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山东路(新津河 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 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采购人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二 O 一七年 十 月目录 1.投标申请人须知 . 1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 3 格式一: . 5 格式二: . 6 格式三: . 8 格式四: . 10 格式五: . 11 1 1.投标申请人须知 1.1 本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 号)、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 201421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资格预审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
2、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采购人: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3 项目名称 : 中山东 路(新津河 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 PPP 项目 项目相关情况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 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密封完好。 1.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 七 份(一份正本, 六 份副本,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
3、本为准。若未标明正、副本的,以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所在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正本)。 1.4.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 采购人 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所有需加盖公章的地方,只需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公章(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外);所有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各方的
4、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除联合体协议、联 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外),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代表可为同一人。 1.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5.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 1.5.3 采购人 或 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由 采购人 依法 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 采购人 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 标形式,应通知联合
5、体牵头方)。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形式,可为联合体牵头方)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 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示。公示期间,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 采购 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 采购人 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 采购人 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3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 总则 2.1.1 资格审查坚持 “ 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
6、” 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 资格审查 委员会 将按照 投标 申请人提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审查其是否符合 资格预审 公告载明的投标人 合格 条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 ,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 投标 申请人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 面形式,并 且 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
7、投标人的现象。 2.1.4 资格预审文件 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5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 资格预审 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6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采购 监督管理机构、或 采购人 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上报 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7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
8、 采购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8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 2.2 评审工作机构 2.2.1 采购人 应按相关规定 依法 组成 资格审查委员会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 由 7 人 组成 , 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 、广东 省 、 项目所在地 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 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 资格审查委员会 。 2.2.2 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编制 资格 审查报告。 4 2.2.3 由 采购人 确认 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
9、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 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根据资格预审文件 的格式五资格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投标申请人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3 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4 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 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 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
10、.5 正式投标人确定后, 采购人 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 采购人 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 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 15 个工作 日, 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3 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 采购人 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
11、,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 日。 5 格式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 采购人 及 采购 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中山东路(新津河 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 PPP 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 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和承诺 :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 采购人 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具备资格预审公告中 投标申请人资格 所要求的融资能力,按项目的要求实施融资工作。 四 、本公司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商业
12、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无重大债务纠纷、无欠税、无逃废债务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五 、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 施工 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保证满足资格预审公告中 投标申请人资格 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 项目所在地 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
13、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企业公章 )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并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公章和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 即可。 6 格式二: 联合体协议 (格式) 牵头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鉴于上述各成员公司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由 作为牵头公司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其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牵
14、头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 采购人 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公司收寄。 3、牵头公司做出的同 (项目名称 )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各方对牵头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 均同意授权联合体牵头方的 (姓名、职务) 作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 5、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 (需列述 ) 联合体在本项目的职责分工如下: 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 作为
15、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 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 6、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 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联7 合体未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项目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 采购人 与中标人双方履行采购合同结束之日。 牵头公司名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成员公司名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成员公司名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8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先生 /女士,现任我单位 ( 职务 )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 委托 。 3.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联合体各方 应分别 提供。 (为避免不通过资格审查,请务必提供本附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 )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