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中学师德规范实施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履行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使每个教师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根据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依法执教 教书育人 第一条 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教育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第二条 在教育教学中,坚持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三条 遵法守纪,相信科学,不参入赌博、迷信、邪教活动。 第四条 依法依规教育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五条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严肃参加升国旗
2、仪式;开例会或外出活动严格遵守纪律,做到有组织、有秩序,不得违犯学校规定、违背学生意愿私自征订读物、资料;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 第二章 爱岗敬业 奉献教育 第六条 热爱教育,热爱梅中,不做有损梅中的事,不说有损梅中的话。 第七条 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第八条 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甘于奉献。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间不得随意私自外出。 第九条 教师要用严谨生动的课堂语言组织教学,教学中不要有语病和口头禅,同时对课堂上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要严加管教。 第十条 教师要仔细批改作业(包括考试试卷),并针对后进学生有计划地进行课外辅导,对学生考试成绩不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第三章 言传身教 为人师表 第十一条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得参与打架斗殴,不得听、看黄色淫秽歌曲、书刊、录像。 第十二条 教师应该注重仪表,衣着要整洁得体,头发应规整,不得穿拖鞋、背心、奇装异服和浓装艳抹进入校园,男教工不得蓄长发、长须,女教工不得留怪发。第十三条 语言要规范、文明。不要开低级趣味的玩笑,不要在校园内高声喧哗。 第十四条 举止礼貌文明,作风正派。不要随便和学生打打闹闹,拉拉扯扯;不要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室、会场)抽烟,不随便乱吐乱抛;不得酒后上课、下班辅导和检查;上课不得接打手机,做好值日工作,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 第十五条 廉洁自律,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金钱
4、物欲的诱惑。严禁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礼品,或让学生和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职责之便从事家养家教,不得未经学校批准外出兼职兼课,同时应教育家属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校园环境和学校物产,不做有损学校利益之事。 第十六条 淡薄名利,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追名逐利。第十七条 教育学生要注意场所。教师不得单独留异性学生闭门或者将异性学生单独带入宿舍谈话。 第十八 条 教师应该时时处处成为学生表率,应该有及时承认错误的勇气,应该身教重于言传。 第四章 热爱学生 诲人不倦 第十九条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待违纪、违规和后进学生进行教育时,不要高声批评。
5、 第二十条 坚持正面教育,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利用学生某种缺陷打击学生。 第二十一条 教师要对学生始终怀有一颗爱心,教书育人、诲人不倦。不要厌烦学生对疑难问题的提问,不要一味抱怨学生才智愚笨。 第二十二条 对学生要真诚无私,不得偏爱优生,不排挤后进学生或者千方百计转移后进学生。 第五章 严谨治学 勇于创新 第二十三条 刻苦钻研精通业务,每一位教师应成为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业务能手。 第二十四条 继续学习,不断改变自己的知识结构,教师每期要有学习计划,笔记。 第二十五条 不断摸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方法,教师要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第二十六条 及时接受外界信息,勇于开拓创新。教师要有自己的课题,努力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第六章 虚心好学,团结协作 第二十七条 谦逊好学,乐于求教,不耻下问。 第二十八条 不要在学生面前议论学校工作的长短,对学校领导及其他教师的工作、教学、生活评头品足、说三道四。 第二十九条 尊重家长,经常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实事求是地与学生家长交换意见,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自己的工作,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第三十条 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学习,取长补短,不搞文人相轻,既要充分发挥个人的独立独创精神,又要树立团队意识,实现共同目标,维护教师和学校的正面形象,共创文明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