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本表 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 或 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 研究生 填写一式两份,须用 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 据实填写, 不得有任何涂改 、刮擦痕迹 ,否则无效 ) 培养单位 : 专业: 硕 /博士 生 : 学制: 学号: 考生号 ( 必填):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 号 码 政治 面貌 入学前 户 口 城镇 农村 联系电话 QQ 邮箱 是否已申请生源地贷款 是 否 家庭 通讯 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 电话 (区号) 手机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2、健康状况 家庭经济收入 城镇 家庭人口共 人,全家年收入 元,人均月收入 元 农村 家庭人口共 人,当年各种收入总计 元,人均月 收入 元 本人保证以上内容真实无误 。 学生(签名) : 年 月 日 父亲 单位 意见 ( 1) 简述(就业状况、经济收入、生活负担及其他个人情况等,如无工作单位可不填): 父亲单位主管签名: 单位联系电话(含区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母亲 单位 意见 ( 2) 简述(就业状况、经济收入、生活负担及其他个人情况等,如无工作单位可不填): 母 亲单位主管签名: 单位联系电话(含区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父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意见( 3)
3、父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 具体意见 (必填) : 负责人签名 (必填): 联系电话(含区号,必填): 盖章(必填,印章务必清晰,否则无效): 年 月 日 中山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填 写 说 明 1 入学 后无申请助学贷款意向的 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 或 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 只填写此表,不 特别 要求 ( 1)( 2)( 3)项 签章证明。 2入学后有申请助学贷款意向的 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 或 非在职国 家专项计划 研究生 ( 1)( 2)( 3) 项 须按要求签章证明( 父母无就业单位者 ( 1)( 2)项可不盖章)。 3 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据实填写,不得有任何涂改
4、、刮擦痕迹,否则无效 。 4 对表中所有数据的填写、证明必须互相一致、相符。 5 每月总收入包括:城镇职工、临时工或合同工等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总和;农民的农作物收成、农副业收入折算成的货币收入,外出务工等收入总和。 6 表格签章证明处须填写规范、签章齐全(父母无就业单位者 ( 1)( 2)项可不盖章 );父母下岗者须出具下岗证复印件或专门证明; 表各中( 3) 处为必填项,须由 父母户口所在地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 签章证明( 公章须有“五角星”图案;要求清晰、周正,切忌模糊不清、歪斜和颠倒 ) 。 当地无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设置的, 由 当地相当于 乡、镇 级别或以上民政部门、
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证明(亦可附专门证明)。 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农场、开发区、管理局等其他部门签章证明无效 。 7 家庭成员有下岗、伤残、疾病者须提供证明复印件; 已婚者须另附配偶方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以上机关出具的收入 证明。 8 全家人口数必须和表中所填写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一致。 9 调查表一式二份,入学后交所在院、系 、附属医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科) 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申 请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须 知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 或 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 研究 生 顺利完成学业采取的一项资助措施,贷款总额每学年不
6、超过 12000 元,在学期间免息,毕业后全额负担利息。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 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居民身份证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中山大学在校 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 或 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 的研 究生。 3目前银行部门只受理 未申请生源地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的 非定向就业培养类别 或 非在职国家专项计划 研究生的学费贷款。 4 申请贷款前须缴齐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并成功报到、注册。 若第一学年度助学贷款申请成功,校财务处将贷款发至学生个人账户。 5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学习认真,能正常完成学习任务。 6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
7、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认真履行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还贷责任。 7提交贷款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内容填写完整、规范,签章正确、清晰。 二、申请程 序 新生入学后按照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人员 户口簿复印件( 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要复印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口页码,其他家庭成员的不用复印;单亲的要复印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页码;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要复印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户口页码; 学生的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要复印父母的、学生本人的及学生户口所在户主的户口页码;孤儿只需复
8、印学生本人的户口页码 、 新生因入学报到原因,无法提供复印件的,可复印户口迁移证明 , 或 写出专门证明,证明中山大学保卫处正在为其办理入户手续,所在院系签章证明情况属实 )、父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以上机关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以上机关已经签章证明的不需此项证明)。如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须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籍证明,并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 1 所在院、系、附属医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科)审核申请材料。 2 所在院、系、附属医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科)公示名单。 3 研究生院管理处审核、汇总申请材料后 报经办银行。 4 经办银行审核申请材料,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后 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