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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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简介 . 2 二、选派计划及要求 . 2 (一)选派规模与推荐指标 . 2 (二)选派专业领域 . 3 (三)留学单位 . 3 (四)留学期限 . 3 (五)资助内容 . 3 三、申请条件 . 3 (一)选派对象 . 3 (二)具体要求 . 4 四、选拔办法及程序 . 5 (一)工作日程安排 . 5 (二)相关要求 . 7 五、派出与管理 . 7 六、组织实施 . 7 七、附件 . 10 附件一: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 11 附件二: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攻

2、读硕士学位推荐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12 附件三: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 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生推荐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13 附件四: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 14 附件五: 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 15 附件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 18 附件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 19 附件八:申请程序 . 26 附件九: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2014年) . 27 附件十: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2014年外语水平要求说明 . 31 2 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公派研究生项

3、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简介 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 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CSC) 2013 年 设立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2014 年 继续实施 该项目 。 2014 年 重点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选派专业领域由推选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 ; 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

4、国际法等。 本项目 计划选派 350 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 。 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 CSC 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 获得国外大学 邀请函 的申请人经学校推荐并通过 CSC 评审正式录取, 可以得到 CSC 提供的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资助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二 、选派计划及要求 (一)选派规模与推荐指标 根据 留金发 20133043 号 文件要求, 2014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

5、项目 计划选派 350 名 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 2014 年我校可向 CSC 推3 荐优秀学生。经 CSC 评审后,教育部审核确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名单。 ( 二 )选派专业领域 根据留金发 20133043号文件要求 , 学生类申请人仅限 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学科专业领域 。 ( 三 )留学单位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 四 )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 12-24 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 3-12 个月。 列表如 下: 选派类别

6、 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般为 12-24 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般为 3-12 个月 ( 五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 、申请条件 (一)选派对象 重点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派专业领域由推选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 面向 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选拔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 ,面向高等学校 在读硕士生 选拔 联合 培养硕士研究生 。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 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

7、国际金融、国际法等 。 4 (二)具体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45 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申请时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 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 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8、”(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 CECRL)的 B2 级,日语达到二级( N2),韩语达到 TOPIK4 级。 ( 6)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7.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

9、具的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等。 8.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选派范围 不包括 :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尚不满五年的人员(本科期间派出5 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四 、选拔办法及程序 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遵循“ 公开、 公平、 公正 ”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排序,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候选人。 基本程序是:学校组织校内选拔 评审 ,并根据候选人选拔结

10、果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推荐; 国家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并 以 公文 形式 通知我校研究生院。 (一)工作日程安排 我校 2014 年度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的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选拔类别为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1、 2013 年 11 月 20 日: 召开我校 2014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会议,部署 2014 年公派留学的各项工作,各院广泛动员。 2、 2013 年 11 月 20 日 12 月 13 日: 学生报名、学院推荐。 学生 填写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

11、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 一 ) ,并 于 11 月 20 日 12 月 12 日 到 所在 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报名。各学院负责拟定推荐的人选,并进行推选排序。 各学院 研究生教务秘书 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填写 中国政法大学 2014年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攻读 硕士 学位 推荐 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 见附件 二 ) 、 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 硕士 生 推荐 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 见附件 三 ) 。 各学院须于 12 月 13 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表格交到学校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这两个表的电子文档也务必同时发送到邮箱 : 。 6 3、 2013 年 1

12、2 月中下旬 -2014 年 2 月下旬之前:积极对外联络。 公派出国项目申请人准备外语考试并积极联系外国知名院校或参加学校相关项目,落实攻读 硕士 学位或 硕士生 联合培养事宜,获得外方的入学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提供学费 证明及外国导师的详细介绍等。 本项目主要依托学校、学院现有校(院)际交流与科研交流渠道,学者(研究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学生自主交流渠道,同时可利用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 管理委员会 与国外大学的合作项目。 对外联络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充分调动学校、学院、学者、学生等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幅提高对外联系的实效。 研究生院对申请公派

13、出国的学生提供业务指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全程为申请公派出国的学生在申请外国院校时提供帮助。 寒假期间,各学院公派工作负责同志应随时了解学生申请录取情况 。 2014 年 2 月 25 日 开学后,各相关学院应初步汇总申请公派学生的录取信息,并将相关统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 2014 年 3 月 3 日 12 日:材料提交。 申请人于 3 月 3 日 12 日向 所属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外方 正式 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 须是邀请方手签的原件或其传真件的复印件。对于攻读 硕士 学位的申请人,如果在交材料截止日前,因对方奖学金审批手续来不及提供,也须请对方提供一个这

14、方面的意向性 OFFER) ; 学习成绩清单 (从本科至现阶段 ),须加盖学习单位公章(须是鲜章); 获奖证书等 材料。 7 各学院 研究生教务 秘书将全部候选人的材料整理好后,填写 xx学院(研究院) 2014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材料提交汇总表,并请学院 主要负责人 签字、加盖公章,然后将该表以及候选人所交材料一并于 3 月 12 日前送交 研究生院培养办 ,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到邮箱 : 。 5、 2014 年 3 月 12 日 20 日: 研究生院 组织 专家 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 报 国家 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的推荐名单。 6、 2014 年 3 月 20 4

15、月 5 日 : 网上 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申请 。 经学校确定推荐上报的学生 进行网上 申报, 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申请表(申请页面: )并提交其它书面申报材料( 见 附件六 )、各学院准备单位推荐意见等。 7、 2014 年 4 月 5 日 12 日 :研究生院 准备学校推荐公函,并将项目候选人的全部书面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国家留学基金 管理委员会 。 8、 2014 年 4-5 月:国家留学基金 管理委员会 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9、 2014 年 5 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10、 2014 年 6 月 -7 月: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二)相关

16、要求 为确保学校与国 外院校合作与交流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经学校协议或合作院校相关项目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退出。 学生自主联系外国院校获得录取资格的,经学院审核后由本人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申报,但已获得学校相关合作院校录取的学生除外。 学生应正确处理国家公派留学与就业的关系,在国家公派留学与就业中做出慎重选择,经学校选拔推荐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 管理委员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退出。 五 、派出与管理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的管理办法具体按照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8 留学人员经学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 委组织专家评审、教育部审核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再调整留学身份、国

17、别、留学院校、期限。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 5 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被录取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出国机票定好后,应将 1 份机票复印件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公派留学研究生抵达留学院校后,应于十日内将抵达日期及注册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 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 /研修情况报告表 至 派出前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

18、室 (联合培养 硕士 研究生还须提交一份给我校 导师 ) ,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自觉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珍惜时光,优质高效地完成学习和科研任务。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 “ 本研究 /成果 /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 。 研究 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负责留学人员本项目框架内国内事务及 派出 相关管理工作,相关 工作事宜另行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在网站开设专栏为本项目留学生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六 、组织实施 国家公派

19、硕士 研究生项目工作实行学校统一管理,各院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学校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学院要建立院级公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具体负责所在学院的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对公派研究生项目完成好的学院和导师,学校将视具体完9 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工作,培养办公室负责学 校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日常工作。 有关校内预选、确定推荐名单、 出国留学期间 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等相关 事宜 请咨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 肖老师 ,电话: 58908066, 电子 邮箱: gspyb_,办公地点: 旧 1 号楼 30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负责本项

20、目相关的对外联系工作,有关项目对外联系事宜, 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 高 老师,电 话: 58908556,办公地点:综合科研 楼 B638。 教 务处负责应届本科生申请公派 硕士 研究生的相关宣传组织工作,并将推选结果和相关材料反馈研究生院。有意申请公派攻读 硕士 学位研究生的 2014 年应届本科生如需了解 相关 事宜 请咨询 教务处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58909089。 宣传部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在全校范围内持续营造浓厚出国留学的氛围,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留学政策、普及留学知识,报导学校召开的各类公派留学会议,鼓励和发动学生积极走出国门,学习本学科

21、领域的世界先进知识。 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为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开具无犯罪证明、出生证明和具有我校 学籍的公派研究生公派期间奖学金评定等相关工作。 保卫处负责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户口保留相关工作。 图书馆负责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办理国外远程访问馆藏电子资源相关工作。 有关本项目的工作事宜,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首页的“国家公派”专栏内查询,网址为: http:/ 除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网站外 ,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相关工作,各院负责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老师还要经常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国际10 合作与交流处、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教育部网站,具体网址如下: 研究生院: http:/ 国际合作与

22、交流处: http:/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http:/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http:/ 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4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 ”: http:/ 七 、附件 一、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 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二、 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攻读 硕士 学位推荐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三 、中国政法大学 2014 年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 硕士生推荐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四 、 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 选派工作流程 五、 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 应提交申请材料 及要求 六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七 、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八 、申请流程 九 、国家 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选派办法( 2014 年) 十 、 国家公派 硕士 研究生项目 2014 年外语水平要求说明 研究生院 二一三 年 十一月 二 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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