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保险 实操,人力资源部,什么是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认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交通意外的工伤认定
2、,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一、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三、交通事故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
3、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认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 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认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要求申报工伤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和无法认定的情形)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5、。,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的对比分析,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
6、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 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 革命伤
7、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条例-不认定为工伤情形,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情形)、第十五条(视同工伤情形)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参考诊断建议治疗或休养时间)。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劳动能力界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
8、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伤残待遇(七至十级),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给付),致残等级 领取标准 7级 本人12个月工资 8级 本人10个月工资 9级 本人8个月工资 10级 本人6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终止或自愿终止(企业负担),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9、市人民政府规定。,申报时间,单位:30日内职工 :一年内,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企业负担)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企业负担),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伤害 需注意的问题,1、及时治疗2、情况掌握3、资料收集4、及时报告5、过程控制6、综合评定7、异常处理,报与不报?,视伤情核金额看员工对政策估风险,以人为本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工伤假的核定,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2、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工伤假期时,应当以所在
10、地医院核定的假期为准;用人单位及员工对医院核定的工伤假期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核定。4、员工核定的工伤假期结束后,员工应当及时回公司上班,如因伤势影响其从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但其原薪资不变,上班期间如仍需要门诊治疗的,医院和所在部门应当予以适当照顾,保证其在上班期间不影响治疗。5、工伤员工超过核定的工伤假期不回公司上班的,应当申请事假,不申请事假者,以旷工论处。,工伤保险与商业险的关系,劳务用工入职真空期实习生,夜班打瞌睡恰遇安全事故是否算工伤?,李某是某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莲公司)造纸一车间的造纸工,于2006年10月20日0时至8时上夜班。凌晨5时45分左右,纸辊架上原有的半成品纸辊突然坍塌,砸向正坐在车间内门边休息打瞌睡的李某,李躲闪不及,造成右脚踝骨骨折的事故。公司向金湖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操作不当负伤,机修厂车工郑同,因赶生产任务,于1996年11月7日9时在操作普通车床时,在未关电源,机器仍处旋转工作的情况下,急于测量工件尺寸,左手被工件卷入,造成左手骨裂,郑同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单位认为此事是因郑同违反操作规程,负事故主要责任,属蓄意违章,不予认定工伤。郑同又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处提出享受工伤待遇申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