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即将公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据悉,中国即将公布外界期待已久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该方案被形容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大法”,历经多年策划、起草,将进一步明确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的国家姿态。无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中国气象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正式发布的时间可能是 6 月中旬。 但另有消息人士向早报记者透露,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高广生昨天在一个公开场合称,中国将于下周一公布该方案。据透露,该方案集合了一系列现有能源和环境目标,比如减少能源消费、扩大森林覆盖面积和自然资源储量等目标。方案还包括二氧化碳和
2、沼气两个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气体的储存,但方案不会提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定量目标。“这一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将包含大量既有政策,其中一些不一定是针对环境保护的,但会对促进中国的环保事业产生帮助。”绿色和平组织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杨爱伦在接受早报记者的采访时说,“我认为这显示了中国对环保问题的重视。”据杨爱伦透露,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外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这是中国首次就环保问题的对策大规模跨部门行协调,这一点非常重要。”她说,“我们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是否会建立一个专门的政府部门来应对。”中国国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徐华清上个月指出,中国应对
3、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提出了到 2010 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具体目标、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国际社会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了解,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此前曾向媒体表示,方案的制定是响应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有关要求的举措,公约第四条要求缔约国制定和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当时的报道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总体分为绪言和正文两部分。绪言部分介绍了方案制定的背景。正文分为五部分:第一, 中国气候变化的现状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第二, 气候变化对中国影响与挑战;第三,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4、和任务;第四,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措施及建议;第五,中国对若干问题的基本立场以及国际合作。选在 G8 峰会前公布?事实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非心血来潮之作,而是经过了相当长的酝酿和起草。其实,在 2003 年 10 月新一届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成立之前,中国已经开始酝酿有关国家方案的编制。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成立后,该小组的成员部委成为国家方案的联合编制单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外交部、科技部、气象局、环保总局、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民航总局参与。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例如,国家气象局负责气候变化的科学依
5、据研究,外交部负责与外国政府之间的谈判除了上述部门,还有中科院和大学的专家学者参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邹骥教授对媒体说,他最早于 2003 年 3 月 10 日就参与了方案大纲的讨论。杨爱伦也向早报记者透露,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于两三年前就已经开始策划。事实上,气候变化问题早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 年 6 月,叶笃正等 8 位院士联名上书中央,提议设立国家气候变化科学特别顾问组。这一建议得到了积极的回应。今年 1 月 12 日,丁一汇、潘家华等 12 位专家组成首届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被媒体形象地形容为中央的“气候变化智囊团”。去年 11 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
6、会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称,中国政府对于履行公约的承诺非常积极和认真,在国内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并正在制订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今年 2 月,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消息显示,去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开专门会议研究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基本已制订完毕,正由有关部门会签,预计 3 月份将会出台。今年 3 月 16 日,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庄严承诺:“虽然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是我们还是根据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此前有消息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将于今年 4 月 24 日公布,但后来由于某种原因被
7、推迟,现在又有消息称要在下周公布,我认为这一次可能性很大。”杨爱伦说,“一个原因是,6 月 6 日 G8 峰会将要在德国召开,在这之前公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政策将是中国应对国际社会就环保问题施压的对策之一。”中国很重视气候变化从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开始策划、起草以来的几年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发生了急剧改变。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人类活动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气候变化成为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热得烫手的话题,而中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气候变化室副主任徐影告诉早报记者,从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中国出现了海平面上升、渤海和黄海北部冰情等级下降、全国范围内干旱面
8、积扩大等自然现象,对中国的农业和水利资源影响很大。“这导致了农业不稳定性增加、极端天气事件概率增大、江河局部洪涝灾害、水资源供需矛盾等。此外,重大工程也面临了气候挑战,比如三峡工程地段爆发泥石流、青藏铁路路基沉陷开裂等等。”徐影说。“如果不采取相应措施,黄河源头因为气候变化产生的后果将越来越严重,中国未来因气候变化而面临的自然灾害几率将会增大。”她特别强调。绿色和平组织的杨爱伦表示,中国受全球变暖影响非常大,但从政府到学术界再到媒体,中国对气候变化问题日益重视。“中国已经设定了一些目标,比如要在十一五期间努力实现单位 GDP 能源消耗降低 20%左右。”杨爱伦说,“这个目标很好,但在贯彻落实方
9、面还存在不足。当然这也和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关。”杨爱伦认为,加强环保方面的宣传和教育非常重要。“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人们可能会觉得,经济都没有发展,还谈什么环保呢?”她说,“不妨换一种思路,把环保当作产业来做,不也可以发展当地的经济吗?”(搜狐新闻:2007 年 6 月 1 日,来源:中国经济网,东方早报,文/记者郑洁殷玉生)“鑫诺三号”发射成功 长征火箭完成百次发射新华网西昌 6 月 1 日电6 月 1 日零时 08 分,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成功将“鑫诺三号” 通信卫星送入太空。这次发射是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第 100 次发射。火箭飞行约 24 分钟后,西安
10、卫星测控中心传来的数据表明,星箭分离,卫星准确进入近地点 205 公里、远地点 42123 公里、轨道倾角 25 度的地球同步转移轨道,发射获得圆满成功。“鑫诺三号”通信卫星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为主研制,卫星是基于我国成熟的东方红三号卫星平台生产的第 10 颗卫星,主要为我国通信、广播和数据传输提供服务。卫星用户为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用于发射任务的“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制,是一枚三级液体火箭,具备对有效载荷进行大姿态调姿的能力,可执行一箭多星的发射任务。这次发射是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第 100 次飞行。从 1970 年
11、 4 月 24 日长征一号火箭成功发射“东方红一号”卫星以来,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走过了从常规推进到低温推进、从串联到捆绑、从一箭单星到一箭多星、从发射卫星载荷到发射飞船的技术历程,形成了长征一号、长征二号、长征三号和长征四号 4 个系列,具备了发射低、中、高不同轨道、不同类型卫星的能力,先后成功地发射了我国第一颗返回式科学技术试验卫星、第一颗通信卫星、第一艘载人飞船,并多次承揽发射国外商业卫星,在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产品。(搜狐新闻:2007 年 6 月 1 日,来源:新华网,文/记者 孙彦新)一批法律法规明起施行 公务员包养情
12、人将被严惩新华网北京 5 月 31 日电自 6 月 1 日起,企业破产法、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关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支柱性法律、关涉民生安全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企业破产法:禁止“假破产、真逃债”行为针对个别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情况,自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从多个方面作出禁止性规定。法律明确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
13、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法律还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无效。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1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 6 月 1 日起施行。这部法律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根据这部法律,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法律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自 6 月 1 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
15、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国务院四项规定严防事故瞒报自 6 月 1 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条例在明确不得瞒报的总体要求的同时,还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落实事故报告责任。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16、责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有报告事故的责任。明确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规范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建立值班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公务员包养情人予以撤职或开除自 6
17、 月 1 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包养情人的行为,将被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例还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例同时明确,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或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水文情报预报实行统一发布自 6 月 1 日起施行的水文条例明确规定,水文情报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文机构按照规定权限向社会统一发布。
18、禁止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条例规定,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汛抗旱要求,及时播发、刊登水文情报预报,并标明发布机构和发布时间。最高法院出台三司法解释规范破产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出台的三个司法解释均自 6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这三个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指定管理人。除企业破产法和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管理人应当从管理人名册中指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辖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职从业人员数量和企业破产案件数量,确定由本院或者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管理人名册。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报
19、酬暂不采用按时计酬法,而是按可供分配的财产价值总额按比例收取。6 月 1 日起进境旅客携带印刷品和音像制品超量要征税自 6 月 1 日起施行的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对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规定了数量限制,海关将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征税放行。对于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办法规定了数量限制,在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如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 10 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 20 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 3 套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 3 套以下。如果超出上述规定,但仍属于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
20、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将按照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如果超出了个人携带的合理数量,海关将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办法还明确规定,对于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攻击中国共产党,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等 12 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进出境,同时还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等禁止出境的内容。(搜狐新闻:2007 年 5 月 31 日,来源:新华网,文/记者田雨)山西第 6 位安监局局长落马 600 万全部来自煤老板5 月 28
21、日,山西省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又一位安监局局长落马了。这是继太原市万柏林区安监局原局长郝俊亮、杏花岭区安监局原局长奥建荣、盂县安监局原局长韩斌、交口县安监局原局长武小莉之后落马的第 6 位山西安监局局长。 薄薄两页的起诉书显示,从 2003 年到 2006 年 3 年间,闫全维收受的 600 多万元巨额贿赂,全部来自一名煤矿老板。在庭审现场,闫全维多次用颤抖的声音为自己辩护:“我睁着眼睛跳下了他布置的火坑。”“你当摇钱树,我当保护伞”今年 56 岁的闫全维,2003 年 6 月就任安监局局长,次年 5 月被免职,被古交人称作“最短命的安监局局长”。200
22、6 年 7 月 25 日,闫全维被纪检部门“双规”,10 月 23 日被刑拘,11 月 6 日被逮捕。闫全维因何出事?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将闫全维拖下水的,是一座得到他特殊照顾的煤矿。这座煤矿所在的古交市梭峪乡会立村,正是闫全维的老家。2003 年 10 月,梭峪乡政府批准对这座名为“会立二矿”的煤矿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时间定在 11 月 11 日。闫全维得知消息后,马上找到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林则,就拍卖该矿事宜进行商谈。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据显示,两人确定,由闫全维负责将矿竞拍到手,并负责办理该矿的一切手续,闫林则负责筹款及生产经营。之后,耐人寻味的一幕就在拍卖现场上演了。2003 年
23、 11 月 9 日,会立村村民突然接到通知,拍卖会提前举行。按照竞拍规则,竞标人需提前交纳押金,否则自动丧失竞标资格。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动令很多村民措手不及,白白失去了竞标的机会。据这些村民回忆,在当天的拍卖现场,仅有 3 人取得了竞拍资格,但他们的表现“各有千秋” ,1 人默不开口,1 人虚张声势,只有一名叫杨保明的人,显得胸有成竹,他当众表态,竞拍若不按期举行,“谁违约谁负责”。竞拍结束,不出村民所料,“会立二矿”的承包权落在了杨保明身上。村民告诉记者,杨保明就是闫全维的外甥。有的村民想不通,他们想参与竞拍却没有机会,而另外两名幸运入围的竞拍者又为何甘愿放弃大好时机?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揭开了
24、上述谜底:闫全维与闫林则商定了“合作方案”之后,闫全维分别致电这两名竞拍者,让他们退出竞拍,因为“会立二矿我自己要购买”。闫全维时任安监局局长,承担着“整顿、验收”煤矿的重任,安监局局长放话,煤矿老板谁敢不听?一切遂按计划进行。闫全维的外甥以无人竞争的绝对优势取得了会立二矿的承包权,幕后出资人闫林则如数缴纳了 3000 万元承包费,并另外交纳了 30 万元的竞标佣金。“这是官煤勾结的典型模式,你当摇钱树,我当保护伞,双方心知肚明。”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因为分赃不均产生分歧,一般很难暴露。”两个令安监局局长如坐针毡的“冤家”“我一生最后悔的事就是和他交往,明明白白睁着眼睛跳下了他布置的火
25、坑。”在庭审现场,坐在被告席上的闫全维一说到“他”,马上情绪激动,声音发颤,全身发抖。他就是闫林则,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会立二矿的幕后出资人。今年 56 岁的闫林则,经过几十年的摸爬滚打,成为一个拥有数亿元资产的超级富豪。但令人惊叹的是,即使一度被称作“古交首富”,闫林则仍然极度节俭:不穿任何名牌,当别人都抽“红塔山”的时候,他只钟爱几元钱一盒的“红河”;虽然开有多家豪华酒楼,但一日三餐从不奢侈浪费,常常“一碗面足矣”。熟悉他的人告诉记者,闫林则常在大庭广众之下宣称,“谁也别想白花我一分钱”。这样一个极度节俭的人,却为一座承包人并非自己的煤矿投入巨资,不仅将 3000 万元承包费如数
26、缴纳,连高达 30 万元的佣金也一并支付。究竟是什么样的约定让闫林则如此慷慨?“闫全维不花一分钱,占 50%的权力股,闫林则占另外 50%。”闫林则的一位朋友向记者透露。闫全维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庭审中,他承认“煤矿是我一家家(一家人) 的,我占 20%的股份。”他同时坚持,“闫林则的 3000 万元是借给我的,并不是他投资煤矿的。”双方各持己见,但均没有书面证明。面对巨额利润的归属分配,经过了最初“蜜月合作”的两大巨头从此反目成仇。闫林则为侦查机关所作的证词显示,从 2004 年 3 月到 2006 年 1 月,闫全维共向其索要现金 504 万元,甚至在其手头紧张,拿不出现金的时候,不得不以折
27、价 100 万元卖掉三部汽车救急,共计 604 万元。这其中,仅为闫全维的儿子闫旭刚偿还的赌债就达 300 多万元。在庭审现场,闫全维每说到自己“爱赌常输”的儿子,总是语气低沉,伴有声声长叹。知情人都说,除了闫林则,儿子闫旭刚是又一个令闫全维如坐针毡的“冤家”。闫旭刚是闫全维的长子,30 岁出头。很多古交人都知道,这名家境优裕的公子很少上班,却照拿工资。最要命的是他“嗜赌如命” ,经常往返港澳等地的赌场进行豪赌。闫全维在庭上证实,2005 年春,闫旭刚在澳门的一次赌博欠下巨额赌资被扣,竟被赌场的人押着回到太原。闫全维接到电话不得不火速赶到太原“营救”儿子。此外,闫全维还曾与闫林则等人亲赴珠海,
28、帮助“受困”的儿子解决赌资问题。起诉书显示,在 2004 年 3 月到 12 月间,闫林则分别为闫旭刚偿还赌债 35 万元、214 万元、105 万元,共计 354 万元。庭审中,公诉人就此问题向闫全维发问,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提高了声音说:“反正这些钱从来没有到过我的手上!谁知道咋回事!”由于分赃不均,双方反目,闫全维向闫林则索要巨额贿赂一事,最终大白于天下,闫全维由此黯然落马。但此后不久,被他视为“冤家对头”、拥有数亿身家的闫林则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抓获。在闫全维之前,山西多名安监局局长相继落马,“谁来监督安监局局长” 的呼声也随着频繁发生的矿难而日趋强烈。 (搜狐新闻:2007 年 6 月 1 日,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报,文/山西晚报记者郭风情中国青年报记者 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