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抓好社会治安挂牌整治工作方案措施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有力。平舟镇制订了详实有效的整治方案,基哈村、京舟村根据镇级整治方案制定村级整治方案,并能严格按照方案开展阶段性的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成立平舟镇社会治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5 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和 1 个督查组,从 6 月20 日起至 10 月 31 日,在全镇 15 个村 143 个村民组,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并要求各帮扶责任人充分利用单兵较量、夏秋攻势等契机,对贫困户及非贫困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落实工作责任,实现整治措施有效。平舟镇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2、,政法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其他包村领导对所包村组负总责,同时与各村签订社会治安整治责任状,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平舟镇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涉及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现了零发案,成效十分明显,尤其是整治后的建制工作做得较好,配备一村一警定岗巡逻,基本建立了长效机制,实现了不反弹的目标。 督促追责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督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对反邪教、反传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不力的村组,将由镇党委书记对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未开展整治工作的村组,将对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治。后期将不定期对整改的村组、个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督查结果纳入镇村干部的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