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墨玉县双语示范学校提升改造项目包二招标文件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乙 级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 074 号招标文件编号:XJHXD-ZBCG-2016-0151招标文件(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墨玉县双语示范学校提升改造项目包二采购单位:墨玉县教育局采购机构:墨玉县政府采购办联 系 人:王瑞江 电 话:18299888826详细地址:墨玉县同心路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郭晓龙负 责 人:何晓梅联 系 人:何晓梅电 话:0903-2062286传 真:0903-2523029详细地址:和田市屯垦西路3号地区公安局家属楼2楼2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
2、附表5第一章招标书6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三章材料要求、规格及需求表20第四章合同条款23第五章售后服务承诺26附件273墨玉县双语示范学校提升改造项目三次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墨玉县双语示范学校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1、采购文件编号:XJHXD-ZBCG-2016-0152、项目名称:墨玉县双语示范学校提升改造项目(三次公告)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四、采购单位:墨玉县教育局五、采购内容:包一:办公教学设备采购,包括课桌椅、档案柜、沙发等;包二:生活用品采购;包三:信息化设备、多媒体教学采购;包四
3、:图书及书架设备采购(具体标准、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六、预算价:包一:2163240.00 元;包二:1313160.00 元;包三:2785246.00 元;包四:1365600.00 元(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七、招标范围:采购、装运、安装、施工、摆放、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八、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投标人须具有后续服务能力(如房屋租赁合同),能提供设备采购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如售后
4、服务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于 2016 年 10 月2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7 日(北京时间 10:00-14:00,15:30-19:30)先到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屯垦西路 3 号)领取企业资质资格审查4表,再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墨玉县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备案(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
5、一份),审查后再将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里所要求的证件)送至和田市屯垦西路 3 号(和田地区公安局家属院旁)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最后统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2016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墨玉县政务中心 3 楼(墨玉县英协海尔路 7 号)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十二、地址:和田市屯垦西路 3 号(和田地区公安局家属院旁)联系人:刘卉 联系电话: 0903-2062286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10 月 28 日5投
6、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墨玉县双语示范学校提升改造项目包二采购内容:生活用品采购,招标文件编号:XJHXD-ZBCG-2016-015。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第三章。2 采购单位名称:墨玉县教育局 采 购 地 点:全国3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元整账户名称:墨玉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账号:30581501040001046开户银行:农行墨玉县贸易市场支行联系电话:0903-6516258注:1、如有多个合同包,其保证金一次性缴纳,注明所投合同包即可;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义交纳,应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上午北京时间 12:00 点之前存入指定帐
7、户,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下午北京时间 19:00 之前在采购中心换取交费收据,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以采购办开具的收据为准)。4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投标人须具有后续服务能力(如房屋租赁合同),能提供设备采购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如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供货期:以签订合同供货日期为准。6 交货地点:墨
8、玉县。7 质保期:代培服务及一年免费保修。68 投标文件有效期:30 天9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10 投标文件的数目: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墨玉县政务中心 3 楼(墨玉县英协海尔路 7 号)12 开标时间:2016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13 开标地点:墨玉县政务中心 3 楼(墨玉县英协海尔路 7 号)14中标服务费:按【2002】1980 号文执行,按中标价:(100 万
9、以下按1.5%计取、100-500 万按 1.1%计取、500-1000 万按 0.8%计取、1000-5000 万按 0.5%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5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6特别提示:1、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2、本次招标最高招标控制价:1313160 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4、投标单位
10、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进行报价,投标人如未在开标前提出质疑,视为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1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供货、安装和调试完毕等,则扣除履约保证金。18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 10%为质保金。补充组织踏勘现场,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0:30(北京时间)在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集合,逾期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自备车辆、工具)!联系人:许兰芳 联系电话:136993290497第一章 招标书新疆恒信达工
11、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墨玉县教育局委托,为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一、招标文件编号:XJHXD-ZBCG-2016-015二、项目名称:墨玉县双语示范学校提升改造项目包二采购内容:生活用品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第三章三、简要说明:1、供货地点:墨玉县。2、要求供货期:以签订合同供货日期为准。四、招标内容详见第三章 材料要求、规格及需求表五、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投标须知第 3 条。六、特别提示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90%,剩余10%为质保金。2、标书领取地点: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售后不退。电 话:0903-20622868第二章
12、 投标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于本次投标中所述的所有项目的货物的供应、运输和相关服务。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资格要求: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1.3、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1.4、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2.1.5、投标人须具有后续服务能力(如房屋租赁合同),能提供设备采购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如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
1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3、定义3.1 “招标人”为墨玉县教育局。3.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工程任务竞争的法人,中标后即为中标人,签定合同后即为卖方。3.3 “招标机构”为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4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5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本地化开发、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后免费维护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3.6 “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3.7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4、投标费用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须
14、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9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招标的内容,招标投标程序及合同条款,包括:5.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 招标书;5.1.3 投标人须知;5.1.4 技术规格要求;5.1.5 合同条款;5.1.6 投标文件格式。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机构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15、标人。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私下就工程招投标的有关实质性的问题进行磋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以前,招标人都可能以招标文件补充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2 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中写明。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文件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