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石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申请人 性别 户籍 城镇 农村身 份 证 号 码 出 生 年 月户 籍 所 在 地 县 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组现 居 住 地 址 县 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组 家庭成员参保状况 共 人,应参保缴费 人,实际参保缴费 人。贴照片处本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参保缴费起始日: 年 月 日 本人开始缴费时间: 年 月 日应参保年限 未参保年限 实际参保缴费年限人员类别 普通人员 重度残疾 失地农民 五保供养 八类人员( )八类人员认定工龄: 年 月至 年 月姓名 性别 与 申 请 人 关 系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直系亲属情况 请在上述人员中明确 1 人
2、为主要联系人,并在其姓名前打“”确认个人账户累计合计 个人集体 财政补贴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工龄补贴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填写所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初审意见经初审, 同志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与原件相符,符合石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的养老金待遇申请条件。经办人: 年 月 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社保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复审意见经复审,情况属实,已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石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的养老金待遇享受条件。经办人: 年 月 日社保站盖章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额经办中心核定意见经核准,该同志符合按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条件,从 年月起按月发放,目前待遇标准为 元/月,其中:1. 基础养老金 元/月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元/月3. 工龄补贴 元/月 4. 其他 元/月经办人: 复核人: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盖章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上半部分由村(社区)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2.附缴费证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八类人员认定工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址按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用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4.本表一式四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社保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