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原区 2018 年支路背街精细化管理整治 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 编号 :中原招标采购( 2018) 030 号 招 标 人: 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 招标代理机构: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三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1招标条件 .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投标报名 .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5 8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2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 第四章
2、规划、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 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7 第六章 规划、设计依据与规范 . 3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9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 . 41 三、投标保证金 . 43 四、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 44 五、服务承诺 . 45 六、资格审查资料 . 46 七 、项目管理机构 . 48 八、其他材料 . 51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原区 2018 年支路背街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中原区 2018 年支路背街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已由
3、 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核准,招标编号 :中原招标采购( 2018) 030号 ,招标人为 郑州市 中原区 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 中原区 2018年支路背街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 2.2、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 2018) 030号; 2.3、 项目概况:为提升中原区道路设施水平,于 2018年对中原 辖 区内 7条道路进行整治提升;总投资 约 1197万 元; 2.4、招标范围: 2018 年 中原区 支路背街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工程设计 ; 2.5、 建设地点: 郑州市中
4、原区 ; 2.6、设计 服务期限 : 1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 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有效的
5、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 ” 3.3、 2014-2016年度 良好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提供审计报告 , 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 起计算); 3.4、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技术力量、机构、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6、投标人企业应具有 2015年 1月 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道路工程设计经验(提供合同、
6、中标通知书原件) 。 3.7、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授权代理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9、授权代
7、理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10、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8年 3月 30 日起至 2018年 4月 9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至 12: 00;下午 14: 30至 17: 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号楼 A座 12B层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 。 4.2 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
8、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 ( 2)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3) 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5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 (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 7) 企业营业资质证 ( 8)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
9、合同、社保 (9)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道路工程设计经验(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 (10)信用查询 (1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一套 (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按顺序装订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获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 ; 5.2获取地点: 同报名地点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 4月 23 日 下午 14: 00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
10、国际 1 号楼 A座 12B层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郑州市 中原区 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1-86235753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 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371-55001513 地 址: 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
11、际 1号楼 A座 12B层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 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371-8623575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 女士 电 话: 0371-55001513 1.1.4 项目名称 中原区2018年支路背街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 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2018年 中原区 支路背街
12、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工程设计 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等,承 担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现场服务等 1.3.2 设计 服务 周期 15日历天 1.3.3 质量 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技术力量、机构、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审计报告: 2014-2016 年度 良好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提供审计报告 , 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业绩要求: 投标人企业应具有 2015 年 1月 1
13、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道路工程设计经验(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 设计负责人 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 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14、重大违法记 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 ” 3.7、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
15、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无效标条件 1、串通投标人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9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在同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报价,又未注明其中哪个有效的; 5、不按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
16、件不按 规定加盖印章的; 7、投标文件密封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8、未按要求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中原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未响应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种评审标准的; 1.9.1 踏勘 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 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除
17、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 澄清、修改、补充、补遗 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 等内容 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0 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
18、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仟 元(¥ 6000.00元); 转款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2、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7622 0078 8018 0000 0260 账号:浦发银行郑州东风支行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为确保按时到账,请适当提前转款。(未及时到 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保证金收据领取方式: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是投标文件要素之一,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在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投标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账凭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网银转账的应在电子转账凭证上
19、加盖公章)到我公司财务部换领保证金收据。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6、退保证金时间:发放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 5日内退还。 7、退保证金手续: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退款申请、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8、财务联系方式: 0371-63325617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3.6 是否允许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7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 ,电子版U盘一份(包括投标文件正本里的所 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