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山市城市污水厂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置PPP 项目合 同二一九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 PPP 项目合同概述 .1第一条 合同主体 .1第二条 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 .1第三条 风险分配 .4第四条 法律适用 .4第二章 引言、定义和解释 .4第五条 引言 .5第六条 定义 .7第七条 解释 .10第八条 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第三章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11第九条 项目的范围 .11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 .12第十一条 双方合作的权利与义务 .13第十二条 项目合作期限 .15第十三条 合作期限的结束 .16第四章 前提条件 .16第十四条 前提条件 .16第十五条 前提条件豁免 .18第十六条 未满
2、足前提条件的后果 .18第五章 项目的融资 .19第十七条 项目公司的融资权利和义务 .19第十八条 融资方的权利 .20第十九条 投融资监管 .20第六章 项目用地 .20第二十条 土地权利的取得 .20第二十一条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费用 .21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的权利和限制 .21第二十三条 甲方及政府方对项目用地的出入权。 .21第七章 项目的建设 .21第二十四条 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22第二十五条 项目的设计 .23第二十六条 项目的建设 .25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介入 .32第八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33第二十八条 开始运营 .33第二十九条 项目运营方案
3、与要求 .34第三十条 运营维护保函 .36第三十一条 运营责任划分 .37第三十二条 暂停服务 .40第三十三条 甲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 .40第三十四条 公众监督 .41第九章 股权变更限制 .41第三十五条 股权变更限制 .41第三十六条 违反股权变更限制的后果。 .41第十章 付费机制 .41第三十七条 计量器具 .41第三十八条 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及绩效考核 .42第三十九条 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理单价的调整 .44第十一章 履约担保 .46第四十条 履约担保方式 .46第四十一条 履约保函 .46第十二章 甲方承诺 .49第四十二条 甲方承诺 .49第十三章 保险 .49第四
4、十三条 一般保险义务 .49第四十四条 保险种类 .50第十四章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50第四十五条 法律变更的认定 .50第四十六条 法律变更后果 .51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51第四十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认定 .51第四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52第十六章 甲方的监督和介入 .53第四十九条 甲方的监督权 .54第五十条 甲方的介入权 .54第十七章 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56第五十一条 违约事件 .56第五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59第五十三条 提前终止 .61第五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61第五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的甲方权利 .61第五十六条 终止后的处理机制 .62第十八章
5、 项目的移交 .64第五十七条 移交范围 .64第五十八条 移交条件和标准 .65第五十九条 移交内容 .67第六十条 本合同移交后的效力 .69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69第六十一条 争议解决 .69第二十章 其它约定 .70第六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与补充 .70第六十三条 协议的转让 .70第六十四条 相关合同的认可和备案 .71第六十五条 文件权利及保密 .72第六十六条 其它条款 .72第二十一章 合同附件 .75附件 1 项目风险分担表 .76附件 2 履约保函格式 .81附件 3 绩效考核打分表 .83附件 4 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方案 .86附件 5 技术方
6、案 .87附件 6 技术规范和要求 .88附件 7 工程建设进度表 .89附件 8 运营和维护方案 .901第一章 PPP 项目合同概述第一条 合同主体1.1 政府主体1.1.1 政府主体资格黄山市政府授权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甲方) ,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代表政府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甲方无法单独履行的,则与政府方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共同承担履约责任。1.1.2 政府主体及其承继甲方代表政府方签订本合同,不妨碍市政府指定其它机构承继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或甲方与其它机构进行机构调整、合并或职能转移,条件是承继实体同时具备:1.1.2.1 具有承担甲方在本合同
7、项下所承担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和授权;1.1.2.2 接受并完全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1.2 社会资本主体资格1.2.1 中标社会资本(乙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系【】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注册地为【】 ,注册资本【】万元;中标社会资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保持其主体资格。1.2.2 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中标社会资本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在黄山市成立和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为【】,注册资本【】亿元;依据本合同第 14.3.2款之声明,项目公司拥有完整的履行本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资格。项目公司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保持其主体资格,经甲方的书面批准,项目公司的任一股东可以转让其持有的项
8、目公司股份。第二条 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2.1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6995.60 万元(不含项目前期三通一平的分摊费用) ,其中,工程费用 5115.2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406.16 万元(包括土地出2让费用) ,预备费 326.0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2.47 万元,建设期借款利息为115.62 万元。三通一平及厂外配套费用等本项目发生的费用,经黄山市审计局审计确认后纳入总投资。污泥处置规模 120 吨/日,餐厨垃圾处置规模 30 吨/日,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50 吨/日,远期预留扩建用地。2.2 项目服务范围项目服务范围为处置黄山市辖区内现有 9 座城市污水处理厂
9、产生的污泥及黄山市主城区(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经济开发区)餐厨垃圾,以及甲方指定的黄山市辖区内的污泥及餐厨垃圾。2.3 项目服务期限特许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 1 年) 。2.4 项目融资2.4.1 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方自主完成。2.4.2 项目公司可以将其在 PPP 项目合同下的资产或各项权益(如预期收益权、保险收益权)以抵押或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但以项目各项权益申请贷款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2.4.3 项目公司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百二十(120)日内完成融资交割。2.5 项目资产及用地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形成的资产并负
10、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项目资产所有权归项目公司所有。2.6 项目建设2.6.1 项目公司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由社会资本方建设污泥处理项目规模为 120t/d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模为 30t/d 的污泥及餐厨垃圾处理厂。2.6.2 污泥处置厂包括污泥储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污泥接收仓、滑动盖板、湿污泥接收仓滑架、湿污泥接收仓内预压螺旋机、湿污泥输送泵、螺旋定量给料机) 、干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桨叶式干燥机、凝汽器、载气风机、干3化污泥输送皮带、斗提机、干污泥储仓) 。采用“半干化(含水率 40%)+焚烧”的处理方案。2.6.3 餐厨垃
11、圾预处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称重计量单元、接料输送单元、分拣除杂单元、一级破碎单元、制浆筛分单元、沉砂机、压滤单元、组合加热单元、油水分离单元。餐厨垃圾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焚烧(或资源化利用) ”的处理方案。2.6.4 干化后的污泥及餐厨垃圾预处理残渣及固形废弃物可送至附近的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与生活垃圾混烧或资源化利用。2.6.5 项目公司可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优化现有工艺技术及设备选型等,但其工艺技术及设备选型等不得低于原有标准。2.6.6 项目公司应保证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在试运行期间配合环保验收,验收结果需达到合格标准。2.7 项目运营和维护2.7.
12、1 运营费用由项目公司自主承担。2.7.2 本项目污泥及餐厨垃圾处置后排放的噪音、废气及废水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其可通过现场测试、优化工艺和操作等手段实现排放指标达到项目控制目标。2.7.3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产生的污染物应按环评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执行,特许经营期内如标准更新,则执行最新标准,社会资本方应同步执行。2.8 股权变更限制经甲方的书面批准,项目公司的任一股东可以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份。项目公司的任一股东未按上述约定擅自转让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该股东方及乙方的违约责任。2.9 付费机制甲方根据乙方污泥及餐厨垃圾处理量,结合绩效考核结果,按月结算,按季度
13、结清。2.10 项目移交4特许经营期满移交,项目公司须以确保项目设施在移交时能够良好的运转。第三条 风险分配3.1 风险分配基本内容3.1.1 社会资本方承担设计、融资、建设、财务和运营等风险。3.1.2 政府方承担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配套投入和付费的风险。3.1.3 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共同承担不可抗力风险。3.2 风险分配安排本项目的风险分配见附件 1“项目风险分担表” 。第四条 法律适用本 PPP 项目合同条款的分析和解释均以我国的法律作为适用依据。主要为现行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 、 政府采购法 、民事诉讼法 、 仲裁法 、 行政诉讼法 、 土地管理法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国发【2014】43 号、国发【2014】45 号、国发【2014】60 号、财金【2014】76 号、财金【2014】113 号等有关要求,完成本 PPP 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二章 引言、定义和解释第五条 引言5.1 签署时间及签署主体信息本合同签署日期:本合同签署地点: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及中标社会资本各执四份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