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3: 广州市海珠区小餐饮经营许可 变更 办事指南 (适用“申请人承诺制”)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 17 号 ) (四)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 2015228 号) (五)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办食餐 201636 号文) (六)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于小餐饮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食药监食营 201778 号) 二、办理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三、办理对象 广州市海珠区行政区域内的小 餐饮。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50 以下(含 50 ),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 ,申请经营 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等按规定需要设置专间经营项目 的小餐饮除外。 四、办理条件 食品 经营 许可证有效期内,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小餐饮经营 者应当在变化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申请 变更 经营许可 。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 小餐饮经营者 应当在变化后 10 个工作日
3、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所需材料 (一)食品 经营 许可变更申请书 1 份 。 (二)食品 经营 许可证正本、副本 。 (三) 企业申请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申请人声明经营 条件 未 发生变化的 材料 1 份。 ( 四 )申请人承诺书、小餐饮经营条件自查清单、“申请人承诺制”责任自查清单各一份。 (五)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 经营 许可 变更 申 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1 份(有格式版本)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 六 )与变更食品 经营 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其中经营 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 经营 许可 ,
4、按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在材料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2 由本人签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六、办理流程 小餐饮申请条件未发生变化、并已提交经营 条件 未 发生变化的 声明材料的,可不 进行现场核查。经营 条件发生变化的 ,需进行现场核查。 (一)申请 企业性质小餐饮 到 广州市 海珠区 政务服务中心 提交申请 , 个体工商户性质小餐饮 在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监管所政务服务窗口提交“一次办”信息卡。 (二)受理 工作人员 对申请 材料 进行 审查, 材
5、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 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 审 批 审批部门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 、合法性、一致性 ,符合条件的,当场或当天发放许可证。 (四) 现场核查 对于需要现场核查的登记事项,小餐饮后续监管部门应当在发放许可证后三个月内组织完成现场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许可审批部门。经现场核查或经投诉举报核实,申请人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存在主观故意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原许可审批部门撤销行政许可,申请人承担由于自主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事先承诺的相应处罚。现场核查的材料应当
6、归并到许可申请资料中,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存档。 办 理流程图申 请 受 理 审 批 ” 发 证 现场核查 核查结果 反馈许可部门 3 七、办理时限 当场或当天办结 八、办理地址 (一)申请窗口地址: 1.广州市石榴岗路 480 号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企业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66662356 2.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所对外办公窗口(个体工商户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7、下午 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管理科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 路南珠南街 1 号 4 楼;电话: 34368604、 34127934、 84139770。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窗口 序号 属地 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1 赤岗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艺景路 234 号振华商务中心301 84022976 2 新港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 305 号 2 楼 84047426 3 昌岗 食药监所 海珠区江燕路南珠南街 1 号 5 楼 508 室 89205747 4 滨江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 2-
8、3 号(中海名都花园北门对面,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 89574912 34076527 5 素社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南园大街 10 号之四 34037475 84173183 6 江南中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南园大街 10 号之四一楼 84410537 7 海幢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 2-3 号(中海名都花园北门对面,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 34095396 34127950 8 南华西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 263 号二楼 34374013 9 龙凤 食药监所 南华中路 263 号二楼 34370737 10 沙园 食药监所 海珠区昌岗中 路 35-
9、45号 2楼 34473210 89634139 11 南石头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横路 8号金箭创意园 2号楼 3 楼 84266899 12 凤阳 食药监所 海珠区燕子岗横路 8号金箭创意园 2号楼 2楼 202室 89625007 13 瑞宝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永翠路翠和街 9号和安大厦 2楼 34368277 14 江海 食药监所 海珠区石榴岗路 71、 73、 75号二楼 84173445 15 南洲 食药监所 海珠区南洲路罗马家园东盛街 18 号 301 34447093 16 琶洲 食药 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黄埔村东侧五号自 编之一(盈欣人才公寓)五楼 8401
10、0619 17 华洲 食药监所 海珠区华洲路 80、 82号高辉工业区 9栋 2楼 89889186 89887660 18 官洲 食药监所 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北山大街 29 号二楼 (官洲街办事处斜对面) 34483749 4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涉及收费 十、附件 (一) 食品经营许可 变更 申请书 5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经营 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6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 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 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
11、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合伙企业 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 个体工商户业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 中打 。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
12、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8. 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 9. 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 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10 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附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 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许可证编号 经营场所 市 县 (区) 乡(镇 /街道) 村
13、门牌号码 项 目 原许可事项 申请变更为 经营者 名 称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市 县 (区) 乡(镇 /街道) 村 门牌号码 市 县 (区 ) 乡(镇 /街道) 村 门牌号码 主体业态 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场超市 便利店 食杂店 食品贸易商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 网络食品销售 药店 兼营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 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场超市 便利店 食杂店 食品贸易商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 网络食品销售商 药店兼营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 餐饮服务经营者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中央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小餐饮 饮品店 糕点店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 餐饮管理企业 餐饮服务经营者 大型
14、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中央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小餐饮 饮 品店 糕点店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 餐饮管理企业 单位食堂 学校食堂 托幼机构食堂 职工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工地食堂 其他食堂 单位食堂 学校食堂 托幼机构食堂 职工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工地食堂 其他食堂 主体业态 备注: 是否含网络经营: 是, 否; 备注: 是否含网络经营: 是, 否; 8 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 是,否。 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 是,否。 经营项目 预包装 食品 销 售 含 预包装 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预包装 冷藏冷冻食品 预包装 食品 销售 含 预包装 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预包
15、装 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 销售 含 散装 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散装 冷藏冷冻食品 含散装熟食 不含散装熟食 散装食品 销售 含 散装 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散装 冷藏冷冻食品 含散装熟食 不含散装熟食 特殊食品 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特殊食品 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其他类食品销售 具体品种: 其他类食品销售 具体品种: 热食类食品制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 食类 食 品制售 含烧卤熟肉 不含烧卤熟肉 冷 食类 食 品制售 含烧卤熟肉 不含烧卤熟肉 生食类食品制售 生
16、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 食 品制售 含裱花蛋糕 不含裱花蛋糕 糕点类 食 品制售 含裱花蛋糕 不含裱花蛋糕 自制饮品 制售 含自酿酒 不含自酿酒 自制饮品 制售 含自酿酒 不含自酿酒 其他类食品 制售 具体品种: 其他类食品 制售 具体品种: 经济性质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它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它 9 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 项 目 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职 务 任免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 主管人员所在的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 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