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 表 单 位 ( 申报单位请于此处加盖公章 ) 姓 名 拟 定 资 格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 1 -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见习期满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4 页由本人填写,第 5 页由职称主管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当 经职称主管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 2 -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相 片 出生地 民族 政治面貌 标准工资 身体状况 最 高 学 历 毕(肆、结)业 时 间 学校 专业 学制 学位 外语程度 参加学术 团 体 及 社会兼职 情 况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有何特长 - 3 - 见 习 期 工 作 情 况 起止时间 工作部门及岗位 主要工作内容 主 要 工 作 成 绩 及 奖 罚 情 况 - 4 - 见 习 期 工 作 情 况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5 - 呈 报 单 位 考 核 鉴 定 意 见 公 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 市 、 区 职 称 部 门 或 市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公 章 职称负责人: 年 月 日 市 、 厅 局 职 称 部 门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