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农村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按照区城管局和安靖城管办要求,由于*垃圾中转场关闭,且红光垃圾压缩站不再处理服装废料,为有效处理服装废料。现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在上级职能部门指导下,经社区两委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1、垃圾分类对象。*村辖区内服装企业(作坊)及相关行业。 2、垃圾分类方式。辖区内所有服装企业(作坊)必须自行负责将生活垃圾和服装废料进行分离,垃圾桶、池只回收生活垃圾,不得混合倾倒。 3、服装废料处理。由各企业(作坊)自行将分离后的服装废料进行打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运送至社区提供的服装废料堆场(现*村五社鱼塘对面),并在现场查验后,连包装整包有序堆放,若有生活垃圾与服
2、装废料混装的,将拒绝堆放,待分离后方能堆放。堆放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 9 点-12 点。 4、其他企业场所生产经营产生的工业垃圾、废料,由企业自行处置,不得倾倒进入垃圾池、桶。 5、各级职责。社区负责提供服装废料堆场和后期的转运工作,并督查小组及服装企业(作坊)分类工作,治保队负责 24 小时巡查垃圾桶、池,并不定时入户核实垃圾分类情况。各居民小组负责各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监督,房东要负责监督各自租户的垃圾分类投放。企业(作坊)作为主体,要负责生活垃圾和服装废料的分离、转运工作。 6、保洁公司。负责监督垃圾桶、池的乱倒现象,发现乱倒及时制止上报社区,每天及时对各生活垃圾桶、池进行清理转运。 本办法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实施,所有服装企业(作坊)不得再将服装废料倾倒至各垃圾桶、池,若发现私自倾倒的,社区将联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该企业(作坊)进行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