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瓦房店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投资项目的真实、准确,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瓦房店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批程序凡需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向市政府上报书面请示,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的批示,提出项目资金的初步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方可实施。二、政府投资项目采购程序(一)发布招标文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全面审核把关。财政部门需对招标文件中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等事项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对外发售。(二)公布政府控
2、制价。项目预算经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拟定拦标价,报分管项目副市长、分管财政副市长、市长签批确定政府控制价。(三)确定中标单位。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含货物类和服务类),原则上通过评标基准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通过其他评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须报市政府批准方可执行。 2 通过评标基准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程序:依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与现场摇号随机选取的区间下浮系数(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类别的项目,从 1-10 之间确定下浮系数区间),计算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若出现两家或两
3、家以上同额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三、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工程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并细化和完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工程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更事项予以核实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一)项目变更额累计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合同金额 5%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填写工程变更签批表,报分管项目副市长签批。(二)项目变更额累计在 10-50 万元之间且不超过合同金额 5%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填写工程变更签批表,
4、报分管项目副市长及分管财政副市长签批。(三)项目变更额累计在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或超过合同金额 5%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填写工程变更签批表,经分管项目副市长及分管财政副市 3 长签批后,报市长签批。(四)应急变更事项的,实行现场施工签证与履行签批程序同步管理,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发生应急变更施工签证并附书面说明,并于应急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履行变更签批程序。对未履行项目变更签批的,或者项目实际变更额超出变更签批额度的部分,财政部门不予结算。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四、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和财务决算管理(
5、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价款结算审核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审核工作。中介机构可在财政部门统一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单位名录中依规产生。(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报和审核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包括项目核对及账务调整、财产物资核实处理、债权实现和债务清偿、档案资料归集整理等。财政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批复” 程序。财政部门可委托投资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 4 进行审核,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及相关规
6、定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予以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工程进度款原则上在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60%之前,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项目要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待取得财政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后,方可申请其余资金。五、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一)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是指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或者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建设的项目资金,包括政府全部投资和部分投资的项目资金。由上级有关部门立项并全额投资的项目资金,按上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不完整,不得
7、向市政府请示支付资金),方可向市政府请示支付资金。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批转的文件,按程序审核并提出资金支付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履行资金支付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所需基本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1.市政府批准项目实施的批复2.中标通知书 5 3.项目合同4.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报表(报表须经工程监理单位确认,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六、政府投资项目的资产管理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和使用,纳入资产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并依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账务调整。项目主管部门是办理资产交付的第
8、一责任单位,应督促所属建设单位(含主管部门本身作为建设单位的情形)按上述要求做好资产交付工作。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附件:1.工程变更签批表(一)2.工程变更签批表(二)3.工程变更签批表(三)4.瓦房店市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价签批表 6 附 件 1工 程 变 更 签 批 表 ( 一 )项目名称 合同价 万元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主管部门 变更事项 变更原因 变更造价本次变更估算价 万元,占合同总价 %。累计变更估算价 万元,占合同总价 %。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分管项目副市长签批:备注:项目变更额累计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合同金额 5%的
9、,填报本表。 7 附 件 2工 程 变 更 签 批 表 ( 二 )项目名称 合同价 万元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主管部门 变更事项 变更原因 变更造价本次变更估算价 万元,占合同总价 %。累计变更估算价 万元,占合同总价 %。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分管项目副市长签批: 分管财政副市长签批:备注:项目变更额累计在 10-50 万元之间且不超过合同金额 5%的,填报本表。 8 附 件 3工 程 变 更 签 批 表 ( 三 )项目名称 合同价 万元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主管部门 变更事项 变更原因 变更造价本次变更估算价 万元,占合同总价 %。累计变更估算价 万元,占合同总价 %。建设单位签
10、字盖章 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分管项目副市长签批: 分管财政副市长签批:市长签批:备注:项目变更额累计在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或超过合同金额 5%的,填报本表。 9 附 件 4瓦 房 店 市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控 制 价 签 批 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编制价 项目预算价审核价 拦标价(大写): 拦标价(小写): 说明:拟定拦标价财政部门签字盖章 分管项目副市长 签批 分管财政副市长 签批 政府控制价 市长签批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各人民团体,市法院、检察院,广播电视台,党校,外地驻瓦企事业单位,驻军部队。(共印 80 份)瓦 房 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8 年 12 月 10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