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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社会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项目招标文件常采公 2015226号采购人:常州市公安局集中采购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 11月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 二 章 投 标 文 件 .3第 三 章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和 递 交 .5第四章 投标报价 .6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7第六章 评分标准 .9第七章 项目方案 .10第八章 格式附表 .52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1第一章 总 则一 、 招 标 项 目 :常 州 市 社 会 视 频 图 像 信 息 共 享 平 台 是 在 全 市 现 有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建 设 基 础 上 , 整

2、 合利 用 城 管 、 交 通 、 环 保 、 安 监 、 海 关 等 部 门 和 银 行 、 企 业 、 医 院 、 学 校 等 单 位 通 过 自建 监 控 系 统 采 集 的 视 频 图 像 信 息 , 构 建 在 公 共 网 络 上 运 行 的 社 会 视 频 图 像 信 息 共 享 平台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搭 建 全 市 社 会 图 像 信 息 资 源 接 入 平 台 和 移 动 视 频 共 享 发 布 平台 ; 购 置 4G无 线 视 频 图 像 设 备 , 搭 建 4G无 线 图 传 平 台 ; 建 立 视 频 图 像 信 息 的 安 全 交 互平 台 ;

3、机 房 扩 容 改 造 ; 租 用 通 信 运 营 商 传 输 链 路 。二 、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1、 投 标 人 必 须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相 关 规 定 。2、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完 成 本 项 目 信 号 和 数 据 传 输 必 需 的 通 信 线 路 资 源 以 及 在 常 州 市区 铺 设 必 要 的 光 缆 和 线 路 的 许 可 和 能 力 。3、 投 标 人 必 须 取 得 本 地 有 4G牌 照 的 运 营 商 针 对 本 项 目 4G传 输 服 务 的 项 目 授 权 书( 本 地 有 4G牌 照 的 运 营 商 直

4、 接 参 与 投 标 的 除 外 ) ;4、 投 标 人 必 须 与 采 购 人 ( 常 州 市 公 安 局 ) 签 订 保 密 协 议 。5、 投 标 人 具 有 所 投 硬 件 产 品 原 厂 五 年 免 费 售 后 服 务 质 保 含 原 厂 硬 盘 无 返 还 服 务 承诺 函 、 平 台 软 件 原 厂 五 年 免 费 现 场 支 持 服 务 质 保 承 诺 函 。6、 本 次 投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投 标 , 不 得 转 包 分 包 。三 、 投 标 费 用投 标 人 应 自 行 承 担 其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参 加 招 投 标 过 程

5、所 产 生 之 一切 费 用 。 无 论 招 投 标 结 果 如 何 , 招 标 人 对 上 述 费 用 不 负 任 何 责 任 。四 、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本 文 件 及 依 法 对 本 文 件 所 作 的 书 面 澄 清 或 修 改 的 内 容 均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 修 改投 标 人 在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后 , 如 有 疑 问 需 要 澄 清 , 应 在 答 疑 会 议 1日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向招 标 人 提 出 , 如 无 疑 问 ,视 作 投 标 人 完 全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6、 的 条 款 和 要 求 。 招 标 人 作 出 的 澄清 修 改 和 变 更 将 公 告 通 知 所 有 招 标 文 件 收 受 人 。招 标 文 件 各 项 条 款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常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招标 文 件 所 做 出 的 推 论 、 解 释 和 结 论 , 招 标 人 概 不 负 责 。 投 标 人 由 于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任 何推 论 和 误 解 以 及 招 标 人 对 有 关 问 题 的 口 头 解 释 所 造 成 的 后 果 , 均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招 标 人 有 权 对 已 发 出 的

7、招 标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变 更 , 并 公 告 通 知 所 有 投 标 人 。招 标 人 可 视 具 体 情 况 ,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和 开 标 时 间 , 并 将 此 变 更 公 告 通 知 所 有招 标 文 件 收 受 人 。公 告 通 知 以 江 苏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和 常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所 发 布 的 为 准 。五 、 投 标 人 的 义 务1、 投 标 人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 完 全 明 了 招 标 项 目 之 名 称 、 用 途 、 数 量 、 质 量和 交 货 日 期 , 完 全 明 了 投 标

8、 人 所 应 具 备 的 资 格 条 件 。2、 投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文 件 应 对 招 标 文 件 提 出 的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作 出 完 全 响 应 。3、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将 密 封 的 投 标 文 件 送 达 投 标 地 点 。4、 投 标 人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报 价 , 不 得 排 挤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公 平 竞 争 , 损 害 招 标 人或 者 其 他 投 标 人 合 法 权 益 。 投 标 人 不 得 与 招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

9、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 公 众 利 益或 者 他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5、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对 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可 以 补 充 、 修 改 或 者 撤 回 , 并书 面 通 知 招 标 人 。 补 充 、 修 改 的 内 容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第 二 章 投 标 文 件六 、 投 标 文 件 组 成一 式 五 份 , 一 份 正 本 , 四 份 副 本 。 投 标 文 件 应 当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并 应 包 括但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 。1、

10、 公 司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简 介 、 近 三 年 来 有 无 法 律 纠 纷 情 况 、 人 员 的 社 保 缴 费 情 况 、 单 位 资 信 证 明 、上 年 度 审 计 报 表 、 已 完 成 与 招 标 内 容 类 似 项 目 一 览 表 。2、 投 标 报 价 单 :投 标 报 价 的 具 体 要 求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四 章 。3、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技 术 支 持 和 培 训 , 产 品 售 后 服 务 :( 1) 投 标 人 根 据 采 购 需 求 ( 见 附 件 四 ) 制 定 本 项 目 技 术 和 实 施 方 案 , 应 当 包 括 如下 主 题

11、 : 项目技术方案 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计划 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方案 培训计划(含培训承诺中的所有培训,费用均由投标方负担) 调试前和运行验收测试计划 质保期服务计划 作业、时间和资源进度表 质保期后服务计划 技术支持计划 其他。( 2) 投 标 人 拟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管 理 人 员 、 技 术 人 员 名 单 ( 提 供 姓 名 、 学 历 、 年 龄 、身 份 证 号 、 参 加 过 的 专 业 培 训 及 资 格 证 书 情 况 、 以 往 参 加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 在 项 目 中 的责 任 等 ) , 格 式 见 附 件 。( 3) 投 标 人 需 书 面 作

12、出 商 品 质 量 保 证 , 技 术 支 持 和 人 员 培 训 ,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 以上 承 诺 将 作 为 评 标 依 据 , 需 打 印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法 人 代 表 或 委 托 授 权 人 签 字 。( 4) 投 标 人 针 对 本 项 目 提 供 的 优 惠 承 诺 及 其 他 。4、 所 需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复 印 件 ,原 件 ( 或 者 公 证 件 ) 在 投 标 截 止前 携 带 至 现 场 备 查 , 其 中 属 于 投 标 人 资 格 证 明 材 料 的 必 须 提 供 原 件 ( 或 者 公 证

13、件 ) ,否 则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处 理 :( 1)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税 务 登 记 证 ;( 2)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委 托 书 ( 如 有 授 权 代 理 人 的 必 须 提 供 ; 电 信 运 营 商 分 公 司 投 标的 可 以 由 负 责 人 签 署 , 下 同 ) ;( 3) 非 本 地 通 信 运 营 商 需 提 供 本 地 通 信 运 营 商 针 对 本 项 目 4G传 输 服 务 的 项 目 授 权书 ;( 4) 保 密 协 议 ;( 5) 投 标 人 总 部 不 在 常 州 的 提 供 常 州 地 区 设 立 售 后 机 构 或 代 维 公

14、 司 的 营 业 执 照 ,人 员 社 保 证 明 , 代 维 协 议 ;( 6)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以 及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相 关 资 质 证 书 , 劳 动 合 同 和 近 期 的社 保 缴 费 证 明 ;( 7) 类 似 项 目 案 例 一 览 表 , 提 供 合 同 ;( 8) 提 供 所 投 硬 件 产 品 原 厂 五 年 免 费 售 后 服 务 质 保 含 原 厂 硬 盘 无 返 还 服 务 承 诺 函 、平 台 软 件 原 厂 五 年 免 费 现 场 支 持 服 务 质 保 承 诺 函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4( 9) 其 他 投 标 人 资 格 以

15、及 评 分 相 关 的 证 明 资 料 。七 、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检 查 招 标 文 件 的 内 容 是 否 齐 全 , 如 有 遗 漏 , 应 及 时 向 招 标 人 索取 , 否 则 责 任 自 负 。八、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投 标 人 应 准 备 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1套 , 副 本 4套 , 在 每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上 要 明 确 注明 “正 本 ” 或 “副 本 ”字 样 。 一 旦 正 本 和 副 本 内 容 有 差 异 , 以 正 本 为 准 。2、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必 须 打 印 。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要 求 , 在 正 本

16、 规 定 的 地 方 加 盖 单 位 公 章或 由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副 本 可 通 过 正 本 复 印 。3、 全 套 投 标 文 件 应 无 修 改 和 行 间 插 字 。 如 有 修 改 , 须 在 修 改 处 加 盖 投 标 单 位 法 定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印 鉴 。4、 投 标 报 价 清 晰 准 确 , 不 存 在 影 响 其 他 投 标 人 评 分 的 严 重 错 误 。九 、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的 密 封 完 好 的 投 标 均 为 可 以 接 受 的 投 标 。十 、 投

17、 标 保 证 金1、 投 标 人 投 标 时 须 按 投 标 须 知 的 要 求 在 投 标 前 向 招 标 人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陆 万 元 整( 以 到 账 为 准 ,拒 绝 以 个 人 名 义 缴 纳 ) , 投 标 保 证 金 可 采 用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 缴 纳 后 自 行到 常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综 合 科 领 取 收 据 。2、 在 开 标 时 , 投 标 文 件 中 必 须 提 供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款 收 据 复 印 件 (或 执 原 件 备 查 ),对于 未 按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 其 投 标 将 无 效 投 标

18、 而 予 以 拒 绝 。3、 未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将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的 一 周 内 予 以 全 额 退 还 ( 无 息 ), 请 未 中 标 人 自 行 开 具 本 单 位 财 务 收 据 到 采 购 中 心 综 合 科 办 理 退 款 。4、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转 入 履 约 保 证 金 , 待 合 同 按 约 履 行 完 毕 后 的 7个 工 作 日内 全 额 退 还 ( 无 息 ) , 履 约 保 证 金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5、 投 标 人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 招 标 人 报 经 主 管 部 门 批

19、准 同 意 后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并 没 收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 ) 投 标 单 位 在 投 标 后 又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 ) 中 标 人 未 能 在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期 限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 )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签 订 合 同 ; ) 由 于 投 标 人 的 原 因 导 致 中 标 无 效 的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5第 三 章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和 递 交十 一 、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与 标 志1、 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2、 所 有 封 袋 上 都 应 写 明 投

20、 标 人 名 称 、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年 月 日 。3、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都 必 须 在 封 袋 骑 缝 处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4、 投 标 人 未 按 上 述 规 定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 其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 并 原 封 退 还 给 投 标人 。十 二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和 地 点时 间 : 2015年 月 日 上 午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常 州 市 晋 陵 中 路 593号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四 楼 会 议 室 。十 三 、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回在 投

21、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 投 标 人 可 对 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和 撤 回 , 但 所 递 交的 修 改 或 撤 回 通 知 必 须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进 行 编 制 、 密 封 、 标 志 ( 在 包 封 上 标 明“修 改 ”或 “撤 回 ”字 样 , 并 注 明 修 改 或 撤 回 的 时 间 ) 和 递 交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后 , 投 标 人 不得 修 改 或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6第四章 投标报价十四、投标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商品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的

22、全部费用。十五、投标报价方式1、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格 式 完 整 、 正 确 填 写 投 标 书 、 开 标 一 览 表 。 开标 一 览 表 中 的 报 价 应 与 投 标 报 价 表 中 报 价 完 全 一 致 , 如 有 不 一 致 的 ,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的报 价 为 准 。2、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格 式 填 报 供 货 一 览 表 、 投 标 报 价 表 ( 含 分 项 报 价 ) ,在 表 中 标 明 所 提 供 的 货 物 品 牌 、 规 格 、 型 号 、 技 术 参 数 、 数 量 、 人 民 币

23、投 标 单 价 、 投标 总 价 。 如 果 投 标 单 价 和 总 价 不 符 , 以 单 价 为 准 。3、 培 训 报 价 、 售 后 服 务 费 用 报 价 等 由 各 投 标 人 根 据 企 业 自 身 情 况 自 行 决 定 是 否 单列 。 如 投 标 人 单 列 培 训 、 售 后 服 务 等 费 用 , 则 自 行 将 招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的“投 标 报 价 表 ”格 式 扩 展 。4、 售 后 服 务 费 用 报 价 。5、 投 标 人 需 对 每 部 分 报 价 包 含 的 服 务 内 容 进 行 明 确 说 明 。 如 有 特 别 承 诺 , 也 需 明确 说

24、明 。6、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最 高 限 价 为 585万 元 , 投 标 总 价 高 于 最 高 限 价 的 作 为 无 效 投 标 文件 处 理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7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十六、答疑,开标评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标 前 答 疑 会 : 2015年 月 日 上 午 , *会 议 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的 时 间 即 为 开 标 时 间 : 2015年 月 日 上 午 。开 标 地 点 : 常 州 市 晋 陵 中 路 593号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四 楼 会 议 室 。十七、评审、定标方法招 标 人 针 对 标 的 具 体 情 况 ,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25、的 评 审 方 法 。十八、开标评标会开 标 评 标 会 议 按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时 间 、 地 点 举 行 , 由 招 标 人 主 持 , 在 有 关 部 门监 督 下 进 行 。 招 标 人 、 所 有 投 标 人 和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机 关 等 有 关 监 督 部 门 的 代 表 参 加 会议 。 招 标 人 向 到 会 的 投 标 人 宣 布 评 标 、 定 标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 并 宣 读 评 委 纪 律 。十九、开标时,由监督部门会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公证机关监督;经确认无误后,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

26、内容。二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予以拆封,招标人对开标过程予以记录。二十一、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未 按 要 求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2、 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要 求 标 志 、 密 封 、 签 署 、 盖 章 的 ;3、 授 权 委 托 书 无 投 标 人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印 鉴 或 签 名 , 或 委 托 书 非 原 件 ;4、 不 具 备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资 格 要 求 的 , 或 资 格 要 求 证 明

27、 材 料 提 供 不 齐 全 的 ;5、 投 标 文 件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格 式 、 内 容 和 要 求 编 制 , 投 标 文 件 字 迹 潦 草 、 模糊 、 难 以 辨 认 ;6、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超 出 最 高 限 价 或 者 财 政 采 购 预 算 , 采 购 单 位 无 法 承 担 支 付 的 ;7、 投 标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委 托 授 权 人 ) 未 按 时 到 场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的 ;8、 逾 期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 ;9、 投 标 材 料 所 述 情 况 和 所 附 相 关 资 料 不 实 的 ;1

28、0、 不 符 合 法 律 、 法 规 和 投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二十二、评标、定标评 标 由 招 标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委 会 负 责 。 根 据 评 委 会 的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和 推 荐 的 中 标候 选 人 由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确 定 中 标 人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 为 了 有 助 于 投 标 文 件 的 审 查 、 评 价 和 比 较 ,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方 式 要 求 投 标人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 对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或 者 明 显 文 字

29、和 计 算 错 误 的 内 容作 必 要 的 澄 清 、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应 以 书 面 方 式 进 行 并 不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或 者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2、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大 写 金 额 和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时 的 ,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 总 价 金 额 与单 价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单 价 金 额 为 准 , 但 单 价 金 额 小 数 点 有 明 显 错 误 的 除 外 ; 对 不 同文 字 文 本 投 标 文 件 的 解

30、释 发 生 异 议 的 , 以 中 文 文 本 为 准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3、 所 有 澄 清 或 说 明 必 须 以 书 面 方 式 正 式 为 之 , 并 应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或 其 代 理 人 的 签 名 或 盖 章 。4、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后 , 投 标 人 对 投 标 报 价 或 其 他 实 质 性 内 容 修 正 的 函 件 和 增 加 的 任何 优 惠 条 件 , 一 律 不 得 作 为 评 标 、 定 标 的 依 据 。二十四、评标中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1、 符 合 专 业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或 者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实

31、质 性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三 家 的 ;2、 出 现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违 法 、 违 规 行 为 的 ;3、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均 超 过 了 采 购 预 算 , 采 购 人 不 能 支 付 的 ;4、 因 重 大 变 故 ,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的 。二十五、中标通知中 标 人 确 定 后 , 招 标 人 在 经 公 告 无 异 议 后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 同 时 将 中 标 结果 通 知 所 有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 中 标 人 接 到 中 标 通 知 后 的 十 日 内 与 用 户 方 以 及 政 府 采 购中 心 签

32、 订 采 购 合 同 。中 标 通 知 对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不 负 责 向 任 何 投 标 单 位 说 明 中 标 或 不 中 标 的 原 因 。二十六、授予合同,合同条款1、 招 标 人 在 授 予 合 同 时 有 权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货 物 及 配 置 在 适 当 范 围 内 进 行 调整 。2、 中 标 人 应 按 中 标 通 知 书 指 定 的 时 间 、 地 点 派 代 表 前 来 与 招 标 人 具 体 商 谈 签 订 合同 。 招 标 文 件 、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澄 清 文 件

33、等 , 均 为 签 订 合 同 的 依 据 。3、 中 标 人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其 他 方 式 的 中 标 确 认 后 , 应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按 采 购 单 位 要 求 完 成 深 化 设 计 , 经 采 购 单 位 确 认 后 再 签 订 合 同 。4、货款支付计划:签 订 正 式 合 同 后 7日 内 首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30 %, 系 统 建 设 完 成 初 验 合 格 后 7日 内 支付 项 目 总 价 的 30 款 项 , 系 统 试 运 行 并 经 终 验 合 格 、 审 计 结 束 后 7日 内 支 付 至 审 定 价的 90 ; 余 款 ( 项 目 审 定 价 的 10 ) 作 为 质 量 保 证 金 , 在 项 目 质 保 到 期 后 7日 内 支 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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