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辣椒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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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石柱县辣椒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搞好石柱县辣椒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根据石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17年第二批使用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1715 号)相关精神和石柱县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具体指导意见,结合我县辣椒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概况(一)石柱辣椒产业发展现状200年我县开始辣椒规模种植和产业化发展,辣椒已成为全县重点特色效益农业。目前,全县24个乡镇、182个村近8万农户种植辣椒,基地面积30万亩、年产鲜辣椒27万吨以上,产业产值10亿元以上;石柱红辣椒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2、” 和“A 级绿色食品认证” ,被中国 调味品协会授予 “中国调味品原辅料(辣椒)种植基地” ;石柱注册了 “石柱红辣椒集体商标” 和“石柱红(鲜椒)证明商标”,石柱红辣椒干被认定为“ 重庆市名牌 农产品” ,石柱 红辣椒商标被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2016 年取得“ 中国地理商 标”标志;石柱获得了“中国辣椒之乡”、“ 中国辣椒百 强县”等称号。但是,在辣椒生产上仍以家庭经营方式为主,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小、实用科技推广缓慢与科技应用不到位、生产效益不能- 2 -充分显现等问题。特别是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制约了辣椒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并呈现下降趋

3、势。二、项目实施原则1.突出重点。根据区域特点和生产实际,选择现有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进行试点。规划实施区域向辣椒县级示范区、高产示范区、规模种植面积大、机械化作业程度高等适合辣椒生产全程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的区域重点倾斜。2.坚持自愿。由大户、辣椒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自愿参与,由村以书面形式向乡(镇)申请申报,乡镇批准推荐(以政府文件形式纸质件交产业主管部门),由产业主管部门主持遴选和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划定实施范围和实施面积。3.整体推进。在规划实施区域内,以一个村民小组以上为单位,集中连片、整体推进。项目服务对象涵盖规划实施区域内的种椒大户、种椒家庭农场和农民散户等所有辣椒种植主体。项

4、目实施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4.公开竞争。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自愿申请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方式,择优选择能承担全程农机化作业服务任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以契约形式建立紧密的“ 利益 联结 机制” 。5.劳务共担。在实施过程中,以社会化服务组织(简称“服务主体” ,下同)提供全程农机社会化劳务 服务为主,受服务农户、- 3 -家庭农场等(简称“合同 农户” ,下同)均自行承担( 负责)零散杂工和日常田间管理等分散劳务为辅,共同完成辣椒生产全过程。6.扶贫优先。在规划服务项目区域时,首先考虑将贫困村、户纳入项目实施区域。在项目作业单元内,建卡贫困户优先纳入服务对象,并提高补

5、助标准,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劳务时,优先考虑有条件的建卡贫困户人员。三、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内容及资金额度实施地点:该项目重点选择在三河、龙沙、大歇等县级示范片(农业部产业扶贫现场会相关乡镇)区域进行试点。建设规模:以50亩以上规模为“一个作业单元” ,开展“辣椒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试点1000亩。建设内容: 1、土地翻耕及提埂覆膜:服务主体自购(租)耕作机,对合同农户种植辣椒的土地进行翻耕1次,细碎平整后按1.21.33米规格开厢提埂、施肥和覆盖地膜。要求:厢面宽55-65厘米,厢面中间开40厘米(宽)(5-7)厘米(深)施肥沟撒施基肥(有机肥400公斤/亩和专用复合肥60公斤/ 亩由农户提供

6、并运输到地块),埂高7-10厘米,厢面基本平整,地膜覆压严实。2、辣椒移栽:亩植株22002500株左右,行距0.5米,株距0.5米,错窝栽植。3、大田管理:辣椒移栽一周内补齐缺苗和死苗;并按每亩5- 4 -桶水,每桶水兑一斤尿素,2斤专用复合肥的标准施提苗肥;除草一次,上厢一次。4、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主体按照全县制定的辣椒病虫害统防统治标准以及技术要求对,组织机械和人力对合同农户种植的辣椒进行病虫害集中防治4次。农药由农户自己采购。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实施1000亩,概算总投资112万元,使用财政补贴资金56万元。四、项目投资及财政资金使用环节、额度及补助标准(一)投资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

7、投资112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财政资金56万元(优先向贫困户服务),合同农户自筹56万元。(二)资金用途1、土地翻耕及提埂覆膜:480元/亩0.1 万亩48万元;2、辣椒移栽:160元/亩0.1万亩16万元;3、大田管理:320元/亩0.1万亩32万元;4、病虫害统防统治(4次):160元/亩0.1 万亩16万元.(三)财政资金使用环节、额度及补助标准按试点资金补助50%的标准计算,申请财政补助资金56万元,根据验收结果直接兑现给服务主体。财政资金具体使用环节、额度及补助标准如下:1、贫困户:四个环节资金按%补助:1120/亩80%896元/亩。- 5 -2、非贫困户:四个环节资金按50% 补助

8、。(四)项目资金兑付办法实行“先购 后补” 。被 竞选为参加实施“辣椒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劳务 服务主体,均先行 垫资(可申报项目)购置设施设备,在服务内容实施完毕后,经乡镇检查验收,县级主管部门认定,凭拨款申请书(表)由乡镇领导审签拨付,。五、项目建设期限及进度计划(一)项目准备工作 2017年3月25日前1.制定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协调小组和技术指导组。2.项目规划落实:遴选服务主体(包括涉农自然人、种植家庭农场、规模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业公司等)。在充分尊重农户自愿、讨论通过的前提下,由村委联合服务主体双方以书面形式向乡(镇)申请:确定实施区域、划

9、定实施范围,落实实施规模、面积等。由乡(镇)通过实地查勘、审核后报纸质件到县农技服务中心,建立由乡(镇)村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协管小组”。3.公平评审、确定服务主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正评选参与社会化劳务服务主体、区域和面积;由县特产中心下达批复。4.签订社会化服务劳务合同:服务主体与参与项目实施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签订“石柱县辣椒生产社会化服务劳务合同”;- 6 -并锁定实施面积,确定社会化劳务服务环节与细节、收费方式与劳务费用支付等事宜。(二)辣椒种植实施阶段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即2017年3月2017年7月。其计划进度安排如下:2017年1-3月:服务主体完成土地翻耕

10、,商品化育苗播种工作;2017年4月:服务主体完成开厢、提埂、覆膜;2017年5月:服务主体进行移栽。同时开展补苗、施提苗肥,开始辣椒病虫害第一次统防;2017年6月:服务主体完成辣椒移栽,进行大田管理,开始第二次统防。2017年6月以后,服务主体未完成的服务继续实施。2017年7月,完成辣椒病虫害第三、四次统防;项目内容全部实施完毕。六、组织保障措施(一)组织措施1、广泛宣传发动。以试点区域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化服务宣传,提高广大椒农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2、公开竞选服务主体,确保让利于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方式,择优遴选具备条件、组织与实施能力较强的社会服务主体;坚持市

11、场化运作,实行政府购买公共劳务服务(社会化劳务- 7 -外包),引导试点区域农户积极参与,将财政惠民资金定向、定额补贴到辣椒生产全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环节及承担劳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社),提高辣椒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服务主体可持续发展。3、项目监管与验收。(1)、验收主体及验收小组的组成验收主体为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验收小组的组成为:有关乡镇(街道)辣椒分管领导、纪检、农服中心、财政所、有关村(社区)委等单位和人员,分管领导为组长。(2)、验收程序.验收申请。由服务组织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该服务环节所涉及的服务对象花名册。.核查验收。由乡

12、镇(街道)组织验收小组,对服务环节的规模和真实性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对验收结果提出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意见一式叁份(服务组织、乡镇(街道)、产业部门)。.验收报告及附件材料。由乡镇(街道)按照验收意见,将验收结果形成验收报告以正式文件书面报送相应的产业部门(附齐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的验收意见),提供服务各环节的相关佐证材料作附件备案(包括服务对象及规模花名册、服务内容台账、影像资料等)。验收报告报送特色产业中心。(3)、验收方式- 8 -一是走访农户核查服务的真实性,二是实地核查服务规模(量)的真实性,三是验收核查整个服务过程各环节的服务档案资料(包括服务对象及规模花名册、服务内容台账、

13、影像资料等)的真实性。(4)、验收结果公示乡镇(街道)验收完成后,将验收结果在项目实施村组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验收报告。各产业主管部门收到乡镇(街道)的验收报告后,若有疑义可抽查复核验收,然后将验收结果在“ 石柱 县农业农 村信息网” 上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认可验收结果。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项目实施成功。成立以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气象局、县商委、试点乡(镇)领导、辣椒行业协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项目 协调小组” ;成立以市 农科院、县辣椒研究所、试点乡(镇)农业服

14、务中心等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技术指导组,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实施各方签订项目“责任书”或 “任务合同 ”等,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问责管理,形成“ 一级 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工作机制,全面加 强检查督查评估验收工作,切实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协同推进有力,确保项目实施进展顺利。- 9 -2、科学规划选址,确保生产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典型适宜、农民自愿,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提高水平、服务发展”原则,科学论证规划,选址交通方便、适宜规模种植和机械化操作、具有典型示范带动意义的区域组织实施;以服务种椒农户为主体,兼顾种椒家庭农场、规模大户。开展辣椒生产多环节机械化作业服务,解决农村劳

15、动力短缺,促进土地流转经营和集中规模化生产,提高种植效益,实现节本增效、促农增收,加快现代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3、协调各级部门配合。主管部门牵头,乡镇、村组积极配合,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其中主管部门要搞好规则、标准的制定、技术培训与指导,开展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服务主体的遴选、监督及项目验收等工作;乡镇和村组具体开展宣传发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服务主体的双向遴选,开展自筹费用的收缴,监督服务主体的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试点工作指导、资金安排调配、服务监督并配合验收等工作。4、强化监督管理指导,确保服务作业数量质量。县农业、财政、政府督查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16、指导;以实际服务面积为准,按照项目实施各方所订立 “服 务 合同 ”等内容与 环节,开展社会化服 务劳务作业数量与质量、实施效果与农户满意度评价等工作相结合,严格督查核查,加强跟踪问效和后续管理,并经项目实施各方签字确认,方可分阶段分环节兑付项目财政补贴资金与劳务服务费用。同时,实行网- 10 -络公示和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操作流程规范、资金支付凭据真实可靠,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5、弄虚作假的处理。试点受益农户帮助项目实施业主作假的,取消该户的财政补助,由该户承担;业主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得的财政补助,同时终止该业主实施该项目的资格,今后3

17、年不得申报财政性补助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弄虚作假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七、项目实施主要参与人员与职责分工石柱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负责项目组织、指导,制定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项目实施;石柱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和补贴资金兑付;各承担实施乡(镇)村组负责辖域内的组织宣传发动,配合项目实施处置协调相关民事事宜与项目合同农户应自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工作落实。各服务主体开展相应的社会化劳务服务作业,“合同农户” 承担自筹服务费用和服务环节以外的辣椒生产劳务。附件:1、石柱县辣椒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2、石柱县辣椒生产社会化服务价格及构成明细表3、石柱县辣椒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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