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由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农民变股民,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制度。从 2013 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2015 年,*市被确定为全国 33 个试点县市之一,开始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市鼓励本村进行先行试点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本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 号)及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
2、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724 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晋委发201726 号)等文件的精神。制定如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向 为确保本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能够惠及本村村民,本村同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股权量化,并建立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工作实施方案 (一)界定成员。结合*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本村情况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及方案,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认定基准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24 时,对符合本
3、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的,进行逐人甄别,按户登记造册,并召开村民会议对前述事项进行表决通过,张榜公示。 (二)清产核资。对本村集体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型资产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张榜公示。 (三)折股量化工作。 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区)折股量化工作,待经济联合社成立后另行组织设置。 (四)设立*市安海镇可慕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本村将设立经济联合社,本村经认定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为经济联合社的股东,成员及资产统归经济联合社进行管理及运营,并由联合社章程制定相应的股份经济联合社制度及管理规程。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应民主决策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三、工作安排 经本村工作组对本村村民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通过村民民主决策程序审议前述工作事项,在前述事项审议前由改革工作组进行意见征求及改革工作调整,以减少占用村民生活,工作时间,提高改革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