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长江三桥南桥头绿化景观工程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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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万州长江三桥南桥头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HDWZ-FW-1834 招 标 人: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人: 唐 波 证书编号: 2014216 审核人: 瞿银萍 证书编号: 2014214 二一八年四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万州长江三桥南桥头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DWZ-FW-18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万州长江三桥南桥头绿化景观工程 已 批准 建设, 招标人为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江南新区财政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万州长江三桥南桥头。 2.2 设计规模 : 总面积为 207918.32 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 51504.53 平方米 ,生态防护绿地 45802.47 平方米,城市生态绿地 74996.47 平方米,(其中生态防护绿地、城市生态绿地已向规划局申请调整成公园绿地),桥下绿地 13845.31 平方米,消落带 21769.54

3、平方米。建设适量地面停车场。景观预计工程费用约 1.1695 亿元。 2.3 招标 范围 : 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经审查机构或业主审查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以及各阶段评审会务费用。 2.4 设计周期: 招标人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20 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

4、;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配合与指导;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并具备下列( 1)、( 2)资质 之一: (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 6月 8日至 2018年 6月 12日 。 4.2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 4 - 在重庆市万州区公

5、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 http:/)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7月 2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 5.2投标和开标 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 709号闽天会展中心 3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6、 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万州江南新区 地 址: 万州区太白路 187 号财茂广场 C 栋 504 联系人: 向阳 联系人: 唐波 电 话: 023-58529076 电 话: 023-58655688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万州江南新区 联系人: 向阳 电 话: 023-5852907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万州区太白路 187 号财茂广场 C 栋 50

7、4 联系人: 唐波 电 话: 023-58655688 邮 箱: 1.1.4 项目名称 万州长江三桥南桥头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1.1.5 建设地点 万州长江三桥南桥头 1.1.6 设计规模 总面积为 207918.32 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 51504.53 平方米,生态防护绿地 45802.47 平方米,城市生态绿地 74996.47 平方米,(其中生态防护绿地、城市生态绿地已向规划局申请调整成公园绿地),桥下绿地 13845.31 平方米,消落带 21769.54 平方米。 建设适量地面停车场 。景观预计工程费用约 1.1695 亿元。 1.2.1 资金来源 江南新区财政性资金 1.2.

8、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经审查机构或业主审查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 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以及各阶段评审会务费用。 1.3.2 设计周期 招标人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20 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

9、配合与指导;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1.3.3 设计标准要求 设计文件必 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阶段深度要求,符合现行规范及验收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及营业执照 - 6 - ( 1)具备下列 、 资质之一: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甲级 资质 ;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项目设计负责人 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员工。(须提供职称证、养

10、老保险复印件) 3、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 园林专业负责人一名,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建筑专业负责人一名,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资格; 结构专业负责人一名,具备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资格;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一名,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资格。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注册证复印件;注册人员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非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复印件。) 4.其他要求 4.1 市外企业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按照 “渝建发 2017 19 号 ”文件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需

11、提供已纳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 ”的网上信息截屏图表(截图应反映企业基本情况、注册执业人员、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且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信息应与截图反映的内容一致,否则作否 决投标处理。截屏图表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截止日和投标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其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有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评标时须将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原件退还投标人。 - 7 - (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

12、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 3)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纪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 ( 4)被重庆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处罚的,不得参与投标,未被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处罚的,应提供未被重庆市(处罚行

13、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 诺(须提供承诺书)。 ( 5)被重庆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应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须提供相关资料)。 注: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4.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 1.10.3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各投标人自行在( http:/) 网上下载。 在招标期间,各投标人应

14、随时关注( http:/)网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等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不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澄清、招标补遗书、技术要求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 下载完 招标 文件 及相关设计资料 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 及相关资料 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 , 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以匿名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提供的邮箱或传真。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通知代理公司,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认可招标文件内

15、容。 2.2.2 投标文件递交时 递交时间: 2018 年 7 月 2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8 - 间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 2018 年 7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参加开标会代表 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明 及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金退回账户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 500 元,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各投标人自行在 ( http:/) 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

16、和事宜。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各投标人自行在 ( http:/) 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 共 三 部分组成,格式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 “ 投标文件格式 ” 。 3.1.1 构成投标文 件的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所有材料。 3.2 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 为完成 本次设计招标内容 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包括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 设计,且施工图经审查机构或业主审查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

17、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以及各阶段评审会务费用。 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2、投标人可先到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3、 本项目 设置最高限价费率,最高限价费率为经审核的投资概算中工程直接费为基数按 200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的 80%(复杂系数取 1.15、专业调整系数

18、取 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费率,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费率最多保留 2位小数。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由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到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重庆三峡银行账户,以北京时间 2018 年 7 月 1 日 17: 00 前到账为准,开 标时投标人持缴费依据备查。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人民币) 3、保证金收款账户 : - 9 - 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天城支行 账 号: 0217016430000038

19、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7.4 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 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资格审查部分一 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技术部分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装订要求 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

20、目录 。 ( 2)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 ( 3)资格审查资料 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 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 函部分装入 “ 投标 函部分 ” 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 投标人 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资料” 装入 “资格审查资料”袋 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 投标人 单位公章。 4、 技术部分装入 “ 技术部分 ” 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 投标人 单位公章。 5、 “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

21、”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应当拒绝接收 。 - 10 -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 “投标文件 ”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填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 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家坝天城大道 709 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 万州区

2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会: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 设有最高限价 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 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 1-3 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无 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人须知 第 8.1(1)款执行 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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