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0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 推广服务 谈判文件 采购人: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9 月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1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 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2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谈判邀请书 1.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 )拟进行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 推广服务 。特邀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按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 2. 本次招标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
2、式,拟选定一家中选单位作为 本项目 服务单位 。 3. 采购编号: TAHP-2017-ZB-635 4. 合格的供应商: 1.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
3、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备 注 : 1) 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2) 信用信息 查询截止时点:同 投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期 ,即查询供应商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在谈判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 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截止到谈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3 判截止期的信
4、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以网站截图打印稿的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如供应商为“信用 中 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 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 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将被拒绝。 5. 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为采购人的 中选单位 ,均应自行承担本次采购过程中 所发生的费用。 6. 采购内容: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完成时间: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 地点:上海, 2017 年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秋冬)博览
5、会 规模: 1 场综 合展示活动,面积 250-300 平米 7. 项目预算: 150 万元人民币 8. 谈判文件领取时 间: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00 11: 30,下午( 13: 30 16: 00); 9.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G 座盈坤世纪 7 层 702 室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 (1) 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领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0.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 /套
6、(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 不退。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 年 9 月 29 日 14: 00 时 (以谈判文件及谈判文件补充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盈坤世纪 G 座 7层 702 室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4 联系人: 魏凯 电话: 010-85093881 1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显峰 电话: 13641056903 传真: 68018529-8002 电子邮箱: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5 第二
7、部分 谈判须知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6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服务内容 提供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2 项目名称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3 服务 地 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项目预算金额 150 万元 5 采购人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6 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27 日 10:00 时前 7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正本 一 份,副本 一 份,电子版本 一 份。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电子版分别密封。 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29 日 14: 00 时前 9 谈判时间 2017 年 9 月 29 日 14: 00
8、时 10 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盈坤世纪 G座 7 层 702 室 11 谈判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120 日历天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魏凯 电话: 010-85093881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7 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显峰 电话: 13641056903 传真: 68018529-8002 电子邮箱: 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8 谈判须知 1 谈判费用 1.1 无论供应商是否中选,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次谈判所发生或涉及的所有费用。采购人 不对供应商因本次谈判所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2 语言与度量衡单
9、位 2.1 与本次谈判有关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或响应文件中涉及其他语言文字的材料由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2.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与本次谈判有关的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计价货币 3.1 本次谈判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4 谈判文件组成 4.1 本谈判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第 二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谈判文件除包括上款所述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
10、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3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中国丝绸整体宣传推广服务 9 担。 4.4 除文字版本外,如果采购人同时向供应商提供了谈判文件的全部或部分电子版本,当电子版本与文字版本不一致时,以文字版本为准。 4.5 供应商应认真研读谈判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内容,充分审阅 、了解本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规定以及供应商一旦成交后须承担的合同义务和责任;如果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能响应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责任及
11、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 谈判文件澄清 5.1 对于供应商在阅读谈判文件后提出的疑问,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中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并附电子版本)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来源)所有获得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对在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疑问将拒绝答复。 5.2 书面澄清文件将发给所有获得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由于澄 清而产生的对谈判文件的任何修改,将由采购人以谈判文件修改文件的方式发出。 6 谈判文件修改补充 6.1 如果采购人对谈判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并认为有必要给予供应商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能会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采购人将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文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 矛盾歧义解释 7.1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7.2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谈判文件及其澄清、 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