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2 年洛阳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为全面提升市场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实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夯实市场监测工作基础,根据商务厅2012 年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结合 2012 年我市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目标任务,制订本考办法。一、考评对象与内容(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商务局。(二)考评内容:1、样本数量和报送情况。本辖区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报表(含各类特种报表)、农村百县监测、百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应急情况下的日报表等各系统样本企业注册情况及相关数据报送的上报率、及时率、准确率。2、市场分析、调查材料的报送情况。各县(市)市场运行动态分析
2、、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单品种分析、典型调查、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黄金周日分析、黄金周综合分析,市场异常波动分析。3、“商 务预报 ”信息 发布情况。考核内容 为:(1) 为商务部主站、省厅“ 商务预报 ”各版本(网络、电视 、报刊、广播等)提2供信息及采用情况;(2)县级商务预报网络版的更新情况。4、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市场异常波动包括: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必需品 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鲜活农产品滞销、价格大幅下跌;其他值得关注的市场异常波动。以上四项,前三项为计分项,比重为 3:4:3,第四项为加分项。二、考核计分标准(一)本辖区样本数量、监测数据的报送(按
3、扣分法计分)1、注册企业(1)为优化样本结构,根据商务厅 2012 年新增样本要求,按生活必需品、农村百县监测、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和其他各类特殊报表的分配数量,凡完成分配任务的计 100 分,未完成的少一个企业扣 10 分。(2)本辖区所有系统,已注册的样本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更换,对频繁调整企业的适当扣分;对注册后长期不报数据的,每个企业扣 10 分,以此累计扣分;对因企业歇业、转产、倒闭数据不能按时上报, “零” 报告三个月以内的企业,是国家监测企业的在此时间内选定同业态企业及时更换,是省级或市级监测企业的由所辖市商务局在此时间内提出删除或更换意见进行调整;“零”
4、报告三个月以上的企业,每个企业扣 10 分,以此累计扣分。32、各系统监测报表数据报送(1)对本辖区生活必需品、农村百县监测、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百家农产品批发企业、执行其他各类特殊报表企业的考核,均按上报及时率进行考核,依据为(部)网上各系统统计计分。(2)应急情况下和黄金周启动的生活必需品和重点流通系统日、周、旬报表的考核,按企业报送一次计 0.5 分。依据为(部)网上系统统计计分。按 30%折合,满分为 30 分。(3)重点流通系统半年(年)报表上报情况的考核,企业报送一次计 1 分。依据为(部)网上系统统计计分,按 30%折合,满分为 30 分。(4)各监测系统对报送数
5、据的时间要求:1)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日报表为每日上午 10 时前,周报表为每周一上午 10 时前,月报表为每月 5 日 24 时前;2)百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报监测系统每日中午 12 点前;3)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系统半月报表为每月 28 日、29 日、14 日、15 日 24 时前,月报表为每月 10 日 24 时前(周报时间以新修订的报表制度为准);4)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旬报表为每月 1 日、11 日、21 日 24 时前,月报表为每月 6 日 24 时前;5)百县农村市场监测系统旬报表为每月 2 日、12 日、22 日 24 时前,季报表为每 1 月、4 月、7 月 10 月 20 日
6、前。如遇节假日,及时报送时间相应延迟。4(5)数据准确性考核根据“错报数据” 次数 进行。“错报数据” 是指 经审 核调查发现报 送数据与实际 不符、计量单位不正确、小数点错误、规格等级不恰当、数据错行、相邻报告期价格变化异常未按规定在备注栏内说明、连续多期数据不变且未按规定在备注栏内说明、报送空白数据表或填报数据未与业务经营范围匹配等。该考核实行“差错扣分制 ”,即每月各地 报送出现“错报数据” 时,每 错 1 处 ,在监测报表报送考核 总分中扣减 10 分,扣完为止;无“ 错报数据 ”不额外加分。(说明:样本企业数量和监测数据报送计分比例为 3:7)(二)运行分析材料报送(按加分法计分)1
7、、市场综合分析市场综合分析应反映一定时期内的市场运行情况,一般包括市场情况、运行特点、原因分析、趋势预测、政策建议等必要内容,篇幅较长。各县(市)每月撰写市场综合分析 2 篇的,每篇计 30分,共计 60 分。市场综合分析主要指:月度、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的消费品市场分析,生产资料市场分析,生活必需品市场分析,商务运行综合分析等。2、专题分析市场专题分析应主要针对一定时期内有关市场监测、运行、调控管理及消费等方面的焦点、热点、难点、拐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度解剖,材料内容要客观、详实,建议要有5可操作性。各县(市)每月撰写专题分析 2 篇,每篇计 30 分,共计 60 分,不足按比例计
8、分。市场专题分析主要指:当某类品种在一定时期内出现大幅波动时的专题分析。3、动态定期分析市场动态分析反映周、旬、半月报等短期市场动态变化,内容有数据和简要文字性分析,而非单纯性数字罗列。各县(市)每月撰写市场动态分析达 10 篇的,每篇计 10 分,共计100 分,不足按比例计分。4、市场专项调查(1)按要求完成指定数量问卷调查的计基础分 10 分,缺少份数适当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多一份加 0.2 分,最多加分不超过 4 分(超时上报的减少计分)。(2)单品种调查分析每份计 5 分。(滞后信息不计分)以上分析和调查,凡被县领导批示的加 20 分;市领导批示的加 30 分; 被省领导批示的加
9、40 分;被商务部领导批示的加 40 分;每 创办一份监测工作定期刊物的加 10 分。未被采用的信息不再计分。(三)“商务预报”信息发布(按加分法计分)1、凡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每篇加 5 分;凡被省级“商 务预报” 电视专栏 、新闻媒体整篇采用的信息,每篇加 10分;凡被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司、商务厅采用的信息每篇加 20 分;凡被商务预报主站采用的信息每篇加 1 分;被商务6厅网站、河南商务预报主站采用的文章不再加分。2、通过当地电视、报纸、广播等形式发布“商务预报” 信息的,开通一种形式计 5 分;冠以“商务预报” 名称发布的信息,开通一种形式计 10 分3、县(区)级网络版每月发布
10、信息 20 篇,计基础分 10 分,不足 20 篇的适当扣分,不足 10 篇不得分,超数额完成任务的,50 篇以内的多 1 篇加 0.02 分,50 篇以外的不再计分。4、对县(区)商务预报信息多渠道发布的计分统计,每月末最后一天,以各地发来的报纸、电子版连接、视屏连接、稿件采用通知单为考核依据。(四)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5 分)。1.市场异常波动考核为加分项目,总分 5 分。该考核包括异常信息报送、问题跟踪与解决两项,而且这两项内容需同时符合要求,才予加分。2.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油、肉类、禽类、蔬菜、蛋品、奶制
11、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失衡,引发商品出现脱销、滞销,导致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且+波动幅度较大(日涨跌幅超过 5%,周 涨跌幅超过 30%)。异常信息报送应体现“第一时间”原则,原则上应该早于媒体报道或者其他地区报送的时间,特殊情况( 如大范围的蔓延性突发事件等)除外。73.异常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异常波动发生的时间与原因、异常波动的程度和影响、出现异常波动的地区、为应对异常波动而采取或即将采取的措施等。4.问题跟踪与解决是指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一定时期内(一周或两周),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者采取措施后的市场反应,以及事态发展情况。5.每月报送 1 条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并在一周内反馈问题解决情况或市场后续状况的,加 1 分,5 条以上,计 5 分;没有反馈问题解决结果或市场后续情况的,计 0 分。6、对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必需品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鲜活农产品滞销、价格大幅下跌等情况不及时上报的或隐瞒不报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三、考核与奖励商务局对各县(市)商务局考核,每月通报公布一次排序结果。年度绩效纳入全市商务系统评先条件。对市场运行工作业绩突出的区、县商务局及个人、各监测系统样本企业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在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后两位的省县(市)商务局,需向市商务局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