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乡村“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践行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乡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推进新民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和已脱贫享受政策)。二、爱心超市地点 中王占村惠民超市。 二、积分兑换方式 实行积分卡兑换物品的激励方式,卡物挂钩,每一积分兑换一元爱心超市生活用品,积分可随时兑换,可累计使用。 四、评定内容 (一)明白扶贫脱贫政策知识,精准知晓六个明白和退出标准。 (二)遵纪守法,移风易俗,邻里和睦,家庭和谐。(三)庭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户貌
2、达到扫干净、摆整齐、有条理。 (四)主动参加集体活动。 (五)先进标兵户。 五、评定组织 各村成立爱心积分评定组,成员由村级脱贫责任组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两委干部代表、帮扶责任人、村监委会主任 5-7 人组成,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六、评定程序 各村评定组织每月 1-3 日,逐户对贫困户上月表现情况进行打分,经评比共同研究确定评定结果后,由村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没有驻村第一书记的村由村支部书记)签字认可,并于当月 5 日前进行公示。 七、分值与标准 积分评比由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共三部分组成,总分为 50 分。其中基础分 30 分,加分项 10 分,扣分项10
3、 分。具体细则见附件 1:*爱心超市积分制度。 八、监督管理 为使爱心超市作用发挥到实处,切实为贫困户服务,保障爱心超市良性运转,乡党委、政府研究制订*爱心超市管理办法总则(附件 2)、*爱心超市管理制度(附件 3)、*爱心超市工作服务制度(附件 4)、*爱心企业、爱心帮扶单位、爱心个人评选实施方案(附件5)。 九、附则 1、本方案由*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 2018 年 8 月 25 日起实行。 附件 1: 爱心超市积分评比制度 一、积分评比由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共三部分组成。 二、每户每月的基础分分值为 30 分,基础分事项共7 项,分别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3 分); 2、注重户容户貌,户前屋后干净整洁,做到七净,即门前净、庭院净、客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整洁干净(7 分); 3、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积极就业和外出务工,不游手好闲,争当勤劳致富能手(4 分); 4、自觉爱护公共卫生、公共财产和村容村貌,不乱倒垃圾,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4 分); 5、带头宣传扶贫政策,熟记扶贫政策,积极配合帮扶工作(4 分); 6、对本户的家庭成员信息、政策享受情况、家庭收入等各项信息清楚明白,不隐瞒相关信息(5 分); 7、服从上级、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3 分)。 三、每户每月的加分项最
5、高为 10 分。加分事项共 5项,分别是: 1、自主创业或带动贫困户务工半年以上,收入显著增加(4 分); 2、主动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2 分); 3、孝敬赡养父母,获村内群众广泛认可(1 分); 4、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取得技能证书的,当月加分(2 分); 5、子女考上大学的,当月加分(1 分)。 四、每户每月的扣分项最高为 10 分。扣分事项共 4项,分别是: 1、违反法律法规,有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2分); 2、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有越级上访行为(3 分); 3、在邻里间搬弄是非,造谣生事,破坏邻里关系(2 分); 4、有等靠要行为(3 分)。 五、积分每月评比一次,并进行
6、公示。贫困户持积分卡到爱心超市领取相应分值的物品。 附件 2: 爱心超市管理办法总则 一、*与惠民超市结合,建立爱心超市,服务对象为全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享受政策户)。 二、*政府负责爱心超市的资金物品筹集,积分评定、登记、配发、兑换等管理工作。 三、爱心超市遵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鼓励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环境整治、政策宣传、勤劳致富、就业创业等行动获取积分,让贫困群众从精神上丰富起来、生活上自立起来、劳动上积极起来,促使贫困户争当脱贫户、致富户。 四、各村成立爱心积分评定组,成员由村级脱贫责任组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两委干部代表、帮扶责任人、村监委
7、会主任 5-7 人组成。五、爱心积分评定组每月 1-3 日,逐户对贫困户上月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对贫困户所得积分进行登记,并于当月 5 日前进行公示。 六、爱心超市物品分值,由乡扶贫办与爱心超市工作人员共同研究确定。 七、每月贫困户可凭爱心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兑换相应分值的物品。既可当月兑换,也可累计后兑换,年底清零。 八、爱心积分只能贫困户本人或家庭成员使用,不能用于出卖或转让。行动不便的贫困户可委托村干部或帮扶责任人代为兑换。 九、整户常年外出务工和在村外居住的贫困户,经村级脱贫责任组研究后可不参与积分评比。 十、鼓励企业与个人通过向爱心超市捐赠的方式参与。对捐赠的企业、帮扶单位及个人,每年开展
8、一次评选活动,对捐赠金额达 2 万元以上的企业授予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企业称号,对捐赠金额达 1 万元以上的帮扶单位授予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帮扶单位称号,对捐赠金额达 2000 元的个人授予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人士称号。同时,开展十佳爱心企业、十佳帮扶单位、十佳爱心人士评选活动,进行宣传表彰。 附件 3: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为保障爱心超市的规范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放时间。每天 8:3020:30。 二、接收捐赠范围。爱心扶贫超市接受机关、企业事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物资及现金捐赠。捐赠的物品包括具有使用价值的服装、鞋等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家用电器等。所捐赠的物品应达到
9、八成新且干净整齐、无传染疾病,食品、药物应在保质期内,电器能正常使用。 三、捐赠资金管理。捐赠的资金由社会扶贫网乡级管理员核验登记后,统一上交至乡财政所的爱心捐赠专用账户,由财政所开具统一的捐赠票据。社会扶贫网村级管理员每月凭爱心积分卡到财政所进行报账。 四、捐赠物品登记。乡民政所和爱心超市对捐助物品统一验收,集中管理,对捐赠的物品,应当场记账,填写*捐助款物登记表,做到账表相符,款物相符,对接收款物的数量、去向定期张榜公布,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制作爱心墙和光荣榜,公布捐赠款物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发布贫困户的需求,做到有效对接,更好地发挥爱心超市扶贫济困的作用。 六、物品发放采取积分方式
10、进行领取。每个积分价值 1 元,贫困户凭积分卡到爱心超市兑换同等价值的物品。 附件 4: 爱心超市工作服务制度 一、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爱心超市物品发放登记表和爱心积分卡的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清楚,登记规范。 二、工作人员、社会扶贫网村级管理员要做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网上需求发布及线下对接工作。 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扶弱济贫、传递爱心的服务宗旨。热情接待捐赠者和受助群众,耐心接受各种咨询,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树立良好的形象。 四、工作人员要按章办事,统一标识,佩证上岗。 五、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遵守职业道德,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对服务对象歧视、怠慢。 六、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
11、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禁止侵占或贪污捐赠款物,对于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水电、门窗的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缮。每天下班要切断水电、关好门窗,严防火警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附件 5: 爱心企业、爱心帮扶单位、爱心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为大力宣传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及爱心超市为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心企业、爱心帮扶单位、爱心个人,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扶贫氛围,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动全社会爱心传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在全乡倡导弘扬
12、爱心精神,大力发动各村、各帮扶单位和广大群众学习、推荐、宣传身边的爱心奉献典型,掀起学习和争做爱心先进典型的热潮。 二、评选范围 *所有参与社会扶贫捐赠和帮扶的爱心企业、爱心帮扶单位、爱心人士。 三、评选标准 对捐赠的企业、帮扶单位及个人,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参选企业、帮扶单位、个人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奉献精神,长期关注我乡脱贫攻坚工作,热衷公益,热心慈善活动,所作所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社会公认度较高。 (一)爱心企业评选 支持并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对捐赠金额达 2 万元以上的企业授予中国社会扶网*爱心企业称号。 (二)爱心帮扶单位评
13、选 支持并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对捐赠金额达 1 万元以上的帮扶单位授予中国社会扶网*爱心帮扶单位称号。(三)爱心个人评选 通过中国社会扶网积极对接贫困需求,在帮助贫困户解决就学、医疗等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方面慷慨解囊、事迹感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对捐赠金额达 2000 元以上的个人授予中国社会扶网*爱心人士称号。 四、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按照村级上报、乡级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由各村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细化本级活动方案,抓好工作部署。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推荐评选 各村按照评选标准推荐爱心企业、爱心帮扶单位、爱心个人,将推荐候选爱心企业、爱心帮扶单位、爱心个人的典型事迹形成相应的文字材料(配图 12 张)发至乡扶贫办邮箱 ,纸质版经领导签字后报中国社会扶贫网沁阳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