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2017 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珠海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四月1目 录招标公告 .2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5第二章 投标须知 .7第三章 造价咨询服务要求及 工作内容 .1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6第五章 评标 .24第六章 造价咨询合同 .272招标公告受珠海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2017 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相关内容事项如下:1.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珠海市交通
2、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2017 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项目1.2 工程地点:珠海市1.3 招标范围: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三家造价咨询单位作为珠海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2017 年度造价咨询中介服务单位,在服务协议期内接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对珠海市交通主管部门基建程序管理配套公路工程项目开展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预算、设计变更、决算及施工招标清单预算的审查工作。(备注:本次招标范围仅为由第三方支付的造价审查工作,由财政支付的审查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1.4 造价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2.投标资格2.1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
3、执照;2.2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2.3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2.4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还需具备 2 名造价工程师(交通部公路工程甲级)和 2 名造价师助理(交通部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 ,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2.5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2.6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2.7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编制或审查投资额在 5 千万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造价项目的工作业绩。提供项目咨询合同和成果文件(成果文
4、件可以为项目定案表或项目造价审查批复意见或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批复概算(预算)意见) ,近三年指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时间及金额均以成果文件中登载的为准。2.8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及行政3主管部门通报处分事件。按投标承诺书中的格式承诺。2.9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3.1 投标报名时间:自 2016 年 4 月 18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3.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
5、市吉大石花东路 83 号海湾花园牌楼 29 栋二楼)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 50 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 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3.4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4.报名资料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5.2 开始受理投标
6、文件文件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 15 时 00 分。5.3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5.4 开标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 15 时 00 分。5.5 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5.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0756-3323699 招标人:珠海市
7、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四月5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工程名称 珠海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2017 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项目2 建设地点 珠海市3 造价咨询服务目 标中标人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有关规定,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按时按质提供审核结果。4 招标范围2016-2017 年度珠海市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服务单位,在服务协议期内接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对珠海市交通主管部门基建程序管理配套的公路工程项目开展投资估算、设计
8、概算、预算、设计变更、决算及施工招标清单预算的审查工作。(备注:本次招标范围仅为由第三方支付的造价审查工作,由财政支付的审查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5 造价咨询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6中标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每位中标人支付人民币 4000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7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公告8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0 造价咨询服务报 价方式 无1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
9、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数额:1.0 万元。 2、提交方式: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6 日 17 时前。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珠海水湾支行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355201040004447注:1) 投标保证金必须来源于投标人账户,转账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名称;2) 不管投标保证金从何处汇入,将只退回至投标人的银行账户。13 招标答疑 本项目不集中答疑。如有疑问,请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以书面形6式加盖公章(可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送达招标人,过期不予接受。传
10、真号码:0756-3323699 邮箱: 14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贰 份副本。1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 83 号海湾花园牌楼 29 栋二楼)提交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前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16 开标开标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 时 00
11、 分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 83 号海湾花园牌楼 29 栋二楼)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17 评标方法 合格制抽签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三家的,所有投标人抽签,按大号在前的顺序进行排名(若号码相同则相同号码的单位进行第二次抽签直至确定先后顺序) ,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入选备选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等于三家,则全部入选备选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项目流标。18 监督单位19 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
12、招标包括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书送达、开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六个阶段。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6-3263132传真号码:0756-3323699 邮箱: 7第二章 投标须知2.1 招标说明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三家造价咨询单位作为珠海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2017 年度造价咨询中介服务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标人在服务协议期内接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对珠海市交通主管部门基建程序管理配套的公路工程项目开展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预算、设计变更、决算及施工招标清单预算的审查工作。(备注:本次招标范围仅为由第三方支付的造价审
13、查工作,由财政支付的审查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及成果材料(具体项目的审查内容及审查要求在专项合同中进一步约定):(A 类)前期阶段造价咨询: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等费用审核;主要包括项目造价指标的合理性分析,项目经济评价。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B 类)招标阶段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审核,主要工程量、分项(专项)工程造价指标的合理性、符合性分析,根据招标文件,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C 类)实施阶段造价咨询:工程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审核等,提交相关审核报告及修改意见。(D 类)
14、交(竣)工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提交审核报告及修改意见。2.1.1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按招标人的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按时按质提供审核成果,对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2.1.2 编制和审核的工程概预算(含最高限价)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确保结果完整、科学、准确,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设置要科学、合理,不得有高估冒算、虚列项目,也不得有漏项漏量、重项错量等错误,如有上述错误,应负相应的责
15、任。2.1.3 在编制和审核工程概预算(含最高限价)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同时,应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作出技术经济分析,向建设单位(业主)提出优化方案和合理化建议。2.1.4 要坚持科学准确、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廉洁高效的原则,审核工程8变更、竣工决算。必须及时解决决算审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计价原则方法的确定、重大的签证审核以及工程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招标人反映,不得擅自作出处理,要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依法作出正确的评价。2.1.5 对存有疑问的地方,应深入现场调查取证,逐一核实,按实际情况调整,保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重要的材料或设备价格,应及时沟通,协商确定合理
16、的价格。2.1.6 要做好编审依据的收集及取证工作,所有的编审依据必须是有效的书面资料,并妥善保存。整个项目的档案要完整,不能缺损。2.1.7 不得接受同一项目不同甲方的造价咨询服务委托,即就同一项目既接受招标人、建设单位(业主)的委托,又接受项目投标人、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2.1.8 工程项目的结果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得泄露给他人。投标人对本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的有关资料、内容、成果以及结论,需承担保密的义务。2.1.9 咨询服务期:2016-2017 年度(2 年) 。2.1.10 收费标准造价咨询服务费根据市场行情或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由招标人、建设单位(业主) 、中标人三方
17、协商确定,并签订三方服务合同。2.1.11 对一些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驻场服务的项目,投标人有义务派出专业人员驻场服务,服务场地由招标人提供。2.1.12 造价审核的控制投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GB/51095-2015)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从事造价咨询活动及其成果文件的管理。承担委托项目为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审核服务的投标人还应执行珠海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项目的中标人可参照执行。2.1.1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可提供更优的条件。 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8、具有丰富的工程概(预) 、决算编审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除熟悉一般交通公路、桥梁、机电、安装、装饰、市政和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外,还包括房建、水利、港口码头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专业工程具备编审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应专9业的专业人员或专家。 具有丰富的基建工程概(预)决算编审业绩(包括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且完成情况良好。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较好的社会信誉。 应熟悉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2.2 时间要求2.2.1 服务响应中
19、标人必须在珠海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可支持 1 小时响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2.2.2 审查时限中标人需在收齐项目主要资料之日起按单项委托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出具报告(含相关单位及中标单位签章时间) ,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报告原因并得到批准。(审查时限根据审查项目的专业技术特点、工程复杂程度、造价咨询审查内容等实际情况确定,在单项委托合同中进行约定。 )2.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4关于招标文件的说明2.4.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招 标 公 告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第 二 章 投 标 须 知第 三 章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要 求 及 工 作 内 容第 四 章 投 标 文 件 的 格 式第 五 章 评 审 办 法第 六 章 造 价 咨 询 合 同招标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方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同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2.4.2 招标文件的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