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街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快美丽舜乡、生态*建设步伐,实现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按照大县城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四套班子领导包街整治实施方案。 一、包街整治范围及区域划分 1、按照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办法,首先在城市规划区内选择舜王大街、黄河路、人民路、横济线、中条大街、友谊路、东环路、历山路、北城路共 9 条街路作为试点,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到位后,在全县所有街路进行全面整治。 2、县四大班子领导包街责任区划分。(见附件)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 需要整治街路的环境卫生、公用设施、公共秩序、广告牌匾、园林绿化、交通秩序、违法建筑等方面的违规违章违法
2、行为。 (二)整治标准 1.环境卫生:街道、人行道干净,无垃圾、杂草;下水井口无剩菜剩饭;临街墙面无乱涂乱贴;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封闭外运。 2.公用设施:街道、人行道沿石、马路砖、井盖及各种亭、箱、杆等设施完好无损。 3.公共秩序:街道、人行道无摊点,无店外物品摆放、店外生产经营。 4.广告牌匾:临街门店牌匾整齐无破损,大小尺寸及广告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5.园林绿化:临街(路)花草树木无短缺、歪斜,无石块、垃圾存放。 6.交通秩序:摩托车、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车头朝外停,其它机动车在划定停车位停放;无载重车辆进城、带泥车辆上路,运输车辆无抛洒现象。 7.违法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必须严格办理相
3、关手续,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严禁私搭乱建,对违规建筑依法拆除。 三、包街领导职责 1.对所包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全面督查、监管。 2.定期不定期到所包街道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对所包街道城市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4.对所包街道内的不文明行为、违法违规行为等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组织临街单位对所包街道周边城市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居民素质。 四、督促检查 1.县委、政府两办牵头,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2.电视台开辟专栏,对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跟踪报道,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全社会参与到综合整治行动中。3.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4.县委、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依据,激发整治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