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Z91508516采 购 人:兴宁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编制人:梁琮林二一五年九月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目 录招标公告 .4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6一、 总则 .8二、 关于招标文件 .11三、 关于投标人 .12四、 关于投标文件 .13五、 关于开标 .17六、 关于评标 .17七、 关于定标 .19八、 关于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 .20九、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21十、 关于合同 .21十
2、一、 关于质疑 .22十二、 关于投诉 .22第二部分 合同范本(供参考) .24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30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341 评标委员会 .342 评标方法 .343 评标程序 .34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55 确定中标人 .35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0表 5-1 目录 .42表 5-2 投标函 .43表 5-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4表 5-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5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3表 5-5 制造商(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如有) .47表 5-6
3、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8表 5-7 开标一览表 .49表 5-8 详细报价表 .50表 5-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2表 5-10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54表 5-11拟为本项目实施/维护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55表 5-122012 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6表 5-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57表 5-14售后服务情况表 .58表 5-15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59表 5-1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60表 5-17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 .61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4招
4、标公告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兴宁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对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采购项目编号:ZZ91508516二、 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 100 万元。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 本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示,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4. 本项目属于
5、政府采购项目。五、 供应商资格: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供应商所投设备如属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需注册的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
6、标文件售价: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10 月 8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每日 8:3012:00,14:3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 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大会议室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5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
7、证复印件;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0 月 21 日 15:00 分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 栋三楼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 10 月 21 日 15:00 分十、 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 栋三楼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5 年 10 月 8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
8、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肖先生电话:0753-2200228 电话:/传真:0753-2270818 传真:/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 栋三楼联系地址: 梅州市兴宁市邮编:514021 邮编:/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6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1 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91508516采购人名称:兴宁市妇幼保健院招标方
9、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其他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2 2答疑会及现场考察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或现场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3 4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金额小写:1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存进以下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必须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 17:00 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 ,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标注项
10、目编号:ZZ91508516。收款单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南区支行;账号:4400-1728-6360-5300-1886;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70818开标一览表(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等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电子标书壹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等字样投标文件副本伍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副本”等字样4 3投标递
11、交材料退保证金说明(原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划款单(复印件)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等字样5 6开 标时间:2015 年 10 月 21 日 15:00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 A 栋三楼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6 7演示与述标 无。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77 样品 无。8 评标委员会组成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5 人单数成员组成。9 8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2、(100%)技术分值 40%,商务分值 30%,价格分值 30%10 评标步骤 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即为入围投标人。1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各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写出本次招标的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
13、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中“货物类”计费标准计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1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注明项目编号。13 履约保证金 无。14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
14、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投标须知的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8一、 总则1 适用范围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1.2 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2 概念释义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详见
15、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或甲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招标人或业主。 2.3 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2.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5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6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潜在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且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2.7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16、或个人。2.8 中标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2.9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0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2.11 实质性响应:是指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地方。2.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13 投标保证金: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
17、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2.14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2.15 日期:指公历日。2.16 时间:指北京时间。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92.17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 合格的
18、货物和服务3.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3.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3.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4.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4.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原则;4.3 利用法律
19、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5 关于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5.1 本项目最高限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5.2 本项目资金来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6 关于投标费用6.1 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自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参与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或分担这些费用或任何类似费用。7 通知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规定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
20、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收到并同意通知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 关于知识产权8.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兴宁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91508516_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10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
21、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2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被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 禁止事项9.1 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9.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9.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9.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2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10 保密事项10.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10.2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联系。10.3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0.
23、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10.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10.6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不得透露的,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