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时 间:二一八年一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另册) . 4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41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 5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8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 件和相关资料并按
2、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要求完成相关要求工作。请注意: 1贵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8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在 2018年 月 日 时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候工 联系电话: 020-229056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袁工 联系电话: 020-22905641、 1
3、5989106696 2018 年 月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为选择性条款,以 表示 选用,以 表示不选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号 联系人:候工 电话: 020-2290567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59号西塔 7C 联系人:陈工、袁工 电话: 020-22905641、 15989106696 传真: 020-87575800-804 1.1.4 项目名称
4、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中山大学南校区校园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备注: 招标 人有权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 减少工作内容 。 承包人资质承包范围不能涵盖或不具备相应能力的部分专业工程,可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但该专业实施单位需获得发包人批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02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 计划 开始工作日期 : 2018 年 3 月 15 日 计划 竣工 日期: 2019 年 7 月
5、30 日 1.3.3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的要求 。 ( 2)施工质量标准: (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 GB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 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2-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1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40100/T114-2007)及相应
6、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 3)施工质量目标: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项目所涉及的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必须取得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4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 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踏勘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 体地点另
7、行通知。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 ,将投标疑问发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招标项目答疑”专区,密码 123456。 1.10.2 招标人澄清的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 工作 不允许 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 范围和幅度: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有效性审查标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答疑
8、纪要、澄清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 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4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 14032.99 万元(其中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97
9、万元 , 勘察费综合单价限价 150 元 /米;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5 币 324.87万元;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3628.15万元)。 投标价超过任一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 无效标 。 3.2.5 投标报价的要求 报价要求: ( 1)勘察费:报价不得高于 79.97 万元,单价限价 150 元 /米,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 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 2)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324.87 万元,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 3)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13628.15 万元,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
10、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本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根据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经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后,按投标下浮率、合同约定的方法,得出合同价格清单,以此合同价格清单作为进度款支付和结算的依据;建 安 工程费结算原则以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图审查备案完成后,原则上不允许中标人提出设计变更。因中标人原因(包括错、漏、碰等设计失误)产生的设计变更 ,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图即使通过审查备案,但如未达到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等及招标人需求任务书规定标准和深度,招标人要求完善的,属于设计失误(由招标人牵头认定是否设计
11、失误),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若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需按新发布的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实施,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 金额: 人民币 80万元 缴纳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前(含开标开始时间) 缴纳方式:从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 广州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及账号: 信息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布为准。 联系电话: 020-28866000 具体要求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栏“ 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
12、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设计部分: 商务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 ,电子文件 壹 套;一起包封为一包。 技术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 ,电子文件 壹 套;一起包封为一包。 保密信封:正本 壹 份。独立包封。 2、 施工部分: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 ,电子文件 壹 套;一起包封为一包。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四包。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 点另行通知 4.2.3 是否退还 否 6 投标文件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开始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
1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6.1.1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审组分设计组、施工组 (资格审查由该组评委评审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 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总价的 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
14、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9.2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 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9.3 项目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
15、理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确保达到广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2、环境管理目 标:严格执行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标准、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 2008 937 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建质 2014 754 号 ) 、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 2016 1085
16、号)、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 2017815号)。 3、质量目标:按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具体按合同约定; 4、费用目标:确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工程概算金额,具体按合同约定; 5、进度目标:确保项目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具体按合同约定。 9.4 本项目的监理、施工图审查、第三方检测工作、项目前期咨询、造价咨询工作不列入本次招标 范围。 7 9.5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9.6 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勘察、包设计,包 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
17、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燃气、包通讯、包移交、包结算、 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 、 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 合同价款 根据招标文件 和本 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 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
18、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1.4.1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
19、文件规定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9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
20、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 策负责。 1.10 招标答疑 1.10.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投标最高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10.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