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1.3 未提交投

24、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不足的;1.4 严重扰乱开标现场秩序或不正当手段干扰开标过程及评标过程,影响正常开标的;1.5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的;1.6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开标时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1.7 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8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服务要求的;1.9 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

25、限超过了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期限;2.0 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明显串标嫌疑的;2.1 经测算且评委会一致认定其报价明显低于衢州市劳务用工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纳最低标准、相应税收标准、管理费、保洁材料成本费用、保洁设备成本费用等;2.2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八)开标1、开标1.1 招标采购单位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且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采购人认可的

26、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须提供(现场出示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现场出示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1.2 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开标时出现的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1.3 当出现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时,严格按照财政部及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2、开标程序2.1 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2.2 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代表资格、到场及投标保证金交纳等情况;2.3 检查各投标人的标函密封情况;2.4 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先到后开顺序当众启封检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文件,送评标室给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委根据需要进行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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