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一支路路口整治(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CQLYYZ-2017-021 招标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 盖章) 招标 代理机构: 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人: 刘兴梅 资格(章) NO:2014343 审核人: 卓泓佑 资格(章) NO:201100534 二一七年 十 二 月 1 目 录 第 一章 招标公告 . 2 一、招标条件 . 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 三、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 2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2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 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3 七、联系方式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 总则 . 21 2. 招标文件 . 23 3. 投标文件 . 24 4. 投标 . 26 5. 开标 . 26 6. 评标 . 27 7. 合同授予 . 27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8 9. 纪律和监督 . 2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 . 31 1. 评标方法 . 35 2. 评审标准 . 35 3. 评标程序 . 35 附件 A:废标情况一览表 . 3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39 第五章 图纸 . 72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 7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74 第八
3、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5 一、投标函部分 . 77 二、商务部分 . 85 三、 技术部分 . 89 四、资格审查资料 . 98 2 第一章 招 标公告 中一支路路口整治(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一支路路口整治 已由 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中发改【 2017】 23 号文 批 准 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工程名称: 中一支路路口整治(第二次) ; (二) 工程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中一支路 ; (三) 工程规模及建
4、设内容: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150万元。包括 该支路的路面改造铺设和相关附属工程, 以及临街建筑立面等 ; (四)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 (五)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一)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在 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二)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 201622 号文的要求。 (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 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2月 7 日 起, 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及其他招标资料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关于本招标项 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三)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份(含图纸等电子资料)
6、,售后不退。投标人 3 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年 3 月 6日 10 时 00分 。 (二) 投标和开标地点: 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 2楼) (三)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 http:/ ( http:/)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渝中区七星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7、熊老师 电 话: 023-6384720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 27号 16栋 605 联系人: 陈 老师 电 话: 18580710191 2018年 2月 6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七星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渝中区七星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 023-6384720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 27号 16栋 605 联系人: 陈 老师 电 话: 18580
8、710191 1.1.4 项目名称 中一支路路口整治(第二次) 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中一支路 1.1.6 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150 万元。包括该支路的路面改造铺设和相关附属工程, 以及临 街建筑立面等。 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 同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外地施工企业需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业绩要求 2014年 1月 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 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万元及以上的相同或类似的已完且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外立面综合整治业绩。 注:须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及
10、 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并应附 业主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如 经查询上述资料或工程业绩系伪造,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无条件终止施工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追究其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 3.财务要求 : 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显示 2016年度为不亏损。 注: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誉要求 (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记录; ( 3)
11、最近三年没有围标、串标、无故弃 标的不良记录; ( 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 5)无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的名单; ( 6)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7)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注:( 1)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自拟 ),受到行政处罚的还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最近三年指 2015年 1月 1日至今。 ( 2)执行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号)和关于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12、 2016 141号),由投标人(含分支机构)自行承诺近两年来( 2016年 1月 1日至今)未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失信惩戒,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开标前一天的信用报告作为附件。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信用中国”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注: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 注册建造师 执 业 资格证书 、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17年 6月至 2017年 11月由社保局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13、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承诺书 (格式自拟)。 6、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类专业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视为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17年 6月至 2017年 11月由社保局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无在建工程任职承诺书 (格式自拟)。 7、其他要求 ( 1)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1人,材料员不少于 1人,安全员不少于 1人,质检员不少于 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
14、不少于 1人,资料员不少于 1人, 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均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且不能相互兼任,提供无在建工程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将被视为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主要管理人员。 注: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附有效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造价人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 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 6月至 2017年 11月由社保局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按渝建发【 2016】 22 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
15、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 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或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和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特别提醒: 1、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
16、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 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或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并报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2、只有 全部满足以上条件才视为合格,否则资格后审为不合格。 备注: 投标人须一次性提供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的完整齐全的原件备
17、查(除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外,其他人员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补充提交的原件,若经审查复印 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口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口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口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口 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口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
18、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 应于 2018年 2月 11日 17:00 时前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应项目招标公告提问处”匿名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逾期招标人不再受理,同时视为投标报价已包含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作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有不一致或不明确的,而投标人未提出质疑的,结算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在 2018 年 2 月 12 日 17:00 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
19、源交易网 ( http:/)“答疑补遗公告区”,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发布的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 2018年 3月 6日 09时 00分至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18年 3月 6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3.1 投标 文件 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组成,格式须使用招标文
20、件第八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报价范围: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 依据。 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
21、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5-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则( 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 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CQAZDE-2008)、重庆市仿古
22、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 CQFGYL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费用定额 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CQPSDE-2008)、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 (第八号 )的通知 (渝建发 201574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201635号等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文
23、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4.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4.1.1 招标人给 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或报价为零,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结算时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渝建发【 2014】 25 号文件、渝建发 201635 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
24、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按实计算,中标 后结算时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 工费)不作调整包干使用。 4.1.2 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暂估金额计入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 4.2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4.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招标人给出的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经验,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技术措施清单中要求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除外)。如果漏项或不报价或报价为零,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4.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如果有),投标人必须按 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 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CQJJGZ-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等规定的计量规则、工程量清单说明以及招标人、监理人审核的合格工程量按实计量。 4.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 果有),中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