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信息化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 -2018-01-28 招 标 人:中牟县中医院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八年一月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总则 .9 2招标文件 .10 3投标文件 .11 4投标 .13 5开标 .14 6评标 .14 7合同授予 .15 8重新招标 .15 9纪律和监督 .1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容 .16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17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 一、评标方法 .19 二、评 标程序 .19 第四章 采购内
2、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25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一、投标函 .34 二、投标汇总表 .35 三、投标保证金 .36 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7 五、投标报价表 .39 六、偏离表 .40 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41 八、技术标 .42 九、售后服务承诺 .43 十、其他材料 .44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信息化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中医院的委托,就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信息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信
3、息化项目 1.2 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 -2018-01-28 1.3 项目地点:中牟县 1.4 项目预算: 1970 万元 1.5 资金来源及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6 项目内容: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及配套硬件设备 1.7 交货期:分期实施 ,根据院方需要确定 1.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投标人具有
4、 CMMI 三级 (含三级 )及以上认证证书; 2.7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2.8 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2.9 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已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2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真实有效的手机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8年 2月 7日至
5、2018年 2月 12日 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携带下述资料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 A座 2003)报名。 3.2 投标报名另携带资料 被委托人社保、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 CMMI认证证书,近三年( 2014、 2015、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的企业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6、 )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按照上述报名资料要求顺序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社保资料需是本单位员工近一年缴费记录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投标人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若投标单位所携带资料内容及格式不符合上述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单位进行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 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3.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
7、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牟县中医院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 13939095466 地址:中牟县青年路西段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先生 电话: 0371-69103877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 A座 2002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
8、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名 称:中牟县中医院 地 址:中牟县青年路西段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1393909546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龙子湖正商学 府广场 A座 2002 联系人: 邬先生 电 话: 0371-69103877 1.1.3 项目名称 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信息化项目 1.1.4 项目地点 中牟县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及配套硬件设备 1.3.2 交货期 分期实施,根据院方需要确定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
9、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有 CMMI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9. 投 标 人 参 与 采 购 活 动 前 已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5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0.本
10、次招标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以及其它资料 2.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3月 5日 10时 30分(北京时间) 2.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 24 小时内 2.2.3 投标人确
11、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2.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或转帐形式,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标注所投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账 号: 66576150154800001221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 21 世纪支行 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8 年 3月 2日下午 17: 00之前到帐 6 注: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
12、款项为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电话联系( 0371-69103877)确认到账后投标人持保证金转账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5.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和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3.6.2 投标 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版壹份( U盘) 3.6.3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1 封套上写明 (项
13、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 200米路南)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 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逆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专家 7人:招标人代表 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 6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由招标人依法到有关政府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履约
14、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法人帐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5%; 缴纳时间及要求: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 招标人; 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 7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招标控制价 软件需求部分为: 壹仟壹佰壹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贰元整(¥ 11146662.00元) 其它部分为: 捌佰伍拾伍万玖仟陆佰贰拾元整(¥ 855962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8.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3 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产品符合国家
15、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标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环保、节能清单),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投标人报价给予 2%的扣除。 2.如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标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 发布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6、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如提供非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投标文件、中标结果无效。 3.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4.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 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5.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8 及相关部门的认证
17、材料和证书。 6.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 7.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8.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9.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 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中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谈判时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 8.4 付款方式 硬件部分,经验收合格后 30日内支付相应部分的 80%,质保期过后,支付剩余部分。 软件部分,相应模块上线并经验收合格后 30日内支付相应部分的 80%,质保期过后,支付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