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0 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2010 年经济管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一. 指导思想坚持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二. 组织管理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白重恩 副组长:赵冬青 成员:朱玉杰 王毅 刘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重恩 成员:朱玉杰 赵冬青三. 实施办法1.推荐免试必要条件详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 2006 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可到舜德 116 查看)2.工作程序(1) 学生个人申请 凡准
2、备参加推荐免试校内外研究生的学生均需提交书面申请,每个学生填报两个志愿,按照第一志愿面试。(2) 确定推荐免试资格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校内外推荐免试的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核。(3)经管学院招生小组审核申请截止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进入复试的名单。(4) 复试考核各系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参考学生的本科全部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和学生素质测评成绩,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业务特长等进行综合评估。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考核结果记在面试记录表上。(5)综合考核排序本院推免生:各系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本科必修及限选课平均学分绩和复试成绩计算综
3、合考核成绩,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将排序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成绩(本科必修及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50复试成绩50 2010 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注:本科必修及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向下取整数外校推免生、报交叉学科学生及报本院无本科专业系的学生:综合考试成绩复试成绩。(6) 确定初选资格院级审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全面审查,按各系招生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并对第一志愿学科不予推荐的学生向其所报的第二志愿学科调剂(必要时另行面试) 学校审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拟接收的校内外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全面审查,确认申请者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初选资格。(7)名单公示名单将于 10 月 12 日以后网上公示,公布期不少于 7 天。3资格复审及录取第八学期末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注册中心及有关院对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的学生进行研究生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并转入学籍。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由教务处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处理。详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 2006 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工作小组200909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