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8 项目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1.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财政部门制订的符合当地 实际 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 各地按照省级分配下达的资金额度,将切块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的清单(分年度); 3.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财政部门制订的项目申报文件; 4.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财政部门制订的项目入库及本年享受补助项目的遴选相关资料(文件、评审资料、项目申报材料等); 5.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财政部门编 制的 2015、 2016、2017 年 度实施方案; 6.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涉及建设项目的,需 提供对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验收文件; 7.
2、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提供 20152017 年省下达的安全生产、 “一打三整治 ”等考核 结果 及完成情况报告; 8.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供 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的帐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配套资金的 (当地财政及实施单位自筹) ,提供配套资金使用的账页复印件; 9.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对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两方面2 进行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如:项目实施中期检查、项目专项资金检查等方面的资料); 10.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对 2015 2017 年项目完成的总结报告; 11. 20152017 年 省局 下达任务中,各地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已验收项目、未完成项目、未启动项目明细清单; 12. 各地海洋与渔业部门提供补贴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资料; 13. 其他与项目绩效评价 相关的资料(如:先进的管理经验)。 注:如已将 2016 年度涉及的上述文件资料提供给中介机构(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则无需重复提供 2016 年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