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 部门联合印发*市 2018 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加强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公平。 方案要求,今年全市完成产前筛查任务 56000人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 65000 人以上。以县(区)为单位产前筛查率 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98%以上。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产妇产前诊断率 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有效干预和疾病管理率 95%以上。 方案明确了项目内容,一是产前筛查基本项目。在孕 15-20+6 周进行血清学检测(母体血
2、清甲胎蛋白、-HCG 指标),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病史等,对胎儿罹患 21 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患病风险进行筛查评估。二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基本项目。为新生儿提供出生后 3-7 天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两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1 次;出生后一个月内听力障碍初筛1 次。 方案同时明确了项目补助标准。产前筛查项目按原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程序进行;需产前诊断的孕产妇,除医保报销外,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经费中给予每人 800 元补偿。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听力三项新生儿疾病筛查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免费筛查。每人补助标准为 120 元。苏财社201863号文件中明确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补足。 此方案的实施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兴办的又一件民生实事,是全面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促进我市卫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