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2018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 2018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2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到 2018 年底,全面实现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和全市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的目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行蓄洪区规划内现有供水工程巩固提升任务。 (二)管理目标。创新工程管护模式,健全长效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工程良性可持续运
2、行。加强水质监管,提高供水水质达标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按照省级下达的投资计划,2018 年度解决 5.86 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含贫困人口 3.13 万人),包括 2 个未通水、39个部分通水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及贫困村外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三年精准扶贫回头看行动,对贫困村通水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到 2018 年底,全面实现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和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
3、快实施现有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含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现有供水工程水质净化设备、消毒设施配备,推进规模水厂设立水质化验室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对标准偏低、规模偏小、水质不达标的农村水厂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提高供水保证率;对现有供水工程管网进行延伸,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适当新建供水工程,积极整合兼并运行困难的小水厂,优化区域供水工程布局。(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工程规模水厂标准化管理和供水水
4、质达标率。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供水1000 吨或供水人口 10000 人以上的规模水厂标准化管理,按照全省规模水厂标准化管理办法,强化供水单位目标考核。完善水源保护区域保护范围划定和防护设施、标志标牌的敷设。督促规模水厂水质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要开展水质巡测,加强卫生监督。(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长效机制,落实维修养护基金。加大市级维护经费投入,出台安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农饮维修养护基金;将维修养护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工程建得成、管得好、
5、长受益。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积极探索创新管护模式,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全面推行两部制水价。(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谋划,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计划审核下达。水利部门要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及运行管理。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
6、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绩效原则,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落实好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发展改革、水利、财政、环保等部门要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7、、市城市管理局) (三)严格项目管理。各地要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年度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审查审批,有序组织实施。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审计,注重跟踪问效,确保工程按时建成并发挥效益。(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完善管护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将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前期重点工作抓实抓紧,夯实工程管护基础。推行两部制水价,提升水费收缴率。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稳定运行维修养护资金来源。(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完成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县级水利部门每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考核评价等挂钩。(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