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后勤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952245 上传时间:2019-03-24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暂行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暂行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暂行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暂行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暂行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兰州大学后勤集团货物和服务采购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后勤集团采购活动,依据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活动是指,由后勤集团组织的、采购金额 10 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方式包括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谈判。第三条 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性价比优先的原则。第四条 采购活动由用户单位报送,工程类、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谈判报办公室审批,询价类、验收类报安监部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第五条 采购活动的组织、验收等,原则上纪检人员要全程参与监督。集团组织的由集团纪委统一安排纪检

2、人员;各部门组织的,所属支部的纪检委员应当参加。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小组是询价小组、谈判小组、磋商小组的统称。所称用户单位是指,采购项目的申报部门。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二章 采购审批第八条 3 千元以下的采购活动,由部门内部采购、验收,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检查。第九条 3 千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采购活动,由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部门自行采购、验收。分管领导、安监部定期、不定期对备案资料和采购物资进行抽查。第十条 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采购活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其中,询价由安监部组织,其他采购活动由

3、办公室组织。(一)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采购、验收活动,由申报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安监部、财务部为小组成员。集团纪委、分管领导、安监部、财务部对备案资料和采购物资进行抽查,抽查次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一半。(二)3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采购、验收活动,用户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集团纪委、财务部、安监部、用户单位负责人应当亲自参加。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不定期对备案资料和采购物资进行抽查,抽查次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一半。第十一条 10 万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采购内容、采购方式等,由学校统一审批。验收活动由安监部组织(包括总金额 10 万元以上,但分批验收金

4、额 10 万元以下的),用户单位主任(副主任)担任组长,集团纪委、财务部、安监部、用户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第十二条 单一来源、电话询价、网购平台询价等特殊采购方式,应当提前将供应商信息、联系方式等报办公室。第三章 各部门职责第十三条 后勤集团纪委对采购活动的组织、验收等工作全程监督并受理供应商投诉。第十四条 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询价类采购并参与其他采购活动;监督采购小组成员履行职责;组织验收、质量抽查。第十五条 财务部参与采购、验收、质量抽查活动;监督采购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审批会议纪要、验收单进行费用报销。第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采购方式的审批;组织询价采购以外的采购活动;对集团的采购活

5、动存档(逐步建立电子档案)。第十七条 用户单位负责拟订采购计划与前期市场调研;申报采购项目;提前 5 个工作日按审批权限划分向办公室或安监部申请询价采购活动并申报用车计划,如有用车需求,申报单位向办公室提交公车使用审批表;承担采购活动所必需的加班餐费(加班餐费按照集团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采购小组(包括询价、谈判、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组织采购活动。(一)节约原则。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前提,依据审批的计划资金额度采购,力求节约。(二)性价比高原则。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购小组在充分考虑使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形成采

6、购意见。第四章 采购方式第十九条 后勤集团 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采购活动应当采用以下方式: (一)询价;(二)竞争性谈判;(三)竞争性磋商;(四)单一来源采购。第二十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活动,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包括市场询价、电话询价、网购平台询价等)。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参考“管理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参考“管理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五章 采购程序第二十三条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集团纪委(纪检委员)、财务部、安监部、用户代表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二) 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三)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性价比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质量(品牌)和服务相等,应当推荐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若总报价差额在

8、25%以内,询价小组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可以优先选择一线品牌或质量(服务)明显有优势的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十四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制定谈判(磋商)文件。谈判(磋商)文件应当明确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二)成立谈判(磋商)小组。谈判(磋商)小组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集团纪委(纪检委员)、财务部、安监部、用户代表组成。(四)谈判(磋商)。谈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

9、的磋商机会。(五) 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十五条 在谈判(磋商)过程中,经谈判(磋商)小组组长确认,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10、务要求等。对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第二十六条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由谈判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第五章 采购要求第二十七条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11、(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第二十八条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且情况紧急的,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事后应当向总经理办公会通报说明原因并备案。第二十九条 对 3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采购活动,办公室应当妥善保存采购文件(同时备份电子文档),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第三十条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中标价格、投标文件(若有)、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会议纪要(考察单)、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2、。第三十一条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对于同类货物(服务)的采购。若集团已组织询价、谈判或磋商的,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可以直接向原中标供应商按中标单价、质量和服务要求采购,避免重复招标。第三十二条 货物(服务)验收时,用户单位应提前 3个工作日向安监部提出申请,安监部邀请集团纪委、财务部统一验收。批量采购金额 5 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单价 2 万元货物,用户单位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参加验收。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应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在对市场状况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上报用户需求(用户需求应包括:物品品种、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数量、预算价格依据、预算金额、评审条件、考察单、询价单、物资验收单等)。第六章 纪律要

13、求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不得将应当纳入采购活动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学校和集团的招标采购活动。第三十五条 参与采购活动的小组成员有权利和责任对包括质量、价格在内的事宜行使质疑权、建议权和表决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不得以时间、部门成本为由干扰采购小组作决定。第三十六条 采购活动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相关采购活动。第三十七条 采购小组成员严禁接受供应商的宴请、礼品和接待等。第三十八条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后勤集团纪委负责协调处理。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供应商,充分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 采购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在 3 万元及以上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拒绝签订书面合同或放弃中标的,应在采购资源信息库中予以记录,询价小组(谈判小组或磋商小组)可重新按排名推荐供应商。第四十条 对违约供应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会议或集团党政联席会审议,可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录入投标单位诚信档案,1-5 年内禁止其参加后勤集团招标项目。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后勤集团2018 年 3 月 19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计划总结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