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2010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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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指南( 2010年版) 目 录 Content 编者的话 2 关于学籍和注册 3 关于学习年限 4 关于学业成绩 5 关于学位 7 关于奖助项目 10 关于国际交流 与国际化培养 14 关于学术规范 17 附录 1:如何避免抄袭 20 附录 2:如何使用研究 生教育管理系统 23 2 编者的话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然而,有了规矩不一定意味着事事时时都能成方圆,原因很简单:没有照规矩办事。 没有照规矩办事的原因有很多,思想上不重视应是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我们在编印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基础上,就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常见问题编写了这本关于规章制度和学术规范的

2、简易读本。希望通过提示和指引,使同学们重视规章制度和学术规范的学习,尽快了解、熟悉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相关规定。愿同学 们好好利用这些 “规矩 ”,画出各自研究生学业完美的 “方圆 ”。 祝全校研究生学业进步! 研 究 生 院 3 关于学籍和注册 研究生学籍是研究生获得正式学习资格的标志。 新生按规定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包括报到、缴费、体检、资格 复查等,符合要求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每个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包括延期答辩、延期毕业的 研究生) 应按规定时间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超过注册规定期限未注册 者,有可能被取消学籍,敬请特别留意。 休学、复学、退学、转学院、转专业、转导师、转学习形式、

3、延期(答辩)毕业、提前(答辩)毕业等属于学籍变动,申请人须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学籍变动。 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应办理请假手续。没有按照规定请假的,按旷课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作退学处理。 重要提示 : 1 欠费(含学费和住宿费)研究生不能 办理注册手续。 2 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日常管理由数字化系统完成,未按规定办理 注册手续的学生,其校园卡电子证件、选课、查询成绩、打印成绩、申请论 文答辩等功能将被禁用。为了避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您依时按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 3 研究生一般应在本专业完成学习任务,确有

4、客观原因需要转专业的,应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生转专业专家委员会审批。 研究生转专业专家委员会每学期初召开会议,审议研究生的转专业申请。 4 关于学习年限 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包括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学 习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学制) : 硕士研究生 2-3年,具体学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博士研究生 3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含提前攻博,下同) 5年 直接攻博研究生 5年 最长学习年限 :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5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不超过 7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从博士生入学时间算起)不超过 7年 重要提示: 1 每次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得超过 1年。上半年办理延期的时间为 5月份,下半年为

5、 11月份,逾期不再办理。 2 根据学校的规定,从 2009级开始,延期第一 年免收注册管理费,延期第二年按学生原所在专业一年学费标准的 20%收取注册管理费,延期第三年以上按学生原所在专业一年学费标准的 50%收取注册管理费。 3 凡未提出延期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敬请特别 留意。 5 关于学业 成绩 研究生进校后应尽快了解和熟悉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后方可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研究生必修课程以 70分为合格,选修课 60分为及格。必修课合格、其他课程及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硕士生在全部必修课程的考试中,可以允许有 1门课程成绩

6、不及格,但须补考或申请重修。若补考仍不及格,按学籍管理细则作退学处理。凡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不及格者不得补考,作退学处理。 博士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不得补考,作退学处理。 硕士、博士研究生选修课程不及格须补考。 研究生课程补考成绩的登记必须注明是补考成绩。必修课程补考成绩达到 70分以上(含 70分),按 70分登记,低于 70分的,按实际成绩登记。选修课程补考成绩达到 60分以上(含 60分),按 60分登记;低于 60分的,按实际成绩登记 。 研究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但未达到合格要求者,该门课允许半年内重考一次。 研究生因考试(含补考、重考)不及格或不合格可以申请重修。研究生

7、缺课的学时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须重修后方可参加考试。 每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因必修课考试(含补考、重考)不及格或不合格申请重修的,重修后考试不及格的,不得补考,按学籍管理细则作退学处理;重修后考试及格但不合格的,不得重考,且不能获得该科目相应的学分。 课程重修按实际考试成绩登记,但应注明重修。 6 研究生公共外语课 ,可以按照每学期公布的免修免考条件申请免修免考。其中,英语课的免修免考申请报开课单位外语教学中心审批;其他语种的免修免考申请报外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审批。需要提醒的是,英语以外的外语公共课都在第一学期由外国语学院开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同学应及时与外国语学院研究生

8、工作办公室联系,了解上课安排。 除特别规定外,研究生不得免修公共政治理论课。 重要提示: 1 您一旦选择了课程,就应按课程的教学计划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按时参加课程考试。随意中途停修或无故缺考,该门课以零分登记,并注明旷考。确因选课不 当,经导师允许,可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退选申请。 2 研究生成绩单是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情况的真实记录,不能因为成绩不理想而随意从成绩单上删除选修课的成绩。请您认真对待每门课程的学习。 3 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该课程成绩以零分登记,注明违纪或作弊,不许正常补考。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 “凡因考试作弊而受到处分的不得授予学位。 ”我校已有多宗研究

9、生因为考试作弊而不能获学位的先例,请您认真遵守考试纪律,以保证学业的顺利完成。 4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生培养 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从 2010年起实施夏季学期及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计划,主要包括 “研究生前沿学术讲座与拓展训练课程 ”、“研究生学术论坛 ”、 “研究生暑期学校 ”、 “优秀大学生夏令营 ”、 “推免生暑期科研训练资助计划 ”、 “研究生暑期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等类型。各活动报名时间一般集中在每年 6月份,实施时间集中在 7-8月份。每位研究生均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报名参与相关活动。 7 关于学位 (一)课程学习与发

10、表论文 要求 研究生应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其中每门必修课的成绩须达 70分以上(含 70分),选修课达 60分以上(含 60分),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前必须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不少于 1篇学术论文。详细规定参见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各学科学位评议组可根据学科的特点,对本学科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提出不低于本规定标准的具体要求。同学们进校后,应尽快了解本学科发表论文的要求。未能达到要求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不能提交学位评议组审议。 凡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外 单位在职人员,其在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篇数须符合我校所在学

11、科申请学位所要求的最低论文篇数,对于实验在我校完成的所有科研成果,均应以我校为成果署名权单位。 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位前,是否要求发表学术论文及具体规定均由各学科评议组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从 2008级起,医科科研型硕士研究生(护理学除外)获得学位前必须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 1篇学术论文。 (二)学位论文要求 1.学术水平要求 ( 1)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论文应对学术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 意义和实践价值; 论文应体现作者基本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论文内容应反映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8 论文要符合科学研究的规范,作者应

12、对研究课题有自己的新见解或新成果,结论应符合逻辑。 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按照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或专业学位全国教学(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 2)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论文应对科学、技术、国民经济建设或社会其他方面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论文应体现作者掌握本研究领域的方法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等要求; 论文内容应充分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论文要符合科学研究的规范,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创造性的成果。 2 格式要求 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学位论文一般均应用中文撰写。论文撰写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

13、求执行。 论文中如引用他人的论点或数据资料以及非众所周知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必须要注明出处,引用合作者的观点或研究成果时,要加注说明,否则将被视为剽窃行为。凡引用他人文字资料连续超过 250个字 符而无注明出处者,可视为抄袭行为。 (三)学位申请 1. 申请学位程序 完成了培养方案 规定 的各项要求,且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学位,其过程为: 论文审查 填写答辩申请书 论文评阅 答辩 学科学位评议组审议 分委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颁发学位证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每年 6月 24日、 12月 28日举行会议,审核与通过授予各级学位的人员名单。 2. 申请学位年限 硕士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最

14、长年限不超过 5年,博士生从入学到获得博士学位最长年限不超过 7年(硕博连读生从获博士资格计 起)。 3缓授学位规定 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而未能符合有关申请人发表论文规定者,可以先行毕业,缓授学位,不列入当次学位评议组审查名单。缓授学位者,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硕士生从入学之日计起 5年,博士生从入学之日计起 79 年)重新向学位评议组提交补充材料和审议学位的申请,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处理。 重要提示: 1 申请人不得使用同一篇学位论文重复申请学位。 2 凡因考试作弊或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而受到处分的不得授予学位。 3 未通过论文评阅的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15、答辩。 4 未通过论文答辩的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按程序作出的决议,可在规定时间(硕士论文 1年,博士论文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 3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含论文评阅)。如果答辩委员会未做出 “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同意作者修改论文和重新组织答辩。申请人重新申请答辩的时间应同时满足硕士生从入学到获得学位最长年限不超过 5年,博士生从入学到获得学位最长年限不超过 7年的规定。 10 关于奖助项目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 习,全面发展,安心科研,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设立了多种研究生奖助项目 (含教育部和广东省的项目) 。 1.中山大

16、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 我校从 2007级研究生开始全面试行以研究生资助机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培养机制改革,设立 “ 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 ” 。 奖助对象: 非在职全日制攻读学术型和医学临床学科研究生。 申请时间 :奖助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第一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的申请由考生在入学复试时提交,下一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的申请在当年 6月中旬提交。 奖助额度 : 硕 士研究生: 当学年度学费和每月不低于 400元的生活津贴。 博士研究生 :当学年度学费和一年级每月不低于 600元,二至三年级每月不低于 800元的生活津贴。 其中直博生生活津贴标准为一年级每月不低于 600元,二至五年级每月不低于

17、 800元。硕博连读生自取得硕博连读资格开始,生活津贴标准为第二、三学年每月不低于 600元,第四、五学年每月不低于 800元。提前攻博生在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入学后第三学年度),生活津贴标准为第三学年每月不低于 600元,第四、五学年每月不低于 800元。 重要提示: 1. 获 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履行导师 “助研 ”工作或医学临床学科的住院医师工作职责,其中,博士生还须承担本科课程的教学助理工作。 2. 已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有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终止享受奖助金情形之一者,将立即停发奖助,并按学校规定补缴在学期间学费。 3. 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在确定资格后、提前攻博生在进入博士生阶段培养后,申请转为硕士生者,自申请之月起停发生活津贴。其中,因个人原因申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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