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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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8 九月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生态*建设工作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区委、区政府决定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集中整治区域 205 国道以北、西外环以东、永盛路以西、北外环以南 20 平方公里列为重点区域,包括王辇庄乡、习家套乡、卑家店镇、古冶街道、京华街道、赵各庄街道 6 个乡镇街道;除集中整治区域外的各乡镇街分别由分包乡镇街的区领导任专班组组长,分别拿出各乡镇街集中整治区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拿出本区域内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总体目标 利用 9 月份 1 个月时间,对全区范围特别是 20

2、 平方公里重点区域范围内散乱污企业,煤场、料场、堆场、废品场、养殖场、闲置场院、种植场院、停车场、物流场、仓储场、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摸排,重点排查企业纳税情况和土地合法性,并进行彻底整治。对各项手续不齐全的全面依法取缔,手续齐全的引导企业搬迁。全面出清散乱污企业,高标准完成两断三清,依法关停取缔到位、依法打击到位;按照进得去、查得清、治得好、拆得掉的原则,对各类场院实施深度整治,制定一院一策实施清理,高标准实施硬化、绿化、净化提升;全面整治工业企业,按照严于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对厂容厂貌进行规范管理,工业企业全部入园区。三、攻坚行动时限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9 月 30 日 四、集中出清内容及步骤 (一)煤场、料场、堆场、废品场 (1)内容:按照进得去、查得清、治得好、拆得掉的原则,彻查土地合法性,彻查院内从事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部拆除违法建筑,高标准清理,全部完成区域内煤场、料场、堆场、废品场出清工作。 (2)步骤: 第一步,9 月 7 日前:对区域内的煤场、料场、堆场、废品场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工作组入场院执法,下达拆除通知。 第二步,9 月 15 日前:各场院自行完成清理;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第三步,9 月 22 日前:对拒不按要求完成清理,解除租赁合同,依法强制实施清理,拆除全部违法建设,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四步,9 月 30 日

4、前:根据实际情况,对出清完毕的场院一律收储。 (二)闲置场院、种植场院、养殖场 (1)内容:集中整治范围内闲置场院全部出清;对规模化、手续齐全的种植场院、养殖场,实施高标准整治。对手续不全的种植场院、养殖场,全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者,依法严厉打击。 (2)步骤: 第一步,9 月 7 日前:对区域内的闲置场院、种植场院、养殖场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工作组入场院执法,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同时,制定规模化、手续齐全的种植场院、养殖场提升改造方案。 第二步,9 月 15 日前:对手续不完善的种植场院、养殖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完成场地清理;对区域内的闲置场院全部自行出清。 第三步,9

5、月 22 日前:对拒不按要求完成自行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清理场地,对暴力抗法者,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规模化、手续齐全的种植场院、养殖场完成提升改造。 第四步:9 月 30 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对场地因地制宜高标准实施净化、硬化、绿化;对出清完毕的场院一律收储。 (三)工业企业 (1)内容: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集中整治行动,对手续完善,用严于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工业污染减排、面源污染防治,并拿出分步搬迁计划。对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乱污企业一律出清到位,高标准完成两断三清,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遗漏。 (2)步骤: 第一步,9 月 7 日前,对工业企业进行分类建档,登记造册。对手

6、续完善工业企业,制定搬迁方案。对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乱污企业,下达限期出清通知。 第二步,9 月 15 日前: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乱污企业自行完成出清。 第三步,9 月 22 日前:完成厂区环境整改提升工作。依法强制完成手续不全的企业、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拆除违法建设,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 第四步,9 月 30 日前:按照四容四貌攻坚方案中厂容厂貌标准净化、美化到位、拆墙透绿。督导企业落实搬迁方案。 (四)停车场、物流场、仓储场 (1)内容:按照一场一策的原则,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取缔非法停车场、物流、仓储场;加强物流、仓储场规范管理,实施净化、硬化、绿化提升;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者,依法

7、严厉打击。 (2)步骤: 第一步,9 月 7 日前:对区域内的停车场、物流、仓储场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工作组入场院执法,下达限期整治、取缔通知。手续完善物流场、仓储场,制定整改提升方案。 第二步,9 月 15 日前:非法停车场、物流、仓储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完成场地清理。 第三步,9 月 22 日前:对拒不按要求完成自行拆除的非法停车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清理场地,对暴力抗法者,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同时,完成物流场、仓储场整改提升。 第四步:9 月 30 日前:高标准完成净化、硬化、绿化及相关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古冶区九月份生态环境攻坚月工作

8、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集中拆迁工作组、信访稳定组、政策保障组,负责攻坚行动的具体推进工作,集中拆迁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各乡镇街、相关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到整治攻坚工作中,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是法制保障。区环保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发改局、工信局、交通局、农林局、商务局等部门要提前谋划,为各类整治内容的认定工作提供充足的法律法规依据;区公安分局要组织充足警力和执法人员配合依法拆迁及打击违法生产经营、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要对攻坚行动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履行司法程序,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三是督导问责。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高频率开展巡查督导,加强对攻坚月行动的监督检查,对照整治任务及标准,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进行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每天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进度。对于履行职责不力、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纪委监察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委组织部要坚持在攻坚行动中跟踪考察干部,将工作表现作为年底考核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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