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 附件 2 自查报告和考核指标 分解表 序号 单项名称 分值 子相 名称 对应台账 分值 对应省直部门 1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2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控制 附件1、 2 2 省发改委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 附件3、 4 2 省发改委 落后产能淘汰 附件5、 6、7、 8、9、 10 6 省工信委 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 2 省发改委 小型工业企业分类治理 附件 11 省工信委、省环 保厅 2 清洁生产 6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 造 6 省 发改委、 工信委、省环保厅 3 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 10 煤炭洗选加工 4 省发改委 国四与国五油品供应 附件 13 6 省发改委
2、、省工 商局 散煤清洁化治理 附件 12 省发改委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省发改委 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省发改委 4 燃煤小锅炉整 治 10 燃煤小锅炉淘汰 附件14、 15 8 省工信委、省住 建厅、 省环保厅 新建燃煤锅炉准入 2 省质监局、 省环保厅 5 工业大气污染 治理 15 工业烟粉尘治理 1 省环保厅 5 省环保厅 2 省环保厅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附件16、 17 5 省环保厅 2 省环保厅 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省环保厅 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附件 18 省工信委、省交 通厅 6 大气面源污染 治理 8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附件 19 4 省住建厅 道路扬尘
3、污染控制 4 省住建厅 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管控 省交通厅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附件 20 省住建厅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管理 附件 21 省环保厅 7 机动车污染防 治 12 淘汰黄标 车 附件22 7 省公安、省交通、省环保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 2 省环保厅 5 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 省环保厅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2 省住建厅 城市交通管理 省住建厅 新能源汽车推广 省交通厅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省交通厅 8 建筑节能与供 热计量 5 新建建筑节能 2 省住建厅 供热计量 3 省住建厅 9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和法律政策 6 地方各级财政、企业与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投入情况 附件23
4、 6 省财政厅 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和环保税率确定 省财政厅、省环保厅 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省环保厅 10 大气环境管理 16 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2 省环保厅 台账管理 1 省环保厅 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1 省环保厅 1 省环保厅 1 省环保厅 1 省环保厅 1 省环保厅 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3 省环保厅 秸秆禁烧 1 省环保厅 环境信息公开 1 省环保厅 1 省环 保厅 1 省环保厅 1 省环保厅 部门协作机制建立 省环保厅 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省环保厅 源排放清单和源解析工作开展情况 省环保厅 3 附件 3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报告大纲 一 、 环境空气
5、质量改善 情况 (一)空气质量现状 (二)面临的主要大气环境问题 (三)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 、 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认真对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 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梳理 2013-2017 年各项工作 任务开展情况 ( 包括 责任落实、 计划制定、政策出台、监督管理 等 )、 总体完成情况 (包括 具体 完成 工程量 )。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控制 。 2.产能 严重过剩行业违规 在建 项目 清理。其中包括产能 严重过剩行业违规 在建 项目 数量,不准开工、停
6、止建设、补办手续数 量。 3.落后产能淘汰 。 4.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空间格局。其中包括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 4 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数量,完成数量。 5.小型工业 企业分类治理。其中包括排查数量、综合整改方案制定、分类情况和完成数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还包括“散乱污”企业处理情况。 ( 二) 清洁生产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 。其中包括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制定情况,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和完成比例,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完成比例。 ( 三)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 1.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其中包括 2012 至 2017 年年度煤炭消费总量、
7、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和煤炭压减数量。 2.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 3.煤炭 清洁利用。 ( 1)煤炭洗选加工。其中包括新建煤 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和 煤矿洗选设施建设改造情况,分年度原煤入选率。 ( 2)散煤清洁化治理进展情况。 4.车用 油品供应 。其中包括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第六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时间及有关情况。 ( 四)燃煤 小 锅炉整治 1.燃煤小锅炉淘汰 。其中包括燃煤小锅炉淘汰数量、蒸吨数及完成比例。 2.新建燃煤锅炉准入 。 ( 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5 1.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其中包括应完成数量及完成比例。 2.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 污染治理 设施
8、升级改造。其中包括应完成数量及完成比例。 3.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 1)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整治。其中包括应完成数量及完成比例。 ( 2)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其中包括应完成数量及完成比例。 ( 3)油气回收治理。其中包括应完成数量及完成比例。 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 六) 大气面源污染治理 1.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 1)施工 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 ( 2) 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 ( 3)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 2.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其中包括城区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数量及安装比例。 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管理情况。 4.秸秆
9、禁烧。 ( 七)机动车污染防治 1.城市交通管理 。 2.淘汰黄标车 和老旧车辆 。其中包括 黄标车 和老旧车辆数量, 6 淘汰数量及完成比例。 3.新能源汽车推广 。其中包括 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及占公交、出租车辆比例。 4.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其中包括 排放检验机构联网建设、运营,及通过平台向环境保护部机动车中心数据报送情况。 5.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 八)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1.新建建筑节能 。 2.供热计量 。 ( 九)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1.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和环保税率确定。 2.地方各级财政、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投入情况 。 3.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 防治法规、规章。
10、( 十)大气环境管理 1.实施细则和 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 2.部门协作机制建立。 3.重污染天气 应对。 4.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 5.环境信息公开 。 6.源排放清单和源解析工作开展情况。 三 、地方开展的特 色 工作 四 、 未完成任务情况说明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 4 附件 4-1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分表 PM2.5( PM10)年均浓度 ( g/m3)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核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与考核基准年 相比 2017 年下降比例( %) 得分 考核基准年 2017 年 5 附件 4-2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分表 序号 指标 名称 分值
11、 子指标 名称 工 作 要 求 计 分 方 法 自评分 得分 情况 说明 1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2 产 能 严 重过 剩 行 业新 增 产 能控制 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核准、备案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落实了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在政府网站公示,且置换方案符合相关要求( +2 分)。 发现一例大气十条发布之后未指定产能置换方案或置换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已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1 分)。 产 能 严 重过 剩 行 业违 规 在 建项目清理 分类处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
12、止建设;对于确有必要建设的,在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基础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补办相关手续。 全部完成 分 年度计划所列违规在建项目清理( +2 分)。 发现一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布之后未按国务院有关要求进行清理的违规在建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 -0.5 分)。 6 序号 指标 名称 分值 子指标 名称 工 作 要 求 计 分 方 法 自评分 得分 情况 说明 1 产业结构调整优 化 12 落 后 产 能淘汰 开展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 ( 1)组织对钢铁煤炭行业落后产能进行摸底排查( +2 分)。 ( 2)摸底排查出的落
13、后产能全部按期完成淘汰并通过验收( +2 分)。 ( 3)向社会公告已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名单( +2 分)。 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 制定城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重污染企业梯度转移、环保搬迁改造和退城进园。 ( 1)主城区无重污染企业或已完成年度环保搬迁改造任务( +2 分)。 ( 2)未完 成年度环保搬迁改造任务的计 0 分。 2 清洁 生产 6 重 点 行 业清 洁 生 产审 核 与 技术改造 完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的 70%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 ( 1)重点行业 7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
14、改造( +6 分)。 ( 2)重点行业 6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5 分)。 ( 3)重点行业 5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4 分)。 ( 4)重点行业 4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3 分)。 发现一例各地区报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情况与现场核查不符的( -0.5 分)。 7 序号 指标 名称 分值 子指标 名称 工 作 要 求 计 分 方 法 自评分 得分 情况 说明 3 煤炭管理 与油品供应 10 煤 炭 洗 选加工 全国其他地区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现有煤矿加快建设与改造,逐年提高原煤入选率。 ( 1)考核年度原煤入选率达到 70%(含),或原煤入洗率同比上年增长 4 个百分点及以上( +4分)。 ( 2)同比上年增长 3 个百分点及以上( +3 分)。 ( 3)同比上年增长 2 个百分点及以上( +2 分)。 ( 4)同比上年增长不到 2 个百分点,计 0 分。 国四与国五油品供应 按照大气十条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5974 号)要求,供应符合国 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按时供应符合国家第四、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6 分);否则计 0 分。 发现一例销售不达标油品( -0.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