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西岗区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办理流程1) 城市建设管理局办事流程2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流程局行政审批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时限 1 日)申请人提出申请1、企业营业执照;2、加盖单位(公司)公章的伐(移)树木申请书或占用绿地申请书 ;3、 土地证 、 修建性规划方案 (证附详规图) 、 施工许可证等材料(此项要求提供的材料仅针对开发建设项目,其他审批项目参照本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非开发项目开设道口须提供交通部门与市政部门许可;5、视情况提供伐移树木前后效果图、 会议纪要 、 情况说明 、上级批文、安全承诺等其他相关材料;6、涉及他人(单位)重大利益的,出具利害关系人(单位)
2、同意的证明;受理不受理不需要行政许可或不属于职权范围,做出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绿化处审查申请材料,绿化处与各区(处)2 名工作人员一起现场勘察,清点树木。 (时限 3 日)主管局长审批(时限 1 日)行政审批窗口制作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时限 0.5 日)局行政审批窗口发放许可证(依据大政办发200378 号文件收取补偿费)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时限(时限 0.5 日)总的办结时限 7 日重大许可事项应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移植树木 100 株以上需报市政府批准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83703983根据听证笔录,相关处提出意见补正当场或
3、2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听证依法需听证或申请人提出听证的事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公开举行听证绿化处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证据,进行申辩或质证工作人员制作听证笔录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处长审核(时限 1 日)3占用绿地审批流程局 行 政 审 批 窗 口 对 申 请 材 料 进行 形 式 要 件 审 查 ( 时 限 1 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1、企业营业执照;2、加盖单位(公司)公章的伐(移)树木
4、申请书或占用绿地申请书;3、 土地证 、 修建性规划方案 (证附详规图) 、 施工许可证等材料(此项要求提供的材料仅针对开发建设项目,其他审批项目参照本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非开发项目开设道口须提供交通部门与市政部门许可;5、视情况提供伐移树木前后效果图、 会议纪要 、 情况说明 、上级批文、安全承诺等其他相关材料;6、涉及他人(单位)重大利益的,出具利害关系人(单位)同意的证明;6)视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补正当场或 2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 受理不受理不需要行政许可或不属于职权范围,做出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绿化处审查申请材料,绿化处与各区(处)2 名工作人员一起现场勘
5、察,测量占用面积。 (时限 3 日)处长审核(时限 1日)主管局长审批(时限 1 日)业务处室制作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时限 0.5 日)局行政审批窗口发放许可证(依据大政发199679 号文件收取补偿费)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时限。 (时限 0.5 日)总的办结时限 7 日听证依法需听证或申请人提出听证的事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公开举行听证绿化处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证据,
6、进行申辩或质证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83703983工作人员制作听证笔录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根据听证笔录,相关处提出意见重大许可事项应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占用绿地上生长树木 100 株以上或占用绿地面积较大的需报市政府批准4门头牌匾审批许可流程申请一、申请人向西岗区长春路 146号企业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窗口提出门头牌匾申请。二、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两张白天彩色的原始照片、两张白天彩色效果图、两张带有夜景的、突出字的亮化效果的亚克力彩色效果图;(图片大小是 A4纸张大)2.两张工商局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局核名单也可以) ;3.两张楼上居民同意安装门头牌匾的同意书(需有
7、楼上居民的联系电话、签字、手印) ;4.两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5.两张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6.两张新建小区物业同意店主安装门头牌匾的同意书复印件;7.两张安装门头牌匾厂家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需加盖资质单位公章);8.四张户外广告设置安全承诺书。 (经营单位和牌匾安装施工单位各两份,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9.两张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全部为 A4 纸大小,办理时请携带原件。三、填写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预先核名的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 ,设置制作单位公章。发证1、由主管局长签署批准意见,光环境科打印行政许可证(户
8、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许可证) 。2 城建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负责加盖大连市西岗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西岗区行政大厅审批专用章。(时限 1个工作日)送发由企业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窗口送发证书给申请人。(时限1 个工作日)城建窗口电话:83703983业务咨询电话:83678259内部监督电话:83688271审查1、光环境科检查牌匾申请效果图是否符合城市亮化要求。2、现场勘验核准,确定是否符合大连市城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定 。3、承办人签署审查意见。 (时限 2 个工作日) 。核查企业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时 限1 个 工 作日 ) 。审核1、科长审核(时限 2 个工作日) 。2、主
9、管局长审核(时限 2个工作日) 。审批繁华(重点)地区及主、次干道路局长审批(时限 2 个工作日)补正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材料齐全,窗口向城建局光环科报送申请人所有的相关材料。审批其他地区主管局长审批(时限 2 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不需要行政许可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予以告知。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其他部门审批的,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5使用早期坑道工程或防空地下室申办条件及流程申办条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在经营范围、装饰装修方面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及战时使用效能的书面承诺使用人(申请人)对人防工程的使用方案拟对人防工程装饰装修、改造的施工图施工图设
10、计单位资质证明程序受理、审核现场勘察签订协议、缴纳使用费下达决定62) 商务局办事流程限额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流程申请申请人向商务局提出企业设立、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承办机构:外企科外资科批准由主管副局长、局长签署审批意见,作出企业设立、变更批复或转报市局的决定(2 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外企科外资科初审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时限:(当日)承办机构:外企科外资科补正材料不齐,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当日) 承办机构:外企科外资科受理材料齐全,登记受理(当日) 承办机构:外企科外资科不予受理不属于申请许可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当日) 承办机构:外企科外资科审查业务科室审查申请
11、材料, 签署意见报局领导.(2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外企科外资科批文和批准证书返回业务科室打印批复文件和批准证书,如审批权限在市局的项目打印请示文件转报市局处理.(2 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外企科外资科78申 请1.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交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 5 日内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受理审查1查验申请材料;2 1 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准通知书。申 请1.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体交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 5 日内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受理审查1查验申请材料;2 1 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准通知书。3)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流程企业名称设立登
12、记预先核准办理流程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办理流程9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以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设立登记流程申 请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2 个工作日内)受 理出具受理书面凭证补 正当场或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审 查审查申请材料,需核实实质内容的,自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批 准1、 2 个工作日内由核准人员签署审批意见,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不 批 准1、 2 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2、告知申请人诉权制 证1、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数据
13、录入,打印营业执照及通知书领 证1、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及通知书。10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以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变更登记流程申 请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2 个工作日内)受 理出具受理书面凭证补 正当场或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审 查审查申请材料,需核实实质内容的,自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批 准1、 2 个工作日内由核准人员签署审批意见,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不 批 准1、 2 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2、告知申请人诉权制 证1、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数据录入,打印营业执照及通知书领 证1、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及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