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政 策 问 答 烟台市人力 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 6 月 目 录 一、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概述 ( 1) 二、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 2) 三、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 6) 四、 关于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 ( 9) 五、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 ( 10) 1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概述 1.什么是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 答 :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是指 对专业 技 术 人 员进 行 补 充、更新、拓展相关 专业 知 识 和技 能,完善知 识结 构,提高 综 合素 质 ,增 强创 新能力的教育。 2.我省
2、继续 教育的 对 象是什么? 答 :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 业 、事 业 、民 办 非企 业单 位和社会 团 体中从事 专业 技 术 工作的 专业 技 术 人 员 。 3.继续 教育工作的原 则 是什么? 答: 继续 教育 应 当以 经济 社会 发 展和科技 进 步 为导 向,以能力建 设为 核心,突出 针对 性、 实 用性和前瞻性, 坚 持理 论联 系 实际 、按需施教、 讲 求 实 效、培养与使用相 结 合的原 则 。 4.继续 教育和学 历 教育的区 别 是什么? 答: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是 对专业 技 术 人 员进 行知 识 和技能的更新和 补 充,拓展和提高其 创 新、
3、创 造能力和 专业 技 术 水平,完善其知 识结 构,提高其整体素 质 的教育培 训 活 动 。 继续 教育是学 历 教育后人 们 成 长 、成才的 “加油站”。从某种意 义 上 说 ,学历 教育的 终 点,就是 继续 教育的起点。 5.对继续 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是如何 规 定的? 答: 继续 教育工 作 实 行 统 筹 规 划、分 级负责 、分 类 指 导 的管理体制。省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 厅负责对 全省 继续 教育工作 进 行 综合管理和 统 筹 协调 ,制定 继续 教育政策, 编 制 继续 教育 规 划并 组织实 施。 县级 以上地方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负责对 本地区 继续教育工
4、作 进 行 综 合管理和 组织实 施。行 业 主管部 门 在各自 职责 范 2 围 内依法做好本行 业继续 教育的 规 划、管理 和 实 施工作。 6.继续 教育主体的 权 利与 义务 有哪些? 答:用 人 单 位 应该 保障 专业 技 术 人 员 参加 继续 教育的 权 利。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经 用人 单 位同意,脱 产 或者半脱 产 参加 继续 教育活 动的,用人 单 位 应 当按照国家、省有关 规 定或者与 劳动 者的 约 定,支付工 资 、福利等待遇。用人 单 位安排 专业 技 术 人 员 在工作 时间 以外参加 继续 教育活 动 的,双方 应 当 约 定 费 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
5、。 专业 技 术 人 员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 继续 教育,不遵守有关学 习纪 律和管理制度,用人 单 位可 视 情 节给 予批 评 教育、不予 报销 或要求退 还 学 习费 用。 专业 技 术 人 员对 侵害其接受 继续 教育 权 利而 发 生争 议 的 ,可按 劳动 人事争 议 仲裁有关 规 定 处 理。 7.各 级 各部 门 的主要 职责 是什么 ? 答:各 级 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对 本地区 继续 教育工作 进 行综 合管理、 统 筹 规 划, 审 批 备 案培 训项 目,按有关要求开展年度公需科目学 习 。各行 业 主管 部 门对 本行 业继续 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 监 督管理,
6、做好有关培 训项 目的 规 划和学 时 登 记 的 审 核工作。用人 单 位作 为 具体 实 施 单 位,要建立 继续 教育登 记 管理制度, 对专业 技 术 人 员 参加 继续 教育的种 类 、内容、 时间 和考 试 考核 结 果等情况 进 行核 实 和 记录 。各 级 人事代理机构, 负责 承 办 本 级 委托人事代理的 继续 教育的培 训组织 、考核、登 记 等有关事宜 。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8.继续 教育内容包括哪些 ? 答: 继续 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 专业 科目。 3 公需科目学 习 包括本地区、本部 门 、本行 业专业 技 术 人 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 规 、理
7、 论 政策 、 职业 道德、技 术 信息及其他有利于提升 综 合素 质 的基本知 识 。由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 、相关行 业 主管部 门组织实 施。 专业 科目培 训 主要包括 专业 技 术 人 员 从事 专业 工作 应 当掌握的新理 论 、新知 识 、新技 术 、新方法等 专业 知 识 。由各行 业 主管部 门组织 , 继续 教育机构和用人 单 位具体 实 施。 9.对专业 技 术 人 员 参加 继续 教育的 时间 如何 规 定的? 答: 专业 技 术 人 员 参加 继续 教育的 时间 ,每年累 计 不少于 90学 时 ,其中, 专业 科目一般不少于 总 学 时 的三分之二。 10.专
8、业 技 术 人 员 参加 专业 科目培 训 的方式有哪些? 答:(一)培 训进 修 类 ,由人力 资 源 社会保障部 门 、行 业 主管部 门举办 、批准,或 经 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备 案,包括各 类脱 产 、半脱 产继续 教育培 训 、 进 修、研修、 专题讲 座、学 术 交流、出国学 习 、 远 程教育及其他相关 继续 教育 实 践活 动 。 (二) 自学 类 :包括 专业 技 术 人 员 个人自学、 单 位 统 一安排自学、自学考 试 、在 职 学 历 教育,由用人 单 位建立学 习 档案并确定具体学 时 。未建立学 习 档案的,不予登 记 学 时 。 (三) 科研成果、 论 文
9、著作等可折算学 时 。成果 类 ,包括科研成果 奖 励、 专 利或用人 单 位 认 可的其他重要成果等。 论 文著作类 包括公开 发 表的学 术 、技 术论 文、学 术 会 议 交流 论 文、出版著作、 译 著等。 4 11.如何 计 算 继续 教育学 时 ? 答:在省里 统 一出台具体的学 时 管理 办 法之前, 暂 按照以下办 法 计 算并登 记 : 培 训进 修 类 学 习 按 实际 学 时 登 记 ,每人每天不超 过 8 学 时 。自学 类 主要 针对 有 计 划、有考核的自学活 动 ,由用人 单 位 对 自学类 学 时进 行 认 定,每年累 计 不超 过 40 学 时 。折算 类 包
10、括成果、 论文著作 类 和服 务 基 层 活 动 ,每年累 计 不超 过 30 学 时 ,其中,成果和 论 文著作根据 获奖 、 发 表的 等 级 来登 记 ,国家 级 每 项 /篇 /本 计15 学 时 ,省 级 每 项 /篇 /本 计 10 学 时 、市 级 每 项 /篇 /本 计 5 学 时 ;服 务 基 层 活 动 以 实际 参加的内容 为 准 进 行登 记 ,每次 计 10 学 时 。 职 称外 语 和 计 算机 应 用能力考 试 成 绩 也可登 记继续 教育学时 ,具体按照关于 职 称外 语 和 计 算机 应 用能力考 试 成 绩 登 记继续 教育学 时 有关 问题 的通知( 鲁
11、人社字 2016 269 号 ) 规 定办 理。 12.开展 继续 教育活 动 , 对 收 费问题 有何 规 定? 答: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 和有关行 业 主管部 门 直接 举办继续 教育活 动 的, 应 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 费 用。 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 和有关行 业 主管部 门 委托 继续 教育机构 举办继续 教育活 动 的, 应 当依法通 过 招 标 等方式 选择 ,并与继续 教育机构 签订 政府采 购 合同,明确双方 权 利 义务 。 开展 继续 教育活 动 确需收取相关 费 用的, 应 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规 定 报 价格、 财 政行政主管部 门 核准或者 备 案。
12、5 13.关于 继续 教育工作 经费 有何 规 定? 答:各 级 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 和各部 门 ( 单 位)要将 继续教育工作 经费 列入部 门预 算,企事 业单 位要依法履行开展 职 工教育培 训 和足 额 提取教育培 训经费 的 责 任。 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 术 部、 财 政部关于加 强专业 技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工作的意 见 (国人部 发 2007 96 号) 等文件要求,一般企 业 按照 职 工工 资总额 的 1.5%足 额 提取 职 工教育 经费 ,从 业 人 员 技 术 素 质 要求高、培 训 任 务 重、 经济 效益好的企 业可按 2.5%提取。事 业单 位可参照
13、企 业执 行。 条例 规 定, 继续 教育 经费实 行 专 款 专 用,不得截留、侵占、挪用。 14.对 不按 规 定提取和使用 职 工教育 经费 并拒不改正的 单位,如何 处 理? 答:关于加 强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工作的意 见 (国人部 发 2007 96 号)等文件 规 定, 对 不按 规 定提取和使用 职 工教育 经费 并拒不改正的企 业 ,由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 会同有关部门 依法收取、管理企 业应 当承担的 职 工教育 经费 ,按 照 “收支两条 线 ”的 规 定, 统 筹用于本地区的 继续 教育。 事 业单 位可参照企业 相关 规 定。 15.继续 教育工作与相关
14、用人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答: 专业 技 术 人 员 参加 继续 教育情况是聘任 专业 技 术职务 或者申 报评 定上一 级资 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 规规 定 专业 技 术人 员 参加 继续 教育作 为职业资 格登 记 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 6 其 规 定。 用人 单 位要建立健全本 单 位 继续 教育与使用、晋升相 衔 接的激励机制,把 专业 技 术 人 员 参加 继续 教育情况作 为专业 技 术 人 员考核 评 价、 岗 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16.专业 技 术 人才知 识 更新工程的目 标 任 务 是什么? 答:“工程”以培养高 层 次、急需 紧 缺和
15、骨干 专业 技 术 人才为 重点, 围绕 我省 经济结 构 调 整、 发 展方式 转变 和自主 创 新能力的提升,在装 备 制造、 节 能与新能源、 新材料、新医 药 、新一代信息技 术 、海洋、 现 代 农业 、生 态环 保、城市 规 划建 设 管理等 10个 经济 重点 领 域,在教育、宣 传 文化、 卫 生、体育、律 师 公 证 及法律服 务 、社会工作等 6 个社会 发 展重点 领 域,以及在 现 代物流、研 发 、旅游、养老、医 疗 、金融 财 会、知 识产权 、食品安全、商务 服 务 及人力 资 源管理等 11 个 现 代服 务业领 域,开展大 规 模的知识 更新 继续 教育。通
16、过 知 识 更新促科技 创 新和成果 转 化, 发 挥 “工程”引 领 示范作用,提升我省重点 发 展 领 域人才 优势 。 17.专业 技 术 人才知 识 更新工程与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是什么关系? 答: 专业 技 术 人才知 识 更新工程 是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的重点工程,是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的重要 组 成部分。二者不能混淆。 18.“工程”包含哪些重点 项 目? 答 :知 识 更新工程包括:高 级 研修 项 目、急需 紧 缺人才培养 7 培 训项 目、 岗 位培 训项 目和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基地建 设 四个重点 项 目。 19.什么是高
17、 级 研修 项 目? 答:高 级 研修 项 目以培养高 层 次人才 为 重点,具有高水平、小 规 模、重特色的特点,分 为 国家 级 高 级 研修 项 目和省 级 高 级 研修 项 目。 每年,国家和省人社部 门围绕 重点 领 域 筛选 一批国家 级 和省级 高 级 研修 项 目, 组织专 家 对选题进 行 评审论证 , 审 批下达高 级研修 项 目 计 划。 20.高 级 研修 项 目 经费 有何 规 定? 答:国家高 级 研修 项 目由中央 财 政全 额资 助,每期 19 万元。省高 级 研修目由省 财 政 资 助,每个 拨 付 经费 10 万元,不足部分由申 报单 位或承 办单 位自筹,
18、 结 余 经费 退回 拨 付 单 位。 具体 经费 使用 办 法,按照关于印 发 山 东 省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高 级 研修 项 目) 经费 管理 办 法( 试 行)的通知( 鲁 人社 发 2015 36 号 )要求 办 理。 21.什么是急需 紧 缺人才 培养培 训项 目? 答:急需 紧 缺人才培养培 训项 目是依托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基地和有关培 训 机构,在 10 个 经济 重点 领 域、 6 个社会 发 展重点 领 域和 11 个 现 代服 务业领 域,以更新 专业 知 识 、掌握先 进 技 术 、提升 创 新能力和提高 专业 技 术 水平 为 主要内容的培养
19、培 训项 目。可采取集中面授、前沿理 论 研 讨 、案例教学和模 拟 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培 训 。 8 22.什么是 岗 位培 训项 目? 答: 岗 位培 训项 目主要 针对 高中 级 骨干 专业 技 术 人才 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以理念更新、知 识 拓展、技 术 适 应 , 创 新 创业 能力提升和 职业 道德养成等 为 主要内容的培 训项 目,可采取 岗 位 轮训 、学 习 交流、体 验 模 拟 、 实 地考察、在 线 学 习 等方式开展。 23.什么是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基地建 设项 目? 答: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基地建 设项 目是指依托在 专业 技术 人 员继续
20、 教育方面具有 实 践基 础 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 位、 专业 培 训 机构等施教机构中,建 设 一批国家 级 和省 级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示范基地。充分 发挥 示范引 领 作用,推 动 培训项 目、 专 家 师资 、教材 资 源、数据 库 开 发 、施教机构和研究 课题 等建 设 ,打造在 线 学 习 平台,推 进专业 技 术 人才交流。 24.如何申 报 山 东 省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基地? 答:省直主管部 门 、各市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部 门 按照关于印 发 山 东 省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基地管理 办 法的通知( 鲁 人社 发 2016 38 号 ) 规 定的申 报 条件和要求,推荐具 备 条件的施教机构 报 省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 厅 。省 厅组织专 家 对 申 报 材料 进 行审 核、 论证 、考察和 评审 , 对 通 过评审 的施教机构予以 认 定,并颁发 “山 东 省 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示范基地 ”匾牌。 25.如何申 报 国家 级专业 技 术 人 员继续 教育基地? 答:省人力 资 源社会保障 厅 将 对 省 级继续 教育基地工作开展情况 进 行 监 督 检查 , 对 重点 项 目的后 续 成果 进 行追踪。根据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